Re: [討論] 真心搞不懂一例一休已回收
※ 引述《seavon (Rock to die!)》之銘言:
: ※ 引述《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之銘言:
: : 本來的期望:
: : 一周兩例假
: : 一周就一定要放兩天,一天都不能少
: : 真的要叫我例假來上班,請付兩倍薪水
: 非也,依《勞基法》規定,勞工每工作7日至少有1日休假,且雇主只有遇天災等突發事件時,才能要求勞工例假出勤
: 且認定困難,所以目前幾乎無法用這條例叫員工在一例上班
: 目前勞基法是一例零休,且不能連續工作七天
: 假設你目前的薪水是30000且週六上班
: 以一個月30天來算
: 此月上班26天+4天休假共支薪30000元整
: 你的一例放假日是有薪水的
: 改為一例一休後,休假日上班前兩小時時薪
: 1.33倍,兩小時後時薪1.66倍,所以週六來
: 上班要多給錢
: 老闆就會調整工時變成讓你能實質週休二日
: 因為一樣的工時,週六上班要多給你薪水
: 如果你本來是週休二日
: 其實只是老闆調整工時到比較短的五天
: 讓你每天工作八小時
: 而不是六天,每天工作6.5小時
: 你適用的條例還是一例零休
: 所以通過一例一休怎麼會從週休二日變週休一日?
: 一樣的工時,禮拜六上班要多加錢阿阿阿
: : 一例一休的版本:
: : 一周只保障休一天
: : 另一天老闆只要付0.3的薪水就能叫你來上班
: : (因為月薪本來就包含一休的薪水了,所以只要再付0.3的薪水=1.3倍一休加班費)
: : 是這樣嗎?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T00P.
耶~。
我是老闆的話,知道能合法一例一休,叫你星期六來上班。
好比你的薪水原本是3萬(底薪+獎金+津貼),
改成一樣是3萬(底薪+休常日固定加班費+津貼)
只是名目細項調整一下就好了。
幹嘛還另外給你加班費?
平常日只能上班8小時,超時一定得給加班費,
但又不能叫你平日工時移到休息日。
所以現在的40工時還沒辦法這樣搞。
因為平常日的40工時上限到滿了。
休日叫你來上班,是直接以平日的工時延長下去作計算。
現在是合法的休息日也可以上班,但不是以平日方式計算。
因為以勞動部的算法是月薪內以含休息日的薪水了。
所以老闆只要再把休息日的加班費灌在月薪內就好了。
一毛錢也不用多出,就可以叫你每周來多上一天班。
形同變相減薪。
等於是工時不減反增,薪水不加反降。
而且完全合法,連2萬都罰不到。
因為勞動部是說基本工資是只要實際月薪超過20008就好了。
不是底薪得超過20008。
這點DPP的林淑芬跟時力的黃國昌都有講過。
怎麼還叫非也?非也?
對慣老闆們來說根本是可也~可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46.2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7871784.A.089.html
→
07/07 14:32, , 1F
07/07 14:32, 1F
噓
07/07 14:56, , 2F
07/07 14:56, 2F
→
07/07 14:57, , 3F
07/07 14:57, 3F
→
07/07 14:57, , 4F
07/07 14:57, 4F
沒有喔。只要月薪制跟時薪制的算法是不同的。
時薪制的才是120/h。月薪制的工時算法其實換算下來是比時薪制還低喔。
這是為了保障時薪制
而且如果是以底薪算的話,那更低也無妨。
因為勞動部已經講,基本工資不是保障底薪。
所以才會之前有人因為原本是時薪制,結果被雇主轉換成月薪制,
卻發現賺的比原來的時薪少而去要求要調解。
但這並不犯法喔。勞部只能居中調解。
推
07/07 15:01, , 5F
07/07 15:01, 5F
※ 編輯: shinbird (59.125.46.247), 07/07/2016 15:11:17
推
07/07 15:41, , 6F
07/07 15:41, 6F
噓
07/07 18:05, , 7F
07/07 18:05, 7F
→
07/07 18:05, , 8F
07/07 18:05, 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WomenTalk 近期熱門文章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
18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