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真心搞不懂一例一休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就這樣吧)時間10年前 (2016/07/02 22:53), 編輯推噓42(44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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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一例一休大家發表的文章大概看過了一遍,還是搞不太懂。 本身做的是很花腦力的工作,每天八點打卡,除了午休一小時, 都不間斷的上班, 到五點就接近腦死的狀態,回到家只剩吃飯跟睡覺的力氣, 這樣平均下來周一到五的工時差不多有45個小時。(一天工作加上通勤的時數10小時。) 在思考一例一休對我來說會有什麼影響,因為責任制的關係,加班也不會有加班費。 所以像我們公司有工廠,一例一休應該對現場人員的影響比較大, 對辦公室的間接人員好像沒有影響,沒拿過加班費 Q-Q 以下是我理解的一例一休,有錯請指正,感謝 例(例假日)上班:勞工有拒絕的權利,例假日如果上班,工資加倍,隔日補休一天。 休(休息日)上班:老闆叫你上班就得來,且不用補假,但要加倍給薪水, 休息日的工時前兩小時工資是1+1/3;後6小時工資是1+2/3=1.66倍。 站在資方的立場,用兩例假,需要請更多的勞工,而且台灣長期有缺工的問題, 站在勞方的立場,自然是兩例假有利,因為如果例假日去加班可以補休。 今天如果政府目的是要改善工時過長的問題,選擇兩例假才對阿 http://www.ettoday.net/dalemon/post/18103 而且照上面這篇胖丁的文章, 邪惡的老闆可以利用休息日的規定,付一樣的錢,卻讓勞工多上班。 (他這部分舉例原本一份周休兩日月薪3萬塊的工作,老闆可以把他切成一樣 月薪三萬,但是是2萬5 + 休息日的加班費5000元) @0@ 如果不是最近罷工以及七天假被取消,大家開始討論這部分的議題, 我也傻傻的,甚至連勞檢都不知道,也不知道罷工需要先投票。 國外同事跟我說他們罷工很簡單,工會直接通知勞工兩天後不可以上班, 然後他們也很團結,不會有偏袒資方跑去上班或怕被秋後算帳的情況。 聽了只好摸摸鼻子笑著跟他,台灣人是受奴化教育洗腦長大的。 歐洲的客人一年特休都有20天,真讓人羨慕,哀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56.1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7471232.A.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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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感覺還好,法國人40天,自己在台灣外商,第一年就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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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查查責任制的資料,其實就是所謂的84之1條,但其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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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老闆說你責任制就責任制,是要符合法規裡面的職業別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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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一律都是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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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浮於事很久了,與其說缺工不如說拿幾根蕉就要人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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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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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要被責任制騙了唷!並不是要做到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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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 似乎沒影響 本就週休二日 公司有多給假 週六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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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也是1.33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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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需要有人在排除老闆無良的前提告訴我改一例一休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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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不好 因為現在反對的說法都建立在老闆不守法之上 我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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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這兩者應該分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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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與其在這裡討論一例一休,不如先去檢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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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加班費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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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懂+1 不守法怎麼改都沒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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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七天國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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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先檢舉沒加班費問題 因為你的工作不適用一例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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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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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你要知道,你的工資是包含休息日跟例假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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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在例假日跟休息日的時候,你沒上班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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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很想問,六日算不算例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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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公司的說法是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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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去加班前八小時是時薪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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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八小開始才乘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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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想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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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得要付薪水給你(這就是本薪要/30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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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你的例假日上班,薪水會變成 原本的1 加上加倍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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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於 三日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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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的工資前兩個小時 就是 1+ 1.33 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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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的全面週休二日變一例一休到底為什麼?有人能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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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話,我公司週六出勤是發1+1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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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都是假的責任制 騙底下員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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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丁的文章舉的例子 根本就亂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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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週日則是不出勤,因為出勤會違反7休一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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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徵時 講好的的實領跟例休假日 哪能這樣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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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上已經用圖文解說了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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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現有法規本來就是一例假而已 並不是2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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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版的責任制就是「忠於工作,背叛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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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88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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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些工作不太能說我下班了就馬上停手離開 但是法規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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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有規定責任制就不用付加班費 責任制就可以超時加班 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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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資方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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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推文好像懂了 就是現在是一例零休 一週沒超過固定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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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叫你來加班沒有加班費 一例一休因為休假日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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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加班費 反而能遏止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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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以價制量 這是經濟學的基本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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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8點打卡就知道不是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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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真是淨土,DPP黨工都沒來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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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妳本來就是周休二日 就是妳一樣上班 一樣沒有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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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 然後少了七天假 除非妳去檢舉老闆 然後祈禱不要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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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是妳檢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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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版推文好夢幻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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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沒有法定全面週休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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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都在理性討論,是沒有國民黨黨工吧!沒看到八卦板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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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滿滿的髒話,我覺得落實勞檢,加重罰則、降低組工會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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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更重要,讓資方沒有辦法不守法,這樣定法律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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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算週休三例假老闆還是有辦法鑽漏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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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每周休二日的勞工七天假十幾年前就拿去抵了,早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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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這次是讓隔周休的勞工也改成每周休,所以七天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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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被刪除,理由跟十幾年前銀行業等等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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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隔周休二日改每周休二日時我在銀行上班記憶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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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高明的騙術讓你奴隸化啊,而且還正式入法咧,超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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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資方走狗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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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任何配套的情況下就急推,只是為了砍你的七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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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已,別上當了。勞動部長很賊,之前說要提高時薪到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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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方一講話就縮到現在都沒再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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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假沒有強制不能上班的規定好嗎?根據勞基法第40條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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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3:09, , 156F
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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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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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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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3:09, , 159F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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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只要是突發事件,雇主認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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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工作之必要,依然能叫員工來上班,只是事後要報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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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主管機核備。而且得給雙倍加班費跟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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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了這篇推文一堆鬼扯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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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點來打一些人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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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兩種人 1.整天只想放假,也不看看自己能力怎樣的勞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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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天只會壓榨勞工的老闆 到底1多還是2多呢?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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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去跟自己的惡老闆抗議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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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TzM05O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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