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被面試公司搜尋FB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mamaes)時間10年前 (2016/06/14 13:54), 編輯推噓11(11021)
留言32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8 (看更多)
※ 引述《irasyaimasei (艾唯)》之銘言: : 原文吃光光… : 想藉這個標題問一下大家, : 因為我有在幫家人徵才, : 結果收到的信件有一個就是直接給FB的… : http://i.imgur.com/6b744j8.jpg
: 因為看到原文底下推文說行之有年, : 以及外國經常發生… : 所以這個人這樣只給FB的做法也是正常的嗎? : 難不成是我跟不上潮流了0.0 : ps.應徵的項目是鐘點的英文老師,所以比較洋派?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E6653. 我沒有法律背景,一個普通勞工、台灣公民 看了這串討論文,著重在【隱私】與【主動】兩方面, 雖然FB的隱私條約一直受人詬病,不過我的疑問卻在【言論自由】, 以ptt這個平台來說,為了享有【言論自由】,不停的做了很多努力與改進, 雖然還是有讓人很冏的部分要加油,但是我很想說這裡是另類的台灣之光, 所以如果把【享有言論自由】應該要注意那些重點, 套用在這個議題上,還會認為【公司】隨意【強迫查檢】員工(甚至根本還沒錄取) 是可以允許的嗎? --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 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動善時。 夫唯不爭,故無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15.1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5883677.A.C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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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違法當然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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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要求面試者必須提供或開放臉書而非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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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就設定開放,會有是否強制的問題,反之如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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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只搜尋但沒有進一步的要求,離言論自由可能還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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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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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無違法的問題而是基本的隱私尊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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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公司要搜尋的目的,前面已有板友說得很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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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設定隱私開放,到別人的公開部落格轉文都要有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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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意從別人的po文去判斷一個人的人格,而且還是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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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專業訓練的公司人員判定,還可能被其他員工品頭論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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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來就要問自己說出口的話負責啊 網路PO文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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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公司法人】行為允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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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言論不管判不判斷人格,對相關人的形象是有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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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 網路社交媒體興起時間還很短 放在公開網路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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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從面試時的服裝儀容與談吐都無法判定一個人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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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是"隱私"嗎 今天如果你到一個社區公布欄張貼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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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是你有權公開發表各種言論,公司也只是看又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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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你不能說什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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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算"隱私"吧 如果公司叫你交出日記給它看 那就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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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你討厭的人,除非你封鎖他,不然他也可以看你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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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啊。隨意從別人文章判斷人格也是他的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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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看服裝跟談吐也不需要履歷表了..履歷表的資料比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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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更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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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覺得這議題很有討論空間 畢竟是新東西 也許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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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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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轉文是著作還是智財權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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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轉文需經過同意跟搜尋查看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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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老話一句 找別的公司 如果大家都不幫會開臉書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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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上班 自然會被市場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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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與【言論自由】之間也是一個有趣的議題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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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放到網路上公開的叫啥隱私啊 明明FB可以設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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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8:09, , 32F
強迫查檢? 是不是弄錯什麼 明明是自己設定任何人都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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