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聲明] 關於bunnys 網友的要求

看板WomenTalk (女人話題)作者 (數隻數隻)時間18年前 (2008/06/16 21:16),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10 (看更多)
※ 引述《cpper (>:D>)》之銘言: : 根據下面條文內容,我很好奇 bunnys 所發表在本板的所有文章是否有註明不許轉載? : 若沒有加以註明,則任何人都有資格轉載。因為在本板發表之所有文章皆是社會上時事 : 問題之論述,得於網路上公開傳輸。 : 著作權法第61條 : :「 : 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 : 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 : 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 : 」 : 若有異議者,歡迎繼續就本主題加以討論。畢竟這種事情許多人都有可能遇到,不必 : 因為遇到的人的身份而戴著有色眼光來看待此事,這才是念過書受過教育的網友應有 : 之態度。 : P.S. 有意思的是剛查了 bunnys 在本板所有文章,皆無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 : 開傳輸。 從引據的著作權法來看 是針對「時事」 而時事的定義多為新聞上所報導之事 我認為引用這一個著作權條款是有爭議的 不過我不想要因為一個跳針的人去打擾我的著作權法老師 所以我沒辦法在這邊確認這個條款有沒有符合這件事 再者是 網路基本禮儀 「轉載文章需先徵得作者本人同意,並附上作者ID,出處,連結」 我認為這才是今天這件事情令網友們生氣的地方 應該是「徵得同意才能轉載」 而不是「不同意的請來信告知」 我知道這篇文章已經完全脫離女孩版了 如果版主覺得不妥 請告訴我 我會自刪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1.136

06/16 21:34, , 1F
站在追求真理的角度上 可否請您問一下老師呢? (~^O^~)
06/16 21:34, 1F
文章代碼(AID): #18LcUpGK (WomenTalk)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8LcUpGK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