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就是華人永遠無法成氣候的原因--人治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jobli (明婊易躲,暗賤難防)時間15年前 (2010/03/14 00:34)推噓17(19推 2噓 63→)留言84則, 24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1.我很笨,我預校三年,英文都沒超過41分,數學也是好不到那...
大學聯考,除了國文90分,其他加起來也才比國文多20分..
我記得總分是261分的樣子,太久了十多年前的事了..
國中就更別提了,我是在桃園平鎮的一個沒什麼升學的國中非升學班..
老師都叫我乾脆準備重考好了,後來國中畢業後不是都會留校到聯考?
我也沒留校也,後來考到最南的那個省中的電機科,我讀一年後讀不下去..
因為我連高職英文或電子學都讀不下去,我連電壓和電阻都不太會算...
2.我家沒錢,但又沒到可以領補助,我單親,我媽高職畢業,17就去電子工廠上班
後來也作過美髮,賣過東西,我小時候還擺過地攤,在現在的中壢觀光夜市
尾巴不是有個賣鳥和小動物的攤子,我們家在那賣相機和電池。
我後來讀軍校,我弟小我五年,高職也讀私校後來去當指職士官
3.我的財產都是自己賺的,政府沒給我什麼,我弟讀書的錢是和我舅借的
我後來買房子,頭期是自己存的,貸款是自己付的。
沒買之前有租過房子,也有住過老村子(後來變成光明公園)
官校後我買了房子,政府沒給我一毛錢補助,也是自己買的..
4.我很笨,也沒什麼專長,所以我高一就覺得自己以後會餓死
因為我連燒水管都不會,同學一次就到定位,我不是燒黑就是沒直角
所以我去讀軍校,因為讀軍校有錢,未來有工作,所以我就去了
我去的時候,只帶一點點錢和內衣褲,坐6.13分的復興號下去
我預校時沒有週休二日,所以大約二個月才回一次家,那時唯一的娛樂是
走路到鳳山街上,去統一看同學打電動或是看漫畫,那時最流行的好像是
夢幻模擬戰吧,我官校一年級想去我舅舅家,走路到鳳山火車站再坐15元
火車到高雄再走到他家,他家在三民區的雄工那。所以我省下來的錢,後
來可以拿來付頭期款。
5.人不能選擇出生的環境,但是可以決定自己不要變壞。
我沒比犯罪者好運,你說的我完全不認同,44個死刑犯中
家庭比我有錢的多了去,不要說那個,說比較近的,陳銳家庭比我好幾百倍
父母地位高,爸爸還是名主持人,又是慈濟人,然後呢?
他還不是變那樣...
少在那說一些有的沒的替犯罪的人辯解好嗎,我覺得很噁心,我不想和他們同列..
※ 引述《blaukatze (姬 泰)》之銘言:
: : 我覺得兩個概念好像有點差距 以一個一般 民眾的想法來說好了
: : 今天大家都同意的 人無法選擇自己出生的環境
: : 基於給最悲慘的環境下都還有一線機會的理論來說
: : 有了社會福利->包括義務教育/清寒補助/殘障者的補助 等等
: : 這就是jobli大 有收到的幫助
: : 那這跟社會為犯罪者負責 就算僅是部分負責 有什麼關係呢
: : 社會沒給他基本的教育 沒給他清寒補助嗎??
: 所以說jobli還是比其他犯罪者好運
: 因為他聰明、理性、勤奮、五體健全、心智正常且有自制力
: 他懂得如何靠正常的管道去獲得更好的環境
: 而這個"聰明、理性、勤奮、五體健全、心智正常且有自制力"
: 就和生在好的家庭一樣,是一種運氣
: 他的智商是天生的,性格是一部分後天教育和經驗造成的
: 所以他今天才能是他
: 而犯罪的人天生就是笨、可能還有環境的影響 (例如有暴力的父親)
: 所以他後來會犯罪
好好笑,那些詐欺犯,殺人犯都笨?
王水溶屍案的還國立大學哩
土城王還當過島主哩
不要說那麼好笑的話好嗎?
: 但是我們的政府並沒有補貼和照顧特別笨的人,更不可能太照顧懶的人
: 這些都是你認為他個人要負責的事情
: 但是有一部分並不是他願意的,如果他能受到好的教育,有好父母、好的家庭
: 就算他是魚翔拳也可以當立委的
: 所以他犯了罪要負責
所以窮人的小孩就可以犯罪嗎?
也很多窮人的小孩不偷不搶品行端正的,你的立論也很奇怪!
: 但是究竟有多少部分是他要負責的,以前認為是全部,現在認為有一部分不是
: 注意,我不是在說死刑,我是在說刑法
都一樣啦,我幹麼要替那些人負責?
我前面有說了, 男人都會想打砲啊,有人打手槍,有人去強姦,有人還姦屍再吃
這些人不用負責嗎?關我屁事啊!
: : 政府跟社會在最基本(j大收到的那些東西)上 是一視同仁的吧
: : 也許你可以說台灣的社會福利 這些最基本的部分 做得還不夠
: : 但是相同的東西還是給你了 為什麼偏偏是你要成為犯罪者 j大就得國中從軍去報效國家?
: 因為他比較厲害
: 犯罪的人比較遜咖
: 那他的厲害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
: 犯罪的人也是,所以才不會要求犯罪的人都負十分的責任
我不厲害啊,我只作我份內的事,我買不起台北的房子,我買在桃園
我不會去偷去搶來買台北的房子。
我現在也想打砲啊,我會去看南人家族看看台灣KISS,
不會去路上強姦夜歸婦女。
很多人也是和我一樣,本本份份的工作,有人打B有人打WOW有人看電視
但是有人吸毒,有人強姦,有人殺人,那是他的選擇,
如果他的基因就是不強姦不爽,那這種人本來就該永久的和世人分開
判死刑都便宜他,你還要我同情或體諒?
對不起,我作不到!
: : 人無法為環境負責 但是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 : 另外 社會有沒有為受環境所迫 犯罪者負責部分責任...(所謂其情可憫?)
: : 有阿 如果是沒飯吃 偷個麵包
: : 跟一個白目偷包包 所被判的罪刑 也會有所差異吧(法官裁量權)
沒飯吃可以去撿垃圾資源回收換錢,想去偷,就是不想工作,想直接得到成果
所以本來就該罰,我幹麼替他負責任?
正義是我們心中最後的防線,什麼精神病不罰,青少年不罰...
渣就是渣,16歲的渣也是渣...
: 是啊 所以現在才會討論要不要廢死不是嗎?
: 就是因為我們的社會接受這種照顧弱勢的預設立場
: 所以才會演變到這個境地啊
說穿了,人性本賤。
<韓非子>五蠹篇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為改,鄉人譙之弗為動,師長教之弗為變。
夫以父母之愛,鄉人之行,師長之智,三美加焉,而終不動其脛毛,不改;
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姦人,然後恐懼,變其節,易其行矣。
故父母之愛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嚴刑者,民固驕於愛、聽於威矣。
--
二次大戰時人尼墨勒神父說過:在德國,納粹黨向共產黨,猶太人,工會會員和天主教徒
開刀,他都沒有站出來,等到納粹找上他時,已經沒有剩下的人,可以為他說話了。
這是一段叫人不要不幫忙的故事,但是我總覺得:
如果這個神父出手相助,出口相挺的話,這段話會變成以下這句...
當他們來抓共產主義者的時候,我挺身為他們說話...
幹,我就被抓走了,早知道都不說話,第五個才會抓到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33.19
推
03/14 00:39, , 1F
03/14 00:39, 1F
→
03/14 00:45, , 2F
03/14 00:45, 2F
推
03/14 00:48, , 3F
03/14 00:48, 3F
推
03/14 00:52, , 4F
03/14 00:52, 4F
推
03/14 00:54, , 5F
03/14 00:54, 5F
推
03/14 00:55, , 6F
03/14 00:55, 6F
→
03/14 00:56, , 7F
03/14 00:56, 7F
給B大,我沒什麼好驕傲的,社會上比我苦但是比我更有成就的人多的事。
我只是個屁,我覺得人生沒有什麼必殺,就是量力而為四個字。
會去犯罪的人,大多是想不勞而獲的,我餓了就要吃,我硬了就要幹。
但是我們會付錢吃,也會付錢幹,犯罪的人不想付錢(或說代價)就要成果。
喜歡一個女生,就要去追她,而不是下迷藥或是用刀槍。
記得去年那個伸舌頭的少年?
強姦了女學生,還想殺掉法官,這種人要社會負什麼責?
因為他年紀小就可以放過?那一堆16歲的怎麼都不會去這樣?
他會,就代表他不適合和我們這些正常人一起生活,所以就應該被處理掉。
以維我們這些正常人的生活正常不是嗎?
※ 編輯: jobli 來自: 118.161.133.19 (03/14 01:07)
推
03/14 01:13, , 8F
03/14 01:13, 8F
→
03/14 01:14, , 9F
03/14 01:14, 9F
→
03/14 01:15, , 10F
03/14 01:15, 10F
推
03/14 01:33, , 11F
03/14 01:33, 11F
→
03/14 01:34, , 12F
03/14 01:34, 12F
→
03/14 01:35, , 13F
03/14 01:35, 13F
推
03/14 01:37, , 14F
03/14 01:37, 14F
→
03/14 01:38, , 15F
03/14 01:38, 15F
→
03/14 01:39, , 16F
03/14 01:39, 16F
→
03/14 01:39, , 17F
03/14 01:39, 17F
推
03/14 01:42, , 18F
03/14 01:42, 18F
→
03/14 01:44, , 19F
03/14 01:44, 19F
→
03/14 01:45, , 20F
03/14 01:45, 20F
→
03/14 01:59, , 21F
03/14 01:59, 21F
噓
03/14 01:59, , 22F
03/14 01:59, 22F
→
03/14 02:00, , 23F
03/14 02:00, 23F
→
03/14 02:00, , 24F
03/14 02:00, 24F
那麼Z大,
請問你想被搶嗎?你願意妻女被姦嗎?
一定也不想的,所以法律不是定來保障我們良民的嗎?
→
03/14 02:00, , 25F
03/14 02:00, 25F
→
03/14 02:00, , 26F
03/14 02:00, 26F
那請問您理解到了什麼?可以指點我嗎?
#1Bcw-zWV (MenTalk)
作者 blaukatze (姬 泰) 站內 MenTalk
標題 Re: 這就是華人永遠無法成氣候的原因--人治
時間 Sat Mar 13 23:31:05 2010
───────────────────────────────────────
而犯罪的人天生就是笨、可能還有環境的影響 (例如有暴力的父親)
所以他後來會犯罪
但是我們的政府並沒有補貼和照顧特別笨的人,更不可能太照顧懶的人
這些都是你認為他個人要負責的事情
但是有一部分並不是他願意的,他也想要聰明一點,EQ高一點
另一方面,就算他是個笨蛋,如果他能受到好的教育,有好父母、好的家庭
即使他是魚翔拳也可以當立委的
====
這段是在說什麼呢?
其實我的想法很簡單,犯罪的人,就是犯了。
不必去替他找理由,找藉口,今天一個因為小時候被爸爸肛姦,以後就可以去姦別人嗎?
因為他曾經受創,就可以合理去創別人?
他如果心理受創,那就要調適啊,去看醫生啊。
不是出來強姦別人來發散自己的恨,如果他調適不過來。
那就該被處理掉,因為沒有人應該為他的不幸負責,除了加害他的人。
推
03/14 02:09, , 27F
03/14 02:09, 27F
→
03/14 02:09, , 28F
03/14 02:09, 28F
→
03/14 02:10, , 29F
03/14 02:10, 29F
→
03/14 02:17, , 30F
03/14 02:17, 30F
→
03/14 02:18, , 31F
03/14 02:18, 31F
→
03/14 02:18, , 32F
03/14 02:18, 32F
→
03/14 02:47, , 33F
03/14 02:47, 33F
社會還不夠福利哦?
想要有什麼東西,就自己去努力,不是等人給。
另外B大,你說法律保護所有人,我同意啊。
但是不作人事的人,不是人,不是人幹麼保障他?
交錢養犯人,不如去養流浪狗!
→
03/14 02:49, , 34F
03/14 02:49, 34F
→
03/14 02:49, , 35F
03/14 02:49, 35F
→
03/14 02:49, , 36F
03/14 02:49, 36F
→
03/14 02:50, , 37F
03/14 02:50, 37F
推
03/14 02:50, , 38F
03/14 02:50, 38F
→
03/14 02:50, , 39F
03/14 02:50, 39F
→
03/14 02:51, , 40F
03/14 02:51, 40F
→
03/14 02:51, , 41F
03/14 02:51, 41F
不用扯到共產黨啊= =
強姦殺人和共產黨屹立不搖的關連在那?
你說一大堆,可不可以開一篇來解譯一下,社會要對強姦殺人的人負什麼責啊?
強姦殺人又和社會福利有什麼關啊?
不要說什麼福利國啦,福利國就是有錢人養沒錢人,我OK啊。
但是去照顧弱勢OK啊,老有所終幼有所養也OK,要我交多稅金也OK!
但是強姦殺人的人,或是那些犯罪的人又不一定是社會底層的人
那個開車撞死前女友男朋友人,那個去年姦少女又要殺法官的人
是社會底層的人?
會犯罪的人,就是自己有問題,和社會無關好嗎!
※ 編輯: jobli 來自: 118.161.133.19 (03/14 02:57)
→
03/14 02:55, , 42F
03/14 02:55, 42F
→
03/14 02:56, , 43F
03/14 02:56, 43F
→
03/14 02:57, , 44F
03/14 02:57, 44F
我很笨,和B大說的一樣,我很笨,我不懂什麼模式。
我只知道,我要什麼就自己去賺,自己去努力。
而不是等人來給我,我也不會去犯罪。
重點是,這些事情和強姦殺人的關連在那?
※ 編輯: jobli 來自: 118.161.133.19 (03/14 02:59)
→
03/14 03:01, , 45F
03/14 03:01, 45F
→
03/14 03:02, , 46F
03/14 03:02, 46F
→
03/14 03:02, , 47F
03/14 03:02, 47F
→
03/14 03:03, , 48F
03/14 03:03, 48F
→
03/14 03:03, , 49F
03/14 03:03, 49F
→
03/14 03:03, , 50F
03/14 03:03, 50F
→
03/14 03:03, , 51F
03/14 03:03, 51F
→
03/14 03:03, , 52F
03/14 03:03, 52F
就算沒有群居沒有社會沒有社會規範,只有二個人,
一個人強迫另一個人作不願意作的事,就是不對的!
這和社會沒有關係,反社會的人就是反社會...
然後,媽的來媽的去,你去開一篇來解說一下啊,社會對罪犯有什麼責?
不要只會在推文中媽的來媽的去!
※ 編輯: jobli 來自: 118.161.133.19 (03/14 03:07)
→
03/14 03:06, , 53F
03/14 03:06, 53F
→
03/14 03:07, , 54F
03/14 03:07, 54F
→
03/14 03:08, , 55F
03/14 03:08, 55F
→
03/14 03:12, , 56F
03/14 03:12, 56F
妳說了一大堆,劉少奇,共產黨,交稅,社會責任,社會福利...
但是這些和強姦殺人有什麼關係?
沒錢沒女人,想打砲就去打手搶,也不能強姦別人!
這就是人!
沒錢沒女人,想打砲就去強姦,想幹麼就幹麼!
這就不是人!
這不是什麼社會達爾文主義,這是作人的道理!
妳快點去PO文啦!
我想很多人都會有興趣,看妳怎麼解說社會對強姦犯有什麼責任!
→
03/14 03:03, , 57F
03/14 03:03, 57F
會說出這種話,難道你有經驗?
※ 編輯: jobli 來自: 118.161.133.19 (03/14 03:18)
→
03/14 03:13, , 58F
03/14 03:13, 58F
→
03/14 03:14, , 59F
03/14 03:14, 59F
→
03/14 03:19, , 60F
03/14 03:19, 60F
→
03/14 03:19, , 61F
03/14 03:19, 61F
→
03/14 03:20, , 62F
03/14 03:20, 62F
→
03/14 03:20, , 63F
03/14 03:20, 63F
推
03/14 03:21, , 64F
03/14 03:21, 64F
→
03/14 03:22, , 65F
03/14 03:22, 65F
→
03/14 03:26, , 66F
03/14 03:26, 66F
→
03/14 03:29, , 67F
03/14 03:29, 67F
→
03/14 03:29, , 68F
03/14 03:29, 68F
→
03/14 03:30, , 69F
03/14 03:30, 69F
→
03/14 06:51, , 70F
03/14 06:51, 70F
→
03/14 06:52, , 71F
03/14 06:52, 71F
推
03/14 09:25, , 72F
03/14 09:25, 72F
→
03/14 10:35, , 73F
03/14 10:35, 73F
推
03/14 11:44, , 74F
03/14 11:44, 74F
推
03/14 16:12, , 75F
03/14 16:12, 75F
→
03/14 16:12, , 76F
03/14 16:12, 76F
推
03/14 16:13, , 77F
03/14 16:13, 77F
→
03/14 16:13, , 78F
03/14 16:13, 78F
推
03/14 18:27, , 79F
03/14 18:27, 79F
→
03/14 18:32, , 80F
03/14 18:32, 80F
噓
03/14 19:22, , 81F
03/14 19:22, 81F
→
03/14 19:22, , 82F
03/14 19:22, 82F
推
03/15 02:11, , 83F
03/15 02:11, 83F
推
03/15 02:59, , 84F
03/15 02:59, 8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
17
84
MenTalk 近期熱門文章
1
10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
5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