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鄭余鎮她老婆~
※ 引述《sunfan1016 (sunfan)》之銘言:
: ※ 引述《obiewan (實際的幻想)》之銘言:
: : 這就對啦。既然是雙方都同意的婚約,事後只要一方想離婚就可以離婚,這樣對嗎?
: 我再說一次
: 不是只有結婚當時合意就好
: 是婚姻存續中都需要合意
: 有一方不同意 代表兩人並未合意
: 這時就該把婚姻解銷
照你這樣的看法,你根本就是把婚姻當作是兒戲了。
如果你是女性主義者,真的是令我驚訝,我沒有要罵女性主義者的想法。
照sunfan1016的說法是只要婚後不爽對方,就可以要求離婚,
這樣的說辭真的是令我捏把冷汗。
我想,婚後的生活一開始真的是會很艱辛,但是你既然選擇了這樣的人結婚,
就是希望能跟她走完後來的人生,
遇到困難也是共同承擔與解決
有喜悅是彼此分享
怎麼會是想要選擇輕易的離婚一途呢?
雖然說現在的離婚率很高。
我不知道我這樣想是不是很不實際,
但是,我對於婚姻絕對不是隨便選擇一個人就好
多看看婚姻成功的老夫老妻,相信對於上述離婚的看法不會那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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