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通姦除罪化
共 56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cean26時間18年前 (2007/10/24 19: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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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playskin所理解的大陸法係、英美法係和自然法的關係. 和我專業所學到的實在相差甚遠. 沒有辦法用一篇大家可以消化的篇幅來闡釋. 這一部份就容許我跳過,大家有興趣的話自己去把法律系的課修完. 或是起碼去聽一下英美法導論、憲法史之類的比較能夠抓到頭緒. 再來一如我回應Aim的話. 我要問p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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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1Yoshi (我是妖西)時間18年前 (2007/10/24 10: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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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念頭我也有過。不過我接著想到這問題:. 對於那些對著婚姻抱著美好,或甚至神聖憧憬的人,他們這樣的一種. 想望,以及從這樣的想望延伸而出的各種權利義務關係,該怎麼處理?. 我的意思是說,人似乎有作夢的權利,有選擇以怎樣的方式生活著的. 自由。. 這是起始動機。. 再來,. 換一種角度來談。雖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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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1Yoshi (我是妖西)時間18年前 (2007/10/24 09: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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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教而殺之,謂之虐。. 為什麼不同人不同價可以「讀出」「法律上婚姻是沒有神聖性的」?. 奇怪我怎麼讀不出來?(歪頭). 不過我提這問題不表示我以為法律上婚姻是有神聖性的喔。. 我在基本處,到底什麼叫神聖性都不是很懂說。什麼是神聖性?. 嗯?為什麼這是唯一管道?又,為什麼國家(必須)要有管道來表述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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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時間18年前 (2007/10/24 09: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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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的確相當了解了暴力的來源,但是走的方向在我看來,. 是將暴力正當化(或者以閣下的語言是昇華),而不是消除暴力。. 閣下很清楚的知道,通姦不除罪化,是政府展現道德立場,. 執行道德暴力的結果。只是面對這樣的暴力,為甚麼不反對之?. 而要擁護之呢?閣下的理由是因為法律保障婚姻,只要婚姻不消. 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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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5→)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layskin (上山下海香蕉皮)時間18年前 (2007/10/24 05: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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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謙虛感染了我,先謝過。. 遠在美國的板主老友iriss,我想您也看出我的變化了。. 這除了謝天能謝誰呢?. cotafemale您尚且受過法律訓練,我只在大學修過"法律與人生"通識,. 主講教授講的就是自然法,所以才會被ocean26指出我提出自然法一詞,. 在法理層面並不適用在大陸法系統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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