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性侵犯緩刑 法官:他對科技貢獻很大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 (水藍色,白色,紅色)時間17年前 (2009/04/16 09:15), 編輯推噓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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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9/04/15 03:11" 李坤建/竹市報導 黃姓工程師在一家人造衛星研究機構工作,懷疑同公司女友劈腿,經常辱罵、跟蹤。女友 受不了提分手,黃男竟兩度性侵女友,還限制行動;但承審法官認為,被告在公司屢獲獎 勵,對「台灣科技有相當大的貢獻」,犯後態度良好,十四日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二年徒刑 ,緩刑五年,並交付保護管束。 年近四十的黃男,去年二月和同事A女交往。黃男疑心病重,每次見到A女和男同事攀談 ,就以為背著他搞曖昧或劈腿,常當著眾人面前辱罵A女,甚至跟蹤騷擾,搞得A女快要 精神分裂,提出分手。 詎料黃男某晚,利用下大雨機會,誆騙可以開車載A女到停車場牽機車為由,將A女強載 到苗栗家中。黃男要求復和,A女執意不肯,黃男一氣之下,不僅動手毆打A女,還性侵 兩次得逞。A女被黃男限制行動兩天一夜後,始獲得自由。 承審法官認為,黃男性侵被害人兩次,觸犯刑法強制性交罪,又限制行動觸犯妨害自由罪 ,應以數罪分論併罰。惟被告在公司表現良好,迭獲獎勵,對台灣科技有相當大之貢獻, 且犯後態度良好,願意與被害人和解,強制性交罪各處一年六月有期徒刑,應執行二年, 緩刑五年,緩刑期內交付保護管束。妨害自由罪處拘役卅日,得易科罰金,並支付被害人 卅萬元和解金,在報紙刊登道歉啟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3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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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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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對科技有良好貢獻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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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罵毆打強暴限制行動 再裝乖寶寶說願意與被害人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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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掏錢了事 誰知道被害者怎麼想?記者沒有呈現被害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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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怎麼想 女性被害者又再次被隱形 強暴迷思再次運作 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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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的快點去修社會學啦! 什麼爛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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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4:40, , 7F
啊…不要噓到轉文的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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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社會學? 萬一只學到功能論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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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科科貢獻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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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學到功能論我笑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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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veRAlT (Femi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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