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越聰明 越進步的國家 越會懂得使用雙姓!!!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nominalism (コロッケを食べたい)時間17年前 (2007/07/10 02:23)推噓23(24推 1噓 26→)留言51則, 12人參與討論串26/26 (看更多)
※ 引述《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 引述《A1Yoshi (我是妖西)》之銘言:
先提一問:
吳郭氏與余郝氏的小孩「癡」,
並不能叫做「吳郭余郝癡」,
而只能取名為「吳余癡」,
是因為你個人以為四字姓過份累贅,
好吧。
諸葛先生與司馬小姐結婚並生一女兒,
欲取名為瑪姬,
然而「諸葛」與「司馬」皆為複姓單姓,而非雙姓,
因此照雙姓制所以,瑪姬女士應載父母雙姓,
而為「諸葛司馬瑪姬」,
這麼一來,即使僅取雙姓,則姓氏便有四字,多餘累贅,
因此只好僅取父母姓婚之字首,
便為「諸司瑪姬」。
但世上確有「諸」姓單姓,亦有「司」姓單姓,
若她倆的女兒為避免姓氏累贅則僅能姓「諸司」,
不免讓人混淆她乃「諸」氏與「司」氏之後,
非「諸葛」氏與「司馬」氏之後,
這對「諸葛」先生與「司馬」小姐皆不公平,
何解?
: : 那祖母怎辦?
: 同樣的問題 我已回答 N 遍了
: 祖母的血統之於孫子 不會比生母 還要來的近
: 而每個小孩 都是和自己生父母血統最近
: 所以 小孩載父母雙姓 很合理!
合理個屁!
每個小孩都和自己生父母的血統最近,
所以每個小孩都「應」且「只應」傳承「生父與生母」的姓。
然,「吳余癡」之生父姓「吳郭」,而生母姓「余郝」,
由於男女「平等」的關係,吳余癡之生父吳郭氏所姓之「吳郭」,
應是為了使其「生父母」的姓「都能平等地得到傳承」而姓之,
則「吳」、「郭」二姓無論排序先後,都必須「平等地」是吳郭先生之姓,
應此,吳郭先生既不姓「吳」,亦不姓「郭」,他當姓「吳郭」,
而同理,余郝氏也不姓「余」,也不姓「郝」,她當姓「余郝」,
既然如此,比照「諸葛」先生與「司馬」小姐之例,
若「吳郭」先生與「余郝」女士所生之子僅姓「吳余」,
則他既未傳承其生父之姓,亦未傳承其生母之姓,
因為他的生父不姓「吳」,他的生母也不姓「余」,
而同時,世上也確實有單姓「吳」之人,亦有單姓「余」之人,
若他僅姓「吳余」,則對「吳郭」先生與「余郝」小姐都不公平,
既不公平,何來平等云云?
: ---
: 此外 孔子第十代子孫 不及孔子血統千分之一 血統不斷稀釋
: 所以 沒必要載祖宗八代之姓氏!
妳狗屎!
「女人的姓 既然是傳承自她爸爸給她的姓
那就從此變成"她"的姓」
這兩行字是妳自己說的,
妳說「女人的姓,既然傳承自她爸爸給她的姓,就是她的姓」,
而妳又說「男女平等」,
所以「女人的姓,既然傳承自她媽媽給她的姓,就是她的姓」,
並且「男人的姓,既然傳承自他爸爸給他的姓,就是他的姓」,
以及「男人的姓,既然傳承自他媽媽給他的姓,就是他的姓」。
所以,我們來一代一代地談。
吳先生和郭小姐結婚生一兒,此兒「必須」姓「吳郭」,
而由於吳郭先生的「吳」是傳承自他爸爸,所以是「他的姓」,
而吳郭先生的「郭」是傳承自他媽媽,所以也是「他的姓」,
所以「他的姓」必須是「吳郭」,
同理,余郝女士的姓也必須是「余郝」。
既然如此,吳郭先生姓「吳郭」,余郝女士姓「余郝」,
他們的下一代就必須傳承爸爸的姓,也必須傳承媽媽的姓,
爸爸姓「吳郭」而媽媽姓「余郝」,所以為了「男女平等」,
兩個人的姓都必須被傳承,所以小孩必須姓「吳郭余好」。
而妳說,為了避免累贅,所以刪減為「吳余」,
這根本不通!因為這個小孩如果姓「吳余」,
他就「沒有」傳承到他爸爸的姓,也「沒有」傳承到他媽媽的姓,
他「只」傳承了他「祖父」的姓,和他「外祖父」的姓!
因為「吳郭」先生的姓只有「一個」,那就是「吳郭」!
而「余郝」女士的姓也只有「一個」,那就是「余郝」!
: : 從父親的角度看,的確,既傳給女兒也傳給兒子 -> 男女平等。
: : 但,原本的單姓制度不就已經是這樣了嗎?
: 吳小明 與 吳劉小明 兩個名字 意義不同喔!
: 吳小明: 吳家的後代 (傳統女人往往以為: 她在"幫男人"生小孩)
: 吳劉小明: 吳家與劉家兩方家族的"共同"後代
: (吳家的公婆較不可能"誤以為"孫子只是吳家的!)
智障!
「吳郭余郝癡」與「吳余癡」意義也不同啊!
「吳余癡」:吳先生和余小姐的後代;
「吳郭余郝癡」:吳郭先生和余郝小姐的後代。
你要小孩根本搞不清楚自己爸媽姓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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