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越聰明 越進步的國家 越會懂得使用雙姓!!!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 (我是妖西)時間17年前 (2007/07/08 19: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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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不管男人或女人 每個人的身上 : 都是"同時"有父母兩方的基因與血緣 : 而且是"平等"傳承自父母兩方 : 所以 單載某姓某家族 都是不自然 不合理的! 我說呢,和原始人相比,有姓氏就是很不自然很不合理的事情。 所以取消!取消姓! 自然合理咧~ 然後,妳講到法國的雙姓制度,我覺得它有解決我的提問耶。 重點在於排前排後的順序,要不用約定的,要不用字母排列。 所以孫子有可能繼承到的是外祖母和祖母的姓。我若姓AB,我 老婆姓CD,那麼我的小孩有可能是: AC、AD、BC、BD、CA、DA、CB、DB。 這好像還比較平等一點。 -- PTT2 自然就是美 => 百慕達群島 => 漩渦 => PinkPartie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12.2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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