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結婚VS賣女兒
※ 引述《julians (Sisiphus)》之銘言:
: 如果把上一篇你的回應擺在一起,這樣看起來"感覺被強暴"所受到
: 的暴力也不表示"是真的身體上遭到強暴."
: 不過,根據我的理解,
: 就上一篇文章來看,似乎nominalism板友你在這邊是認為:
: "習慣性的無理取鬧、言之無物、牛頭不對馬嘴、千篇一律、
: 視他人如無物"跟"用強烈的字眼來表達自己的憤怒"這兩者都
: 是具有暴力性質(sadism vs. masochism阿...),
: 結果還不就是變成了以暴制暴?
問你啦,到底以暴制暴有什麼不好的?一樣,先不論Pgic那樣是否
也是種暴力,因為我其實覺得根本不是。但,以暴制暴到底錯在哪
兒?保守一點問,它一定是錯的嗎?如果是,那我們怎麼可以容許
有人被關起來甚至死刑呢?還有戰爭也是。
我個人是認為,存在合理的以暴制暴的情況的啦。
面對毫不節制、缺乏自省與自覺的暴力行使者,它人施以暴力回應
並不一定一定是錯的。
: 第二,這樣說來的話,似乎這之中假定了理解評斷詮釋Aimable言論的
: 意義與價值的脈絡是完整的--
: 真的完整了嗎? 關於Aimable的言論與歷史終結了嗎?
: 這個"到目前為止"我認為不等於所以可以詮釋理解判斷Aimable的
: 脈絡之總和,而如果今天Aimable改變他本來發文的態度與方式,
: 我也認為可以改變他在這個版被接受的程度,只是在
: 有關"婚姻跟賣女兒"的議題再被詳細言說之前,就先採取了
: 這一次的Aimable會跟之前的Aimable的態度立場,發言形式與內容
: 將毫無改變,而來個見一次就噓一次,這樣的判斷的脈絡與框架真
: 的是所謂的完整? 還是看起來比較完整的及可以被視為已經是完整的?
: btw, 勞煩nominalism版友你/妳為了推文的A=B發了這篇文。
: 我也拉拉雜雜講了一堆言不成理的話語。
這還不簡單,累犯嘛。歸納法應用而已。我建議你不要把簡單的事
情複雜化。我覺得你有點傅柯上身,應用過頭了。寬容接納、仁慈
和放縱之間還是有線可畫的。
還有,你一下是Pgic,一會兒又是那個問題似乎比較明顯的推文。
你到底目標是誰?這樣子柿子挑軟的吃,是把這版的讀者都當笨蛋
看不見,還是你有暴露狂喜歡光明正大的偷偷摸摸(某種潛意識本
能)?
累犯的懲罰,在學術界裡甚至更嚴格:你抄襲一次你就滾出去,哪
裡還有下一次。你換個身份下一次在投稿,沒被發現就算了,被發
現,就算沒抄襲一樣被退回吧。
照你這講法,這次抄歸這次抄,下次可以重來。
要真這樣其實也不賴,世界會更混亂。故我說放縱。
: 話說回來,我這兩篇的回應可以說是很可笑的,
: 為了我也不認同的人的意見來回應,
: 只能說,我自己認為即使在不認同對方言論的情況下,
: 也該保留讓對方發言以即可認同對方的空間;
那我可以對你罵三字經嗎?也許妳會說:但Aimable並沒有罵三字經。
不,重點不在那兒。重點在於,老問題,言論自由的保障範疇在哪兒
的問題,以及,到底那些推文、Pgic的文是否真的觸犯了言論自由的
侵害。
: 這些溝通言說的原則是否做為要求自己為先,
哈,Aimable明顯違反這原則歐。
: 而非強加於他者之上來的具有些說服力呢?
所以你覺得我們該拿Aimable怎辦?怎辦,才叫做保留他發言以及認同
他發言的空間?
讓他一直波,然後不能噓,連Pgic那樣的好言相勸也不行?
所以我說你放縱嘛。你自己想想這樣有多可怕,版面會變成怎樣,容
許怎樣的人來波怎樣的垃圾文。
: 如果他者的德行非我的德行,
: 他者的邏輯理性非我之邏輯與理性,
: 即可以以腦殘(理性非完整)或精神性創傷(不能以常人言說之方式言說)稱之,
: 並且噓之,
: 這樣真的是所謂的誠意? 所謂的德行? 所謂的不鄉愿?
唉,果然,相對主義出現了。
德行先不談啦,邏輯理性也有你的我的之分?
老問題:「他者的邏輯理性非我之邏輯與理性」這又是出自誰的邏輯理性?
你的?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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