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結婚VS賣女兒
※ 引述《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結婚若不是買賣女人的話
: 女人就不要向夫家"開價" 要聘金 餅錢 車子 房子 甚麼的
: 不要娶買嫁賣女人!
: 免得被公婆 大小姑看不起!
: 女人自己更不要愛往夫家跑 丟著自己的父母不管
: 好好像男人一樣 懂得孝順她自己父母吧!
: ---
: 另外 補充一點
: 女人結婚時 請不要講: "希望夫家好好疼她" 這種好笑話!
: 要疼女兒 請女方父母自己親自好好疼她
: 請勿將她丟給夫家負責!!!
唉。我說呢,你這種想法也還終究是傳統,且隱含了一夫一妻家庭
霸權的偏見。為什麼女方父母要自己親自好好疼她?為什麼不可以
是父父,或母母母?(即家庭內有兩個男人,或三個女人)
這想法太落後了啦~ 我說,小孩子本來就根本不屬於父母,根本
就不是父母的東西而父母也根本就沒有照顧的義務。小孩是社會的
/ 國家的,也因此應該由國家聘僱專業人員,在溫暖知性理性的健
全環境中長大。這才是王道。孝順父母?你是什麼年代的八股人類
啊?還有,雙姓也一樣落伍。姓名應該要反應生長的地區與文化才
對。所以我的名字,就事實而言,應該叫做:
台灣日本上海 華語 妖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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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是姓,第二個是middle name,第三個是名。雙姓反應一夫一
妻家庭霸權,是落後不文明的象徵,應該廢除。家庭只是一個人與
另一個人,或另一群人(都成年)的一種契約式的共同生活形式而
已。
也許有人會覺得我上頭寫的更扯了。好,就算不要扯那麼遠,人長
大了幹啥還要父母疼,怎麼那麼沒出息不獨立?
最後,一樣給你個建議:當你忿忿不平卻帶有濃烈盲目氣息地反對
某現行制度的同時,麻煩你多花些功夫沈澱一下,靜一靜,抬頭看
看自己頭上的天空,是不是還是一樣被所謂的傳統天棚所遮蓋。
其中一個具體的,比方說,孝順。孝順是什麼?我們為什麼要孝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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