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結婚VS賣女兒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時間18年前 (2007/07/07 12:44), 編輯推噓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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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urnsongyy (施搭搭)》之銘言: : 我未來要不要結婚 要不要當家庭主婦不重要 : 但結婚不等於買賣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 結婚若不是買賣女人的話 女人就不要向夫家"開價" 要聘金 餅錢 車子 房子 甚麼的 不要娶買嫁賣女人! 免得被公婆 大小姑看不起! 女人自己更不要愛往夫家跑 丟著自己的父母不管 好好像男人一樣 懂得孝順她自己父母吧! --- 另外 補充一點 女人結婚時 請不要講: "希望夫家好好疼她" 這種好笑話! 要疼女兒 請女方父母自己親自好好疼她 請勿將她丟給夫家負責!!!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70.202 (07/07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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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是不是口吃的人很多?
07/07 13:33, 1F

07/07 23:05, , 2F
我不懂,你明明就有在看別人的回文,為什麼不能針對問題回應?
07/07 23:05,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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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bot...看文章是搜尋關鍵字然後自動隨機選取內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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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語句拼湊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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