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結婚VS賣女兒
※ [本文轉錄自 MenTalk 看板]
作者: 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 MenTalk
標題: Re: [情報] 結婚VS賣女兒
時間: Thu Jul 5 09:52:31 2007
※ 引述《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Feminism 看板]
: 作者: 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 Feminism
: 標題: [情報] 結婚VS賣女兒
: 時間: Wed Jul 4 18:41:25 2007
: 父母要把自己拉拔長大的女兒推入火坑的時候,可能還得東遮西躲的把女兒帶到老鴇那兒
: ,然後錢塞在胸口就飛奔回家,緊閉房門,甚至是搬家了事,深怕外人之此惡舉。而對於
: 這個親家,真可謂賣女兒之光明正大啊...
: http://tinyurl.com/22wkf3
推 Aimable:這一篇文章 只是轉貼 又不是我本人寫的 噓成這樣 太誇張了 07/05 09:43
→ Aimable:況且 作者只是實話實說 有甚麼不對嗎? 沒看到那網頁上 也 07/05 09:45
→ Aimable:有人反應相同看法嗎? 07/05 09:45
vincent:
說的好貼切,西方好像比較?有這樣的問題;
是那位好樣的讓這樣不好的流程,轉為習俗、傳統、而且是必需的,
我想他們家應該都生女的才會想出這招,中國人真的是太會做生意,連自己女兒也懂的如
何行銷包裝一下,太屌了;
那照商場上的作業流程;
提親不就是 - 議價,
媒人婆不就是 - 代書,立約見証,抽頭的,
禮車不就是 - 物流宅配,
宴客不就是 - 商品展示以及版權宣告
法院公証不就是 - 上線登錄、註冊、拿保證書
炒飯不就是 - 試機生產
小孩不就是 - 商品庫存,尋找買家議價又開始另一個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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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
vincent真是太妙的形容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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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拉米蘇:
這個話題有把女性物化的嫌疑喔,我個人覺得十分反感,女人在這個父權的社會體制底下
,真的十分不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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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到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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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編輯: Aimable 來自: 218.32.14.19 (07/05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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