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越聰明 越進步的國家 越會懂得使用雙姓!!!
※ 引述《A1Yoshi (我是妖西)》之銘言:
: ※ 引述《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 全球各地使用雙姓的人數 只會增加 不會減少
: : 而且是越聰明 越進步的國家 越會懂得使用雙姓!!!
: : 表示那個國家女人的才能 智能等各方面 已廣受社會肯定認同
: : 一個國家的文明或人文思想 若非發展到一定程度 是做不到的
: : 尤其是 若女人還像古代一樣 不讀書 不識字 雙姓根本不可能
: : 因為 她的才智無法得到發揮 與相當的肯定!
: 如果一個國家是基於男女平等,或以此為出發點考慮施行雙姓制
: 度,我想大家可以約略同意這是種進步的象徵。
: 不過,反過來說,一個沒有施行雙姓制度的國家就表示比較笨、
: 比較落後嗎?我想這就爭議很大了吧。
拿夫家聘金 餅錢等 "嫁賣"女人/女兒
把女兒丟給夫家負責後 才在怪夫家對她不夠好
這叫聰明和文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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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婚後 不懂像男人一樣 孝順她自己父母 這叫文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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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女搶幫一男生小孩 搞不清小孩 是第幾任太太生的 這和一夫多妻 有很大差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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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很聰明 夠不夠進步
你說呢???
: 換個方式說,我大概可以同意施行雙姓制度的國家在某方面應該
: 有發展到一定程度。可是,一樣,反過來說,發展到一定程度的
: 就一定會,或一定應該要施行雙姓制度嗎?
: 我想這一樣很值得爭議吧。
: 我是覺得妳根本沒注意到這邏輯雙箭頭的差異啦。點一點,希望
: 妳能瞧見。
: 尤其我若沒記錯妳之前居然是用中國當例子....
: 我實在不知道中國,至少整體來說,有哪一點可以讓我們說它進
: 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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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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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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