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前夫的各種惡意刁難已刪文
※ 引述《ginoinin (Gino in in der)》之銘言:
: → bunreachable: 我看起來是女方也在藉由孩子去敲門孩子要衣服等等藉 10/13 09:09
: → bunreachable: 口,來製造跟男方的衝突,其實鼻子摸摸去買衣服,輪 10/13 09:09
: → bunreachable: 到自己時間帶走就帶走,不要去敲門幹嘛的,就好了, 10/13 09:09
: → bunreachable: 替自己孩子多買幾件衣服,又如何?很多衝突女方都可 10/13 09:09
: → bunreachable: 以化解但她反而要鬧大
: 女方有買衣服,不然小孩子過去他家沒得穿...
: 衝突那天是小孩有他自己想帶的衣服,有他想帶過去的玩具,
: 我要強調的是男方沒照協議以小孩的最佳利益為出發點,
: 幾位版友的建議其實女方都早就這樣做了,
: 我發文只是想聊聊男方的做為
發文聊聊男方作為才是最好笑的
這跟街頭巷尾的八卦大媽有什麼不同?
你學妹同意你PO文了嗎?
你有徵詢過他的意願嗎?
小孩的最佳利益是什麼?
每位父母心中都有自己的定義
不然你學妹為什麼把孩子留給男方?
不就是當初覺得男方有錢可以提供好一點的生活、好好栽培孩子嗎?
有些媽媽即使再苦也會把孩子帶在身邊
有些媽媽會覺得男方資源好 可以給自己沒辦法給的資源
所以把孩子留給男方
不管哪一種
都有當初決定時考量的時空背景
如果你說女方早就這樣做的事項裡
包括爭取孩子的監護權
那被男方打的這件事情不就是更可以好好做文章嗎?
鄉民的同仇敵愾不能當證據吧
: 至於Jeteaime你的回文嘛....
: 就是酸民標準的優先檢討被害人,
: :教育費? 什麼鬼東西
: : ;只負擔教育相關費用嗎?
: 教育費雙方合計18000左右,內容理應包含了小孩的食衣住行育樂,沒錯吧?
: : 對方平常有虐待孩子嗎?
: 在小孩面前抽煙,
: 把小孩關在門口置之不理(不僅是衝突那次....),
: 阻擾小孩與媽媽通訊,
嚴格論起來
在小孩面前抽菸(現實生活中很多父母這樣做)
阻擾小孩和媽媽通訊
(男方可以說為避免孩子想媽媽妨礙孩子學習 理由百百種)
只要在精神上身體上並沒有傷害到孩子 這都不算虐待
而且媽媽也不是見不到孩子 而是無法想通訊就通訊
我們就事論事 法庭上應該是告不成吧
至於把孩子關在門口
就你所言的這次 不就是不想見到女方嗎?
他也知道女方就在門口 不算是置之不理吧?
其它把小孩關在門口 你我都不知道原因
談這些也是枉然
: 這邊一起回應christjesus的回文,我學妹確實已經照您建議的流程在進行中了,
: 只是這些事本來就曠日費時,還需要時間,
: 我把寫這些事出來,純粹只是想聊聊天,看看版友們的看法,
: 沒想到多數版友們對男方的行徑竟然是無感...
: 甚至是譴責女方 = =
不是無感 而是對個已經動手的男人是有什麼好說的?
動手是錯誤的 而且馬上輸一半
這是普遍都知道的事實
啊是要說什麼?
這男的我們又不認識
今天如果是個名人 還有點八卦的價值
但女方的作為絕對會影響往後十年、二十年她和孩子的人生
這才值得討論
趕快做什麼 不要做什麼 能夠做什麼
這些可以改變她未來的事情
才是當務之急
身為她的朋友 不也是應該往這個方向去幫忙嗎?
PO文要大家討論男方的作為
除了你自己的爽感外 有什麼幫助啊?
: 我真的是甚為驚訝...
: 兩個大男人對一個女人施暴,告女方侵占玩具,
: 男方對自己兒子做的事稱的上是協議上所說的,需以小孩子的優先利益為出發點嗎?
同上
我不知道你結婚有小孩沒
每個爸爸媽媽 甚至每個路人甲
對於小孩的優先利益都有自己的定論
如果真如你所述 這個男人這麼爛
對孩子的最佳利益不就是應該把孩子帶在身邊
怎麼還會留給男方?
好聚好散不容易 有了孩子的好聚好散更難
比起婚姻更需要智慧
祝福你學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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