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請問告白成功的機會哪個較大?!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超級喜歡撿石頭)時間12年前 (2013/09/24 17:02), 編輯推噓5(5025)
留言30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 引述《MThuang (不看過去)》之銘言: : ※ 引述《wenkuei (wenkuei)》之銘言: : : 請問各位大大 : : 目前跟ㄧ位還蠻矜持的女生正在曖昧期 : : 隨然幾次想套她的話,看有沒有喜歡我,都沒有套話成功。 : : 但每次約她出來吃飯,她也都沒拒絕,也蠻高興的。 : : 下次吃飯時,我想要跟對方告白,因為我受不了這種曖昧不明的感覺。 : : 想說散步時要先牽手再告白,還是要先告白再牽手,我告白成功的機會較大? : : 因為對方蠻矜持的,我個人認為要先牽手再告白耶! : : 請問大家認為呢? : 先推倒後告白  然後隔天就上報惹 : 以上六字 開玩笑的 : 以我這大學時代的戀愛魯蛇 : 到變成上班族以後 同樣四年"閱人數"是大學四年的三倍 : 有一件事情 我很肯定告訴你--絕對不要告白 除非你們已經在一起 : 理由在上一篇某推文的網址 有清晰的邏輯推導 文長不引述 基本上我算是傳統告白派的, 交往的順序一定是「告白→牽手→擁抱→親吻→上床」, 因小弟我還算年輕,所以只交過兩任女友, 告白成功率還算高,只失敗過一次,那次讓我領悟到怎樣告白才容易成功。 所以說告白也不能說是絕不可為的行動, 反而我認為在男女間各種關係或怪事都有可能的世道中, 告白的行動是追求穩當關係的一種做法, 其一,明白確認彼此的心意;其二,多少會因為一點說出口的責任感而不易背叛。 但是在告白之前有很多事必須觀察和行動, 如果真的非她不可,在告白之前一定要謹慎的考慮, 否則就會如同諸多板友所言,自殺行為而已。 : 你想過馬路的時候偷牽手也好 : 約會看夜景 在樹下眼神相會浪漫情愫一來 手摟住對方的腰 簡單的接吻也行 : 甚至強者我麻吉同學 第一次約網友去逛百貨公司 : 逛啊逛得就去隔壁摩鐵開房間 於是他跟女友愛情長跑五年到現在 : 各種可以彼此確認在一起的做法有很多 : 就是千萬不要搞不清楚的時候就告白 我看過的例子倒是剛好相反, 朋友A想追女A,過馬路偷牽手、約會看夜景、摟抱親親都幹過了, 最後還是沒能在一起,搞到他難過得休學去當兵。 朋友B偷偷喜歡女B, 約會什麼常常有,甚至兩人還曾經去花蓮三天兩夜過, 可是在確定是男女朋友關係後第三天就被甩了。 理由都是女方覺得自己不夠喜歡對方。 也許有人會說告白的話連這些肌膚之親都做不到,何必告白? 告白就是讓自己處於被動狀態,告白就是沒辦法和對方有更多進展…… 那都是因為,在告白之前他們都沒讓自己處在勝券在握的狀態, 才會招致不好的結果。 告白要成功的關鍵, 在於確信女方真的喜歡自己,喜歡到想一直在一起的程度, 就算剛開始沒有,也要投其所好, 真的到那種程度之後在告白。 同樣的,因為女方是真的喜歡才在一起, 所以之後的肌膚之親要發生並非難事,甚至可說理所當然。 : 一來告白就是攤牌 就像玩橋牌 你喊王 卻把牌攤在桌上給其他三家看一樣 : 除非你一手超好牌(你高富帥) 不然就是敵手毫無王牌(競爭對手太弱) : 否則要贏機會微乎其微 攤牌也沒什麼不好, 不用浪費時間在很難有結果的局面上, 未必是不智之舉。 : 二來告白就是施加壓力 等於你丟了一個包袱給對方 : 對方如果早就喜歡你 恭喜你 你丟出來的是甜蜜的包袱 : 萬一對方不是那麼確定 那麼對方離你遠去的機會就很高 : 當然也是會有給觀察時間的人 但是在網路發達的年代 速成愛情正夯 : 有多少人有耐心 願意等你成長到他要的樣子? : 當然你如果高富帥 那就另當別論 在無法確認對方真的喜歡自己的情況下, 告白或繼續曖昧這些事還是都免了, 直接尋找下一個可攻略的目標比較實際, 避免太過牽扯不清,日後的相處上也不比較不會尷尬。 比如原原PO的例子, 從目前有限的描述來看告白不容易成功。 真的想在一起就繼續按耐一陣子, 但也別讓自己陷得太深,不行就早早放棄找其他對象。 : 原po 首先要了解對方的戀愛經驗 跟每次交往的長短 : 如果她經驗有3次以上 "矜持"一詞只是屁 : 這種女生是不可能連對方愛不愛自己都看不出來 : 她如果對於你的殷勤說不出甚麼特別的話 基本上你尚未及格的可能性不小 : 如果對方戀愛經驗很少 那麼你要靠著你自己的循循善誘 : 把握有限的約會次數內 問到關於她的戀愛史 愛情觀 以及未來的展望 : 都有些基本了解後 你要在過馬路時牽她的手 花好月圓時四目交接而後接吻 : 總之隨機發揮 : 有些板友有自我的理想 這是很不錯的 : 但是如果與現實多數狀況有落差時 是不是該接納人家的意見 : 而不是一再"教訓"別人 : BTW 我在大學時期就是迷信告白派的 : 結果 : 有交往有發展到床上關係的 1/3 : 沒交往有發展到床上關係的 2 : 所以 還沒交往前 告白有甚麼用 能吃嗎? 告白與否成功與否真的case by case,無法一概而論, 覺得不管能否長久都要先吃點豆腐才不虧的話,就別告白; 想經營穩定而且讓自己有安全感的關係,那就告白。 碰到不喜歡在確認關係前就動手動腳的女生,就先告白; 碰到對於曖昧的肢體觸碰也沒關係的女生,先別告白。 先瞭解對方是怎樣的人很重要, 確信女方是否真的喜歡自己更重要, 不管到底要不要告白, 讓女方喜歡上自己就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239.132

09/24 17:14, , 1F
告白之前處於勝券在握的狀態,那告白不就是屬於雞肋程匣
09/24 17:14, 1F

09/24 17:14, , 2F
雞肋程序
09/24 17:14, 2F
碰到那種一定要確認關係的人就是必要程序了, 對我而言不告白就做那些事會有罪惡感XD

09/24 17:15, , 3F
男友的作法是先告白表達心意,但是給我一段時間觀察他,
09/24 17:15, 3F

09/24 17:15, , 4F
不逼我當下就做決定,然後觀察了一段時間換我逆告白XD
09/24 17:15, 4F

09/24 17:18, , 5F
樓上男友的作法比較好,沒有壓力,不過很多女生會趁這段
09/24 17:18, 5F

09/24 17:18, , 6F
時間疏遠男生XD
09/24 17:18, 6F

09/24 17:19, , 7F
告白是彼此的"確定" 有些人就是超機車 甚麼都做了 還是
09/24 17:19, 7F

09/24 17:19, , 8F
那就是不管有沒有告白都追不到的對象...
09/24 17:19, 8F

09/24 17:19, , 9F
好朋友
09/24 17:19, 9F
※ 編輯: popgsct 來自: 219.68.239.132 (09/24 17:23)

09/24 17:20, , 10F
所以告白根本雞肋.....答案在告白前就決定了
09/24 17:20, 10F

09/24 17:21, , 11F
不~男友沒有跟我告白我可能不會跟他在一起,因為就只是普通
09/24 17:21, 11F

09/24 17:21, , 12F
朋友,告白後我才用有可能進一步交往的視角來觀察他
09/24 17:21, 12F

09/24 17:22, , 13F
觀察後覺得適合了才答覆他~
09/24 17:22, 13F

09/24 17:22, , 14F
樓上 那也是你對他的好感達到了觀察目標 才有意義
09/24 17:22, 14F

09/24 17:23, , 15F
要是屬於戰力外通告的 你連告白都不想聽到
09/24 17:23, 15F

09/24 17:23, , 16F
也不是~那時候根本沒有所謂好感,就是列入觀察..
09/24 17:23, 16F

09/24 17:24, , 17F
女生都會希望男生告白,因為女方可掌握主動權,男生就是
09/24 17:24, 17F

09/24 17:25, , 18F
任人觀察(宰制)
09/24 17:25, 18F

09/24 17:25, , 19F
其實主動權變成哪一方的 有點難講
09/24 17:25, 19F

09/24 17:25, , 20F
就男友的論點是,因為他對我的觀察在之前就已經展開,
09/24 17:25, 20F

09/24 17:25, , 21F
當然觀察完畢才會告白的啊~
09/24 17:25, 21F

09/24 17:27, , 22F
說沒有任何好感是騙人的啦 人都有所謂的第一印象 跟 初期
09/24 17:27, 22F

09/24 17:28, , 23F
觀察 你的潛意識早先有個結論了 不然你遇到定義上的臭酸宅
09/24 17:28, 23F

09/24 17:28, , 24F
你即使聽到告白 也會列入觀察嗎?
09/24 17:28, 24F

09/24 17:28, , 25F
要是有個80歲有錢人跟你告白 你也會列入觀察嗎?
09/24 17:28, 25F

09/24 17:33, , 26F
同意MThuang
09/24 17:33, 26F

09/24 17:46, , 27F
如果好感是說不討厭是正確的,畢竟不會跟討厭的人當朋友,
09/24 17:46, 27F

09/24 17:46, , 28F
但如果是喜歡則無
09/24 17:46, 28F

09/24 17:51, , 29F
看對象來調整做法,是我推這篇的理由!
09/24 17:51, 29F

09/24 18:11, , 30F
分析的讚
09/24 18:11, 30F
文章代碼(AID): #1IGLKW2r (Boy-Girl)
文章代碼(AID): #1IGLKW2r (Boy-Gi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