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可能會因為不想跟婆婆同住而分手?
不用討論到父權社會,或女方自不自私
就只是當你家有個自私人,不願意盡分擔責任照顧父母
你應該做的是找那個自私人算帳
而不是放任那個自私人
然後挖別人家的資源,來填補你家自私人造成的漏洞
以上情況可以代入任何性別,任何自私狀況以及造成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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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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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引戰嗎?
講個和男女無關的例子
你要上班,你家有閒著沒事做的兄弟姊妹
你父母行動不便但今天得去看醫生
結果那個閒著的人說: 我要出去玩家裡我不管
你應該做的是請假 吞下扣薪損失 找那個兄弟姊妹算帳
而不是就讓他出去玩吧 請假 但是老闆我是不得已的,你不可以扣我薪水噢
應該沒有什麼腦殘會用後面一種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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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我只看到男方說: 我哥不要,所以我老婆一定要住家裡 就沒了
我沒看到男方提到,他們兄弟是怎麼互相協調,分擔照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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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難道可以和老闆說: 老闆我家有個腦殘兄弟,沒辦法解決他,所以你要體諒我不能扣薪
結婚是成立一個新的家
把伴侶的資源算進原生家庭,也是挖另一個家的資源補自己原來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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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立場是: 伴侶遭到了困難,需要援手
但不等於一開始就可以把別人家的資源,算進自己原生家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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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算可用資源去"成立一個新的家"
然後評估有沒有餘力去照顧自己原生家庭,或者其他地方
如果自己的資源只能原生家庭VS新成立的家,那麼我想這個人還沒有能力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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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新家"不一定是小家庭或大家庭,但不能是只包一方的家庭
你家就是雙方都納進來成為一個大家庭
一個人說: 結婚後要照顧"我"父母 和 結婚後我們要照顧"雙方"父母
前者是挖別人家的資源來用,後者是成立一個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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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所以從頭到尾我沒有指稱任何性別,無論哪個性別都一樣
甚至未來同性婚姻法案如果通過了,也是一樣
※ 編輯: MapleT 來自: 114.37.107.89 (05/20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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