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一些想和ml說的話
看板transgender (變性)作者IsaacStein (Stop the Killing)時間19年前 (2006/08/19 00:06)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4/7 (看更多)
第一點澄清:
我的「想必就是我了」,並不是在說「妳文章所針對的對象想必就是
我了」,而是「當初在拉子板很堅定地說這樣的板聚資格規定就是一
種『歧視』的人想必是我」。
所以,這句「想必就是我了」,並不是誤會妳什麼而寫的,而是有我
自訂的先決條件的。 :)
第二點澄清:
或許蘋果麵包原先貼在 2girl上的文章確實把拉子板的這條規定「痛
罵」了一頓。但首先,指出「歧視」,或者「使用」歧視這個字眼,
並不是一件很「激烈」的指控,更不會是一種痛罵。
再者,為什麼蘋果麵包會有這麼強烈的指控?我想這應該不是很難理
解才對。這是因為我們對於「女同志」或「女同性戀」有一個很自然
的期待或想像。「女同性戀」做為一個「被社會歧視」的族群,對於
「歧視」的本質應該會比那些幾乎沒有被歧視過的人還要更敏感!
對,我不可否認我對「同性戀者」的道德(容我這麼說)要求確實比
對異性戀患者的要求還要來得高很多。因為當一個人本身就深受其害
的時候,怎麼可以反過來認識不到自己對別人造成的相同傷害?!
當然,對於這種高道德要求的標準,我可以同意或許是不恰當的,就
像最近在拉子板有人說的,女同性戀不必須政治正確。就像我同意有
不少踢其實很大男人主義:認為婆就是要受保護的、認為婆就是容易
受傷的、認為婆不應該太常在外拋頭露面、認為婆不應該穿著曝露否
則容易遭侵犯(卻忘了自己的男性化打扮,或許更容易受到異性戀男
患者的憎恨情緒所攻擊)。
所以,我同意這些「指認」可以更和緩。
第三點澄清:
但我仍然覺得不公平。就好像在面對異性戀社會的抨擊說:「你們同
性戀就不能好好溝通嗎?一定要上街遊行抗議嗎?」的時候,我一定
會很憤怒地認為這是一種得了便宜還賣乖的舉動。
明明是妳在傷害人,為什麼我卻要先來「保護」你?!
回到蘋果麵包是否應該要用更「和緩」的語氣來說明拉子板聚的規定
其實傷害到跨性別拉子的問題上。我認為妳可以「希望」她這麼做,
但我不認為妳可以要求她「應該」這麼做。
也就是說,妳可以提供建議說,這樣做在「實務上來說」會更好,但
不能說「如果妳不這麼做,妳就在對拉子做一件不公平的事情」,因
為後面這種要求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這就像是,如果我沒注意而開車撞到了正在過馬路的行人,當他劈頭
就破口大罵的時候,我認為我沒有資格要求他不應該這麼激動。就算
我是無心之失,就算我不是故意的,但是傷害人的是我。
當然,這也是另一種道德要求,我也或許不能要求每個人都有和我一
樣的道德標準。我只能為我的這種要求提供理由,如果能接受的人,
那就接受,如果不能接受,那不接受也無妨。我說出來了,這是我的
意見,意見表達完了,就看它能造成什麼效果。
如果以後遇到類似的事情,我會儘可能隱忍我的怒氣,甚至是我受傷
的情緒,對「無心傷害我的人」婉言勸告。畢竟這麼做既然會有更好
的效果,我覺得我何樂而不為。但我依然會替那些因為受到傷害而劍
拔弩張的人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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