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一些想和ml說的話

看板transgender (變性)作者 (Stop the Killing)時間19年前 (2006/08/18 22: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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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RAFFL (86魔人)》之銘言: : 既然要提的話,還是無法避免提起"遠因",這邊指的是蘋果麵包 : 那篇對於拉板板聚規則的文章,因為那篇讓拉板的大多數人人知 : 道male-les的存在、開始去認識male-les,但同時也導致部分人 : 從一開始便對male-les抱持著負面觀感。這麼說的原因在於,當 : 初之所以訂下那樣的規則確實是一種對於male-les的忽視,但絕 : 非是刻意針對male-les的歧視。 很抱歉我只回應這一段。因為我只想表達我自己的想法,當初在拉子板 很堅定地說這樣的板規就是一種「歧視」的人,想必就是我了,我也不 需要否認什麼。 可是我覺得很遺憾,看到這一段,我覺得我當初寫的文章再和平,再有 誠意,也沒有真正被理解過。這當然或許是我的問題,如果有人可以給 我一點建議,我會參考以後的寫作方式。 但我必須澄清,我個人從來沒有說過拉子板是「刻意針對male-les的歧 視」。當初的文章還在板上,第 16183篇文章,如果用我的ID搜尋,會 是「[轉錄] PTT的拉子版聚假平等!」我在這個標題下回應的 第一篇文章。 「歧視」不必然是「刻意」的。劍橋大學曾有個哲學系教授很認真地覺 得「女人」和「男人」根本是「不同物種」的生物,因此反對女人也能 享有投票權,這個哲學系教授根本不是「惡意」或「刻意」反對女人擁 有投票權,他只是真的「誤以為」女人在本質上是不理性,無法妥善思 考公共事務的「生物」,而男人才是有能力投票的生物。但這位哲學系 教授的想法很明顯就是「歧視」。 我們不會只因為一種「不合理的差別待遇」不是「蓄意」的,就不認為 那是一種歧視,而當我們在說某種人歧視另一種人時,我們也不必然是 在控訴那個歧視別人的人,是邪惡的,也不是在定他們的罪。 指出「歧視」的事實在那邊,僅是指出有一個「不合理的差別待遇」存 在,而這個「不合理的差別待遇」確實會對某一個族群造成實際權利的 損失和傷害。這是一個事實,這是一種傷害,它或是不是刻意的,而在 拉板板聚的情況來看,它也確實不是刻意的,但它確定是一種傷害。 傷害既然存在,受害者就存在,如果受害者是無辜的,傷害就應該被移 除,而當造成傷害的是一種「不合理的差別待遇」,這就是一種歧視。 所以,說某人歧視另一種人,不是在說某人有罪,不是在說某人邪惡, 不是在說某人「刻意」甚至「惡意」排擠另一種人,而是在說,無論你 是有意還是無意,你的行為確實傷害到了無辜的人。 這樣的指認有很過份嗎?這樣的指認是不可以的嗎?這種指認真的會造 成傷害嗎?「歧視」(discrimination)就是「差別待遇」,如果連一 種不合理的差別待遇都不能指出來,我們要如何改善社會現況?我們要 如何談平權運動? 我希望,當我明明白白地在同一篇文章裡說過,我說歧視的時候,指的 不是「刻意的排擠」,而是「任何有意或無意間造成的不合理排擠」, 就請不要再告訴我「她們又沒有刻意排擠,你怎能說她們歧視?」因為 我打從一開始就沒有在說她們的排擠是「刻意的」,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201.233
文章代碼(AID): #14vSjgSV (transg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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