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他不要我了..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duan (該慢慢認清事實 另一階段)時間20年前 (2005/05/09 18:28)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8/9 (看更多)
※ 引述《tsouz (  ﳿ︠ )》之銘言:
: 他女朋友發現我傳的簡訊
: 他就說 我們分一分
: 他就這樣不要我了
: 好痛
: 救命
我覺得這樣很好
至少他很明確的做出了選擇
比一大堆優柔寡斷 想當好人的壞蛋好太多了
很快就會清醒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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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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