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他不要我了..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 (又變回學生樣)時間20年前 (2005/05/05 21: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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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itas (老王 我好想你)》之銘言: : 即使那是很難說出口的 : 但既然心理都這樣決定了 : 當面說清楚 給對方一個充分的理由 : 也再給兩個人一個一起決定的機會 : 為什麼那麼多人都不願意當面說清楚 : 這樣真的會令對方非常痛苦的 : http://www.wretch.cc/user/noviaeitas : ※ 引述《tsouz (￾ ￾ ￾  ￾ﳿ︠￾ )》之銘言: : : 他女朋友發現我傳的簡訊 : : 他就說 我們分一分 : : 他就這樣不要我了 : : 好痛 : : 救命 當面真的說的清楚嗎? 我不認為.. -- 不懂得把握的人 不會嚐到真正的幸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9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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