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他不要我了..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 (老王 我好想你)時間20年前 (2005/05/05 10: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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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那是很難說出口的 但既然心理都這樣決定了 當面說清楚 給對方一個充分的理由 也再給兩個人一個一起決定的機會 為什麼那麼多人都不願意當面說清楚 這樣真的會令對方非常痛苦的 http://www.wretch.cc/user/noviaeitas ※ 引述《tsouz (￾ ￾ ￾  ￾ﳿ︠￾ )》之銘言: : 他女朋友發現我傳的簡訊 : 他就說 我們分一分 : 他就這樣不要我了 : 好痛 : 救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9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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