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約炮「有套」變「無套」硬上 男判刑1年8月緩刑3年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有什麼是越大越好)時間2小時前 (2026/06/26 07:2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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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炮「有套」變「無套」硬上 男判刑1年8月緩刑3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483291 黃姓男子於去年6月晚間透過交友軟體與男子阿明「約炮」,雙方原本談好是「有套」性 行為,怎料過程中黃男竟「無套」硬上而被告,新北地院合議庭審酌黃認罪與被害者和解 ,犯罪手段尚非至為激烈,減刑後依強制性交罪判他1年8月徒刑,並宣告緩刑3年,緩刑 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 檢警調查,黃男是在6月17日晚間10時許,透過交友軟體結識阿明,2人約好在阿明住處發 生性行為,但前提是「有套」,怎料,2人發生性行為時,即便阿明不斷確認黃男是否配 戴保險套後,仍忽視阿明顧慮且違反其意願「無套」硬上而被告。 合議庭考量黃男因一時氣盛而犯案,犯罪手段尚非至為激烈,且其於審理時終能坦承犯行 ,積極尋求諒解,並與被害者達成調解,已履行調解條件,且依被害者要求當庭提出道歉 信;而黃男本案犯行相較其他性侵害案件情狀,究非惡性重大之徒,倘處以法定最輕本刑 ,仍屬失之過苛,而有情輕法重之情,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 合議庭斥責黃男為滿足一己私慾,罔顧被害者身體自主權及性自主決定權,侵害被害者性 自主權利甚鉅,並造成被害者身心受創,所為殊值非難,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 對被害者所生危害程度等因素量處上述徒刑,並審酌他因一時氣盛,致罹刑章,犯後坦承 全部犯行,深具悔意,且已和解賠償,信其經此偵審程序,應知警惕,宣告緩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05.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82429830.A.C06.html

06/26 07:28, 2小時前 , 1F
讓愛滋長
06/26 07:2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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