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認真] 跟16~18發生性行為,到底有沒有罪??已回收
※ 引述《bear26 (蓓兒妮露)》之銘言:
: : 未滿14公訴
: : 14~16 告訴乃論
: : 16~20 通常對方會用誘騙(和誘或略誘)辦你
: : 簡單來說
: : 未滿20 對方要告你
: : 你八成是死
: : 誘騙的部分 你光舉證就累死
: : 不要以為超過16就可以爽爽做
: : 尤其是高中職還住家裡
: : 根據我接觸過的情況是
: : 就算是合意發生關係
: : 家長堅持要告
: : 通常10個女方有9個最後會不堪壓力
: : 嚴重點就跟著家人一起咬你
: 本來不想說話的
: 但是跑出了錯誤觀念
: 我就跳出來了
: 對方要告你
: 記住 是"對方舉證"
: 不是你舉證
: 是對方要舉證說你是強制 誘騙 非合意情況下進行性行為
: 你知道這要蒐集多少東西嗎?
大多數的情況是雙方都沒證據
女方指證歷歷
男方一一否認
這時候如果你最好祈禱平常就有雙方的親密訊息留著
: 你是怎樣和他女兒在床上黑修
: 筆錄清楚一點也好
: 幾次 地點 時間
: 這些全部都是保護你自己的
: 對於未成年
: 你只要不要犯上 誘拐未成年少女即可
: 所以你未成年小女友跟你說
: 老公 我要離家出走 跟你住好不好
: 你絕對不能腦衝答應
: 你就和他爽一砲 戴他去北海岸吹吹東北風
: 然後就把他送回家就好
: 因為 誘拐未成年少女 其中有一項就是 使其脫離原生家庭
: 切忌阿!
: 被父母逼一逼
: 10個有9個會跑回來咬人
: 這沒錯
: 但是那麼容易被咬到
: 我也不是熊26了
: 其實吃得乾淨 不著痕跡
: 又豈止16歲可以吃呢?
最後未必會咬到
但咬的過程就夠受了
重點本來就不會是最後會不會有罪
大多數在無罪推定底下
最後都會沒事
除非自己傻呼呼 在一開始的調查就承認太多事情
不然即使有做 你矢口否認沒做 也未必查得出來
但重點是調查的過程
心理上的壓力和擔心
其實很不好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8.194.129
→
12/19 02:06, , 1F
12/19 02:06, 1F
推
12/19 02:19, , 2F
12/19 02:19, 2F
→
12/19 02:19, , 3F
12/19 02:19, 3F
→
12/19 02:20, , 4F
12/19 02:20, 4F
推
12/19 02:21, , 5F
12/19 02:21, 5F
→
12/19 02:22, , 6F
12/19 02:22, 6F
→
12/19 02:48, , 7F
12/19 02:48, 7F
→
12/19 02:49, , 8F
12/19 02:49, 8F
推
12/19 04:16, , 9F
12/19 04:16, 9F
→
12/19 04:17, , 10F
12/19 04:17, 10F
→
12/19 04:18, , 11F
12/19 04:18, 11F
推
12/19 09:24, , 12F
12/19 09:24, 12F
推
12/19 10:10, , 13F
12/19 10:10, 13F
推
12/19 11:49, , 14F
12/19 11:49, 1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2 之 16 篇):
sex 近期熱門文章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
5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