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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關於板務上的二三事
共 22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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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先恕刪,等我有空的時候再向板主及板友請教. 濫訴是不是法務部專用的名詞,是不是法律界專用的名詞,在這邊並不是重點. 請問當你說出「本人就是覺得拿網路上的吵架告上公堂叫濫訴」的時候. 你心裡認為的「濫訴」是一個正面的用詞亦或是負面的用詞?. 若是正面的,請問你所認知的「濫訴」定義為何?. 若是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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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刪除推文〞並不等同於Prius是在〝要求關閉推噓文〞。. 板主在這部分故意把兩者等同化的講,有點在混淆視聽,. 所以的確是在扣了一個帽子給Prius板友。. 至於板主贊同文章作者刪除推文與否,這部分我不予置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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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TT 站方亦有判例規定文章所有權為原文作者,原文作者有權. 刪除推噓文。. 因此可以被文章作者刪除之推噓文才為合法推噓文。. 講 N 次了推文原本就沒有留置保障權。汝喜歡推噓文是汝的事,. 汝不得干預文章作者之合法權力。. 是。這是文字電磁記錄可以抹除。. 身為原告需盡備份舉證責任。. 若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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