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關於板務上的二三事
共 22 篇文章

推噓81(82推 1噓 97→)留言18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oser1 (會爬的香菇)時間15年前 (2010/09/17 23: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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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這次的風波我錯很大。. 1. 確實我不應該把我對濫訴的情緒發洩在板標上,道歉之一。. 2. 我為了免除刑事責任,我並沒有說誰告誰,只提了一下有這件事。. 至於確實有板友控告板友的情事發生,我也曉得,不過我在公告. 裡還是沒有提到誰告誰。. 問題是: 我幹嘛不鎖文禁止回應呢?. 可能是我覺得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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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9(119推 0噓 172→)留言29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oeyptt (只愛陌生人~M~)時間15年前 (2010/09/17 20: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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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實在也不想多說,不過有些觀念上的事,我還是覺的不說不可. 1.任何一版的版主在版務的執行能力上,還是要有基本的分辨智慧. 用[公告]時代表你是版主,應求中立、慎重不帶任何攻擊、尊重板規,. 當然也不宜在簽名檔或標題上故做文章,這不是言論自由與否的問題. 而是你自已尊不尊重自已正在擔任的這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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