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17-5討論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欲語還休)時間2年前 (2022/08/24 09:15), 編輯推噓94(97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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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17-5 版主這次引用的罰則 在文章或推文引起爭端、挑釁、破壞看板秩序,因而干擾板友閱讀, 由板主群討論後判定,刪除發言並水桶180天。 處罰的內容: 口臭的完全無法一起生活。我如果打炮一半,聞到對方口臭我怕我會淺意識不自覺 直接一拳,灌她嘴巴家暴,想到都覺得可怕 如果有,因為生活習慣導致口臭骯髒的另一半,這種生活應該會很煩躁,看她講話 就會不自覺想灌他一拳家暴 版主的回應: 1. 經版主群審視檢舉內容,認為wn7158多次於推文中提到家暴行為,雖後續又說理解但 不支持,惟此言論並非其他網友先提出,而是wn7158自行發表,另板主群亦不樂見 版上出現偏激暴力的言論,故從嚴認定,上述言論對特定族群有侮辱、歧視性字眼 明顯貶抑詞語的挑釁謾罵,改依照15-1裁處。 依照一罪一罰原則 判處wn7158兩次違規推文刪除,各14天水桶,合計28天 2. 檢視推噓文內容,並無侮辱、歧視性字眼或明顯貶抑詞語, 但相關言論涉及家暴、暴力情事, 雖然被檢舉人在後續推文才補充理解但不支持,惟此言論並非其他板友先提出, 而係被檢舉人自行發表,相關言論過於偏激、激烈,板主群不樂見板上出現這類 偏激暴力言論故從嚴審理,依板規17-5裁定視為引起爭端言論 另原先認定違反兩次板規,但參照以往對相同對象同一篇文內重複違規發言僅算 一次違規故原判決28天水桶取消,改判定WN7158 推文刪除,水桶180天。 這邊的說法很詭異,原先認定二次違反,但因為重複發言,又因為引起爭端, 改為17-5.所以因為違反15-1,但因為和版友引起爭端所以改罰17-5的意思. 再回頭看看15-1 禁止人身攻擊(限當事人檢舉)、對特定人士或族群有侮辱、歧視性字眼、 明顯貶抑詞語的挑釁謾罵,違者刪除發言並禁言14天。 原po從頭到尾都是假設性,且這個假設性是有前提的,"髒亂/口臭" 而這個假設性的人物"並不存在於原po生活中". 對原po不存在有這種行為的另一半進行處罰????   你可以說原po言語過激,但... 你對一個假設性情況且不存在的特定人士用這條? 我只能說,實務上應該沒有法官敢這樣判決.   17-5的條例: 在文章或推文引起爭端、挑釁、破壞看板秩序,因而干擾板友閱讀, 由板主群討論後判定,刪除發言並水桶180天。 1.依原po這樣的說法,會"淺意識不自覺","想到都覺得可怕",都是假設性用詞, 如果依此方式認定,版上發文有不少都可以依此去做檢舉. 2.不少發文都對另一半有所貶抑,不論是言語上或者是行為上,像是豬隊友一詞, 或是"看到就很想XXX"這種言論,依此標準,應可視為家暴(言語暴力). 上面兩則我不想舉例,因為舉例就要指名道姓某些id, 但相信常看版的版友應該對於這類文有印象,當然選擇性看不見的例外. 3.引起爭端、挑釁、破壞看板秩序,這個的認定標準在哪?  如果因為版友開始互吵就引用17-5,公告底下的推文已經開始吵了, 還有原判決所在的那篇文章,以及只要有爆文幾乎都是有人在吵的文章,  版主說有人檢舉就要嚴格處理,請問版主要不要用17-5全部處理?  17-5明白寫著"引起爭端、挑釁、破壞看板秩序"  有些版友發言就是很容易引起爭端,這些是不是也要桶一桶? 4.  再來,引起爭端代表不只一人,一個巴掌拍不響 要以17-5處理,  有多重回應的就和引起爭議的一起處理,畢竟意見不同才會引起爭議.  "大檢舉時代開始"  私以為版規15(1~5)就版規15,版規17-5就版規17-5, 你說引起爭議我同意,畢竟婚姻版很少有哪篇文章底下的意見是統一的,  但要說挑釁或破壞看板秩序這點我覺得太過,了不起就兩個版友的爭執.    言論自由不能無限上綱,所以有板規的制定,但板規不能無限延伸,  無限延伸則是濫權.  -- 無名困螻蟻,有名世所疑。中庸難為體,狂狷不及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6.1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61303755.A.AAA.html

08/24 09:30, 2年前 , 1F
公告那篇真的讓我覺得大檢舉時代開始,所以我才想
08/24 09:30, 1F

08/24 09:30, 2年前 , 2F
推版主直接對17-5開釋,以免版友之後檢舉了卻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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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9:30, 2年前 , 3F
不同定義,其結論成為自由心證的一條版規,對於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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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9:30, 2年前 , 4F
姻議題這種本身就容易有爭議才需要討論的板塊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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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9:30, 2年前 , 5F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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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9:59, 2年前 , 6F
你好像說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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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00, 2年前 , 7F
你看一下skyjazz的推文,他有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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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04, 2年前 , 8F
真的是大檢舉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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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09, 2年前 , 9F
不是每個人都會看長推文,另希望解釋直接寫在17-5上
08/24 10:09, 9F

08/24 10:16, 2年前 , 10F
Skyjazz 的說法是並不是引起爭論、挑釁就判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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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16, 2年前 , 11F
而是該位網友的言論有提倡家暴之嫌,以往類似判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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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16, 2年前 , 12F
是這樣判,判決標準一致。看文裡意思應該是skyja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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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16, 2年前 , 13F
主張判17-5,若要討論該版規,應該要把skyjazz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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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16, 2年前 , 14F
解釋放進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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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17, 2年前 , 15F
我也贊同17-5的判決標準要寫清楚。該公告推文都有討
08/24 10:17, 15F

08/24 10:17, 2年前 , 16F
論,還是建議大家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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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27, 2年前 , 17F
這個判決沒有問題。該ID很多言論早就該進桶了,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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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27, 2年前 , 18F
這次才進桶,足見板主之仁慈。那種言詞真的不該在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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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27, 2年前 , 19F
姻板出現。
08/24 10:27, 19F

08/24 10:29, 2年前 , 20F
認真的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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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33, 2年前 , 21F
是的 skyjazz的意思就是 過往判例都是這樣判 過去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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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34, 2年前 , 22F
樣言論 "這種女人就是先扁一頓就會乖了" 判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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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36, 2年前 , 23F
大檢舉時代+斷章取義
08/24 10:36, 23F

08/24 10:37, 2年前 , 24F
版主這樣判沒有問題 本來這種言論就根本不應該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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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40, 2年前 , 25F
跟微博抓敏感字眼屏蔽和舉報制度類似,根據各種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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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40, 2年前 , 26F
鍵字舉報,有問題再來申訴解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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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42, 2年前 , 27F
現在是說skyjazz的判例跟微博類似?只看關鍵字?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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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42, 2年前 , 28F
我看內文跟推文都是有把上下文推舉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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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46, 2年前 , 29F
微博也是會抓上下句,但基本上有關鍵字就先抓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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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46, 2年前 , 30F
關鍵字認定的範圍更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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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47, 2年前 , 31F
版主沒有先抓關鍵字吧? 是有人檢舉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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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47, 2年前 , 32F
還是看完上下文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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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51, 2年前 , 33F
講跟微博類似是怎樣?這個case根本不是板主抓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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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52, 2年前 , 34F
同意在公開版發言不要過激,婚姻暴力也不應推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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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52, 2年前 , 35F
收到檢舉再由板主群開會決議的,且其內文確實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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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52, 2年前 , 36F
針對w版友過往發言以致推論他有推廣婚姻暴力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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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52, 2年前 , 37F
那要怎麼做才不是斷章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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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52, 2年前 , 38F
都可以理解,但此例一開不會只針對w大一個人,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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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0:52, 2年前 , 39F
的判例都可以引用過去的判決做參考,所以如同版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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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07 則推文
08/25 14:02, 2年前 , 447F
大街上罵人x你娘還嗆對方沒資格叫他閉嘴.因為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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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4:02, 2年前 , 448F
言論自由.您親戚?家族聚會時想必滿室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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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4:32, 2年前 , 449F
樓上人身攻擊,版主不用處理嗎?
08/25 14:32, 449F

08/25 14:38, 2年前 , 450F
樓上你可以檢舉,不然會被酸去選版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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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4:50, 2年前 , 451F
樓樓上 趕快選版主吧?
08/25 14:50, 451F

08/25 15:29, 2年前 , 452F
鼓吹暴力的言論當然是不可以出現,這不在言論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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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5:30, 2年前 , 453F
範疇內。現在的爭議是wn講的那個算不算是鼓吹暴力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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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5:30, 2年前 , 454F
件事。我個人是覺得上下文看起來不算是鼓吹,只是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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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5:31, 2年前 , 455F
人論述,但這論述不討喜不入某些人的眼,加上新仇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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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5:31, 2年前 , 456F
恨所以覺得被桶合理。另外也不覺得對板務有意見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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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5:32, 2年前 , 457F
一直被說不然你去選板主,選板主當然是一個實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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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5:32, 2年前 , 458F
理念的方法,但是討論到只能回應這樣的話就沒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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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5:34, 2年前 , 459F
說下去了。如果民意對政策有意見都被嗆你行你來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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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5:34, 2年前 , 460F
那民眾的意見又有甚麼價值了呢
08/25 15:34, 460F

08/25 16:24, 2年前 , 461F
講幹你娘當然是言論自由,前一陣子中共射飛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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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6:24, 2年前 , 462F
堆人嗆習近平幹你娘,不是言論自由嗎?習近平要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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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6:24, 2年前 , 463F
網民也是他的權利,但不能禁止人民罵幹你娘,懂?
08/25 16:24, 463F

08/25 16:26, 2年前 , 464F
鼓吹暴力當然可以,一堆人說要到地檢署去揍殺警嫌
08/25 16:26, 464F

08/25 16:26, 2年前 , 465F
疑犯。孫文不僅鼓吹暴力還著手實施
08/25 16:26, 465F

08/26 01:23, 2年前 , 466F
有請餅叔
08/26 01:23, 466F

08/26 08:20, 2年前 , 467F
一拳下去這種垃圾話不應該時常出現 覺得判決合理
08/26 08:20, 467F

08/26 09:30, 2年前 , 468F
所以可以偶爾出現?整理一下邏輯好嗎?
08/26 09:30, 468F

08/26 09:31, 2年前 , 469F
如果允許偶發出現 那就是搞雙標自助餐吧?
08/26 09:31, 469F

08/26 11:31, 2年前 , 470F
一拳下去這句話到底怎麼了?他有實際做了嗎
08/26 11:31, 470F

08/26 11:34, 2年前 , 471F
一拳下去...這不就是家暴的言論...
08/26 11:34, 471F

08/26 11:35, 2年前 , 472F
不需要實際做,你去捷運喊我要殺死你...
08/26 11:35, 472F

08/26 11:35, 2年前 , 473F
你覺得會沒事嗎?
08/26 11:35, 473F

08/26 11:46, 2年前 , 474F
data的意思是要等到他上傳一張家暴後的照片才水桶嗎
08/26 11:46, 474F

08/26 14:02, 2年前 , 475F
自己不喜歡言論還是少看,黑一黑免得浪費時間又傷
08/26 14:02, 475F

08/26 14:02, 2年前 , 476F
身心
08/26 14:02, 476F

08/26 14:03, 2年前 , 477F
就不用等到判決了XD
08/26 14:03, 477F

08/26 16:23, 2年前 , 478F
我確實認為他特別激動,所以在原文下跟他道歉我老
08/26 16:23, 478F

08/26 16:23, 2年前 , 479F
公口臭不刷牙害他生氣XD
08/26 16:23, 479F

08/26 17:05, 2年前 , 480F
走上平成式拉不拉多犬的老路
08/26 17:05, 480F

08/27 11:12, 2年前 , 481F
這種判例先不說言論審查的問題(更別說還參考個人發
08/27 11:12, 481F

08/27 11:12, 2年前 , 482F
文記錄..這種做法就是對人不對事了..)
08/27 11:12, 482F

08/27 11:13, 2年前 , 483F
光是像推文的W版友所說 全部檢舉一輪就夠版主忙爆了
08/27 11:13, 483F

08/27 11:14, 2年前 , 484F
中國社交媒體有那資源心力去支持言論審查 PTT的版大
08/27 11:14, 484F

08/27 11:15, 2年前 , 485F
多應該沒這資源和心力去做這種事..而沒辦法全面做就
08/27 11:15, 485F

08/27 11:15, 2年前 , 486F
會變成特定針對 這個吵到廢版都吵不完的
08/27 11:15, 486F
文章代碼(AID): #1Z1NlBgg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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