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規發言判決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史蓋爵士)時間7年前 (2017/10/01 23:56), 7年前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58/179 (看更多)
1.

09/25 00:36,
#1PnSbNVc 空白文,無內文
09/25 00:36
板規2-1 文章內容無任何文字, 違反板規2-1屬實。 文章刪除,chingyun69水桶14天。 -- 2.

09/24 23:04,
#1Pnur4Nh (marriage) getmarry版業務
09/24 23:04

09/25 11:04,
#1Pnur4Nh (marriage),無自身婚姻點加錯版
09/25 11:04
板規1-2 檢視文章內容, 僅為討論婚禮收支問題,而非婚姻產生的家庭相關議題。 裁定無婚姻點, 文章刪除,sophia0205警告一次。 ---- 3.

09/30 20:25,
09/30 20:25
板規7-1 檢視文章內容, 應為未具婚姻關係,屬[婚前]分類之文章, 然文內並未有板規7-1所規定需註明的身分, 雖有提到聘金金額等事項,但仍難以判定具有7-1-C "已提親"的身分, 故裁定違反板規7-1。 文章刪除,GAUSS0307水桶7天。 ---- 4.

10/01 14:44,
#1Ppthrdb 噓 darkMood: 揍你老公,說愛不在了。
10/01 14:44

10/01 14:44,
板規19.2 鼓吹違法行為
10/01 14:44
板規19-2 檢視被檢舉之噓文內容, 言論內的行為已經屬於鼓吹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與鼓吹觸犯刑法之傷害罪等情事; 由於不論是男是女,家暴對婚姻關係影響甚鉅,判定已經是嚴重違法行為, 故裁定違反板規19-2, 刪除推噓文,darkMood水桶半年。 ---- 5.

10/01 23:04,
#1Pq8k0oT (marriage),沒登記不算結婚,錯版
10/01 23:04
板規1-2 檢視文章內容, 其最末段有自敘未登記結婚, 然現行中華民國民法第982條所規定,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民法第988條亦規定, "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具備第九百八十二條之方式。" 因此文章實際上為"無婚姻點",違反板規1-2。 文章刪除,jennis0114警告一次。 ---- 6.

09/18 11:46,
#1PhpWAXf (marriage),qaz1530wsx推文違反版規15-1
09/18 11:46
板規15-1 檢視被檢舉之噓文內容, 若單使用"幹"一字尚可認定僅為發語詞, 但"幹0良"為台語髒話的諧音,為有對象的辱罵詞語, 已是針對文中主角特定人士以明顯侮辱詞語攻擊, 違反板規15-1屬實。 刪除推噓文,qaz1530wsx水桶14天。 ---- 7.

09/19 21:06,
#1PmG9Gan (marriage) 無關自身婚姻
09/19 21:06
板規1-4 檢視文章內容,全篇皆為他人之婚姻問題,而非自身婚姻實例, 也沒看出有使自身婚姻或生活受影響的情事, 裁定違反板規1-4。 sanhu水桶7天。 ---- 8.

09/26 16:15,
#1PoWLjIL 板規1-5無自身婚姻實例,無實質建議,全為理念
09/26 16:15
檢視文章內容, 其文章第3點即有敘明 "只要跟對方說好,不管要不要AA制,都是個人選擇 還要確認對方對AA制的定義" 的針對原文之建議, 裁定無違規。

09/26 19:15,
#1PoE8HzT 檢舉使用者kb81違反版規15.對特定人士或族群
09/26 19:15

09/26 19:15,
有侮辱、歧視性字眼、明顯貶抑詞語或挑釁謾罵。推 kb81:
09/26 19:15

09/26 19:15,
跟台女吵架不要拿邏輯出來好嗎?09/25 21:10推 kb81:
09/26 19:15

09/26 19:15,
文組的女生歷史這麼差,請問妳們除了生孩子以外還有什
09/26 19:15

09/26 19:15,
麼能09/26 09:59
09/26 19:15

09/26 19:15,
→ kb81: 拿出來說嘴的?
09/26 19:15

09/26 19:15,
09/26 09:59
09/26 19:15
檢視被檢舉推噓文, 其內容或許偏頗, 但並未有以侮辱、歧視性字眼或明顯貶抑詞語謾罵攻擊"台女"這個族群, 裁定無違規。

09/29 10:59,
#1PpOKgib (marriage),非版主代po
09/29 10:59
檢視文章編輯紀錄,編輯前的文章開頭確實有說代PO。 有些使用者是為了不讓親朋好友認出來而用代PO名義來假裝非本人之婚姻問題, 因而違反板規, 但經其他板友提醒後被檢舉人有修正其違反板規之處, 依過往判例裁定無違規。

09/25 22:34,
#1Pno2ohc 雖在推文補充婚姻點,但看文意應是婚前文(尚未
09/25 22:34

09/25 22:34,
結婚),未註明身份疑違反版規7
09/25 22:34
單從補充的婚姻點字面內容判斷,難以認定其尚未結婚, 故依無罪推斷原則裁定其無違規。 相關板規與板務處理原則後續會有修正。 -- 心懷一襟朗月, 劍藏七尺乾坤, 慣看滿城煙雨, 昂首不悔烽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99.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06873416.A.35B.html ※ 編輯: skyjazz (36.226.99.64), 10/02/2017 00:04:18

10/03 08:05, 7年前 , 1F
文組的女生歷史差,這句話是地圖炮吧?!
10/03 08:05, 1F
文章代碼(AID): #1PqH18DR (marriage)
文章代碼(AID): #1PqH18DR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