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已登記,女方悔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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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我老婆是今年6月初訂婚,訂婚後先登記,明年5月結婚宴客(因為29歲的關係),我
: 這邊的親友問都是說今年先訂婚明年再結婚,所以大家都很期待明年的婚禮要好好招待(
: 修理)我。
: 訂婚時有宴客(只有女方,男方出一桌人),訂婚時擺出來的有
: 大聘36萬(退回),
: 小聘22萬(有收),
: 餅錢8萬8(有收),
: 十二禮(含價值約15萬的金飾,有收),
: 求婚戒(約5萬,有收),
: 其他婚紗照之類的零碎支出雖然是我出的但就不細算了,
22 + 8.8 + 5 + ... = 將近40萬耶!
這筆錢千萬要拿回來
幾乎是整整工作1年的薪水了
就這樣被騙走 你會甘心嗎??
: 這幾個月住進老婆家(對你沒看錯,因為我老婆和我媽的關係不好,所以我沒讓她住我家
: ,甚至我和我媽鬧翻被我媽趕出家門,只好去住岳父岳母家),和老婆的關係惡化(她認
: 為我對她不夠好,但我已盡心盡力,為了這段婚姻錢財散盡),雙方皆無出軌跡象,對方
: 要求辦理離婚,想請教版友如果是這樣的情況是否算對方悔婚?是否可以追討給予的聘禮
: 跟金飾?
你都配合成這樣了 結果對方還這樣
根本是吃人夠夠
把你吃乾抹淨後 就想要把你丟一邊??
這樣子玩玩爽 不爽玩了就要離婚
都不用付出任何代價的話 這世界上還有天理嗎??
: 賺錢不容易,如今為了這段婚姻我已一無所有,希望能有相關法律的支持,取回我應有的
: 權益,謝謝版友回覆。
: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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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or211231: 如果沒鬧翻當然是跟我媽住,但其實當初我媽就不贊成我 11/22 15:40
: → tor211231: 娶她,是我堅持才會鬧到被趕出家門 11/22 15:40
看吧 就說要聽媽媽的話
外面壞女人很多
很多根本是貪圖你的錢 有的只想玩玩你
當局者迷 旁觀者清
你自己可能看不透
但媽媽看人看這麼多了 看人的眼光不會錯
不聽媽媽的話
這次得到教訓了吧?!~~
: → tor211231: 我一直都不願意離婚,是女方非常非常非常堅決說我和她 11/22 15:44
: → tor211231: 觀念不合無法溝通,我確定已經無法挽回才會為自己考慮 11/22 15:44
"無法溝通"說得這麼輕鬆~~
我看根本是把你玩膩了 想找別人玩了吧?!
單單說無法溝通就要離婚
有這麼好的事 世界上就不用法官法院啦~~
: → tor211231: 我想問的是這要直接法院見嗎?還是先跟對方家庭坐下來 11/22 15:48
: → tor211231: 談? 11/22 15:48
: → tor211231: 因為禮拜五要談,所以我想知道個大概,心裡有個底也好 11/22 15:51
: → tor211231: ,可以的話我是希望小聘、餅錢、金飾和求婚戒可以歸還 11/22 15:51
: → tor211231: (因為這些都是對方要求的) 11/22 15:51
: → tor211231: 我想切入的點是「已訂婚宴客但未結婚宴客,女方提離婚 11/22 16:07
: → tor211231: 那聘金婚戒等有價品應該返還,因為周遭親友都認定我們 11/22 16:07
: → tor211231: 是訂婚尚未結婚,現在女方的行徑在禮俗上形同悔婚」的 11/22 16:07
: → tor211231: 這個觀點去說服女方 11/22 16:07
: → tor211231: 我是有查到民法179條和979-1條可以支援我的說法,只是 11/22 16:10
: → tor211231: 想要有個全面了解好和對方談 11/22 16:10
: → tor211231: 其實對我來講只要小聘餅錢金飾戒指還給我就好了,其他 11/22 16:12
: → tor211231: 的零零總總(粗估40幾萬開銷)我都當作放水流也沒關係 11/22 16:12
: → tor211231: ,畢竟我愛過,當學費就好 11/22 16:12
錢是一定要要求對方還的(將近1年的工作所得40萬)
不還錢的話 根本是詐欺
如果不還錢都沒事的話 這樣以後大家怎麼教小孩??
另外也不能說對方還錢了就沒事了
玩完了就想走?
如果把婚姻當兒戲
玩完了這攤 說個性不合
離婚再玩下一攤 可以這樣的話 以後大家怎麼教小孩??
多多少少要些贍養費吧?!
看要每個月給個5千 還是1次給30-50萬 就看怎麼談
當然贍養費並不是法律規定要給的
但對方不給你贍養費 你可以不簽字離婚 大家要拖就來拖...
你就可以搬回家跟媽媽一起住
請媽媽原諒你 媽媽才是對的 外面的壞女人很多
然後跟那個女人就還是婚姻關係存續 (如果你不急著要再結婚的話)
改天看哪個男的要跟這個女的約會
你就去告這個男的妨害家庭 甚至通姦
告一次就跟對方男的要個30-50萬 不然就是告到底
婚姻不是兒戲
婚姻是受法律保障的關係
只要對方不給贍養費 你就硬拖著不簽字 看誰拖得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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