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我的心結打不開了
※ 引述《wisw (無趣)》之銘言:
: 也許這篇很快就被淹沒
: 在法律的 犯罪上 法官都是採取 無罪推定
: 簡單說 在沒有證據確鑿的情況下 我都認定你是無罪的
: 很遺憾的 在本板風氣 採取的是 有罪推定 在嫌疑時 我就已經認定你有罪 且直接判你刑
請問您所說的證據確鑿是?
從原原PO的文來看,已然是證據確鑿不是嗎?
1.老公和好友約二個妙齡女子午餐約會,在道歉聲中結束。
2.發現發票,承認和別的女生去約會。(請不要告訴我那個不叫約會)
還是你認為只要沒上床,已婚男找別的女生約會不算有罪?
那只能說你認為的有罪,跟目前版上其他大部分人認為的有罪不一樣,
如何能說是版友們違反無罪推定呢?
現在是有人好端端的也沒幹嘛,別人就批他胡搞嗎?
: 很多人都認為 就算真的沒怎樣 也是埋下日後大惡的種子(?)
同上,請注意,現在是有怎樣,而不是沒怎樣~
同樣除非你認為要上床性交才算有怎樣,那現在就是疑似沒怎樣。
: 但 如果就此毀了一個人的人生怎麼辦
怎知現在是勸離的毀了人一生,還是勸和的砸了人一世?
其實對原原PO,我建議現在是宜靜不宜動,
一來身體不方便,現在多保重,然後蒐證觀察。
二來太大動作,會打草驚蛇,不論你要和或離都不好。
現在先趁先生還有點羞愧心,看要不要把財政權或一些動產不動產弄過來,
確保一下未來至少兩三年小孩還小時的經濟無憂。
我想很多版友會有比較勸離的傾向,
可能是因為希望原原po不要因為懷孕有孩子,
就認為只有委曲求全才是唯一選項。
信賴感破滅很難修補,那是原原po先生應該要努力的,
如果他沒有展現誠意,那麼原原po作為一個新手媽媽,
恐怕也沒有心力去自己補那個洞....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6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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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ivina 來自: 219.70.167.24 (08/04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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