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會做得很過份嗎?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秋花慘淡)時間15年前 (2011/03/05 20:56), 編輯推噓4(408)
留言12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 結婚第一年,有了女兒 : 婆婆用了奇怪理由把我女兒留在老家照顧 : 第二年,換小姑生兒子 : 婆婆告訴我們,他照顧我女兒一段時間 : 這次換他要照顧他的金孫,要我們非常短的時間把女兒帶走 : 我已經受夠了,回家第一件要作的事情 : 我把我女兒改從我的姓氏,包含我的小兒子 你已經在進行你的報復了,而且請小心,當你開始進行任何行動 其他的連鎖反應就會一起跟著啟動,最後你會深陷在你的"被害者"旋渦中 無法自拔。 我是不知道你婆婆有什麼義務照顧你的孩子, 不過你選擇改姓氏來當作你的報復, 也說明在你心中,婆婆不照顧你女兒是充滿邪惡的行為, 那請問,她照顧你女兒整整一年的行為又該當如何解釋呢? 然後你繼續進行你的仇恨計畫,小兒子出生後改從你的姓氏, 這中間究竟隔了多久呢?你文章中沒提到, 但是這也是你的報復之一,是吧 : 現在,公公開始怪我婆婆 : 婆婆則認為是我的個性不好, : 先生夾在中間難做人,我不認為我做的有任何過份 綜合一下你的言談, 你在讓你老公非常難堪,而不是你婆婆 你自以為你做的事情,針對的都是婆婆 但是其實難堪的都是你老公, 我現在也覺得你婆婆婚前考量的是對的..... 假設一下,我知道不能用假設來想像別人的人生 但如果當你兩夫妻住在娘家時, 你的老公這樣對待你的媽媽(不理不睬,獨行俠一般躲得遠遠的) 你有何感想? 現在你婆婆不是在罵你而已,我想她應該也覺得自己的兒子 也要對自己挑選伴侶的眼光負責,罵妳的時候,妳老公心情也不會很好 當你老公冷靜下來,想到自己挑選了一個這麼棒的老婆, 他能有什麼心情? : 婚前婚後,我已經做了非常多的付出跟改變 : 我也低聲下氣,好言好語很多年了 : 他不喜歡我,我就不需要在別人面前礙眼 : 我媽媽認為,我已經嫁到人家裡,要忍耐 : 我跟我媽說:我不是婆婆生的,有必要忍受他這樣糟蹋嗎? : 難道只有忍耐,我沒有其他路可以選擇嗎? : 先生認為我有一點過份,跟我說:難道你要媽媽跪在你眼前才肯原諒他嗎? : 想問問大家,我真的很過分嗎?? : 我沒有不想孝順公婆,但是一定要委屈自己嗎? 沒人叫妳彩衣娛親才是好女人 但至少做個好妻子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228.179

03/05 21:05, , 1F
推最後兩句 因為自己和婆婆過不去就賠上婚姻 不值得
03/05 21:05, 1F

03/05 22:12, , 2F
放不下心結,就注定當輸家。
03/05 22:12, 2F

03/05 22:28, , 3F
不過在氣頭上沒那麼容易放下~畢竟原PO也不是聖人 需要時間吧
03/05 22:28, 3F

03/05 22:30, , 4F
我倒覺得過滿久的囉.....雖然她文中沒敘述
03/05 22:30, 4F

03/05 22:31, , 5F
都有兩個小孩了 至少結婚有三年
03/05 22:31, 5F

03/05 23:13, , 6F
想到我媽也一輩子放不下婆家給她的"傷害"..唉....
03/05 23:13, 6F

03/06 03:32, , 7F
看了原po補充,我想她在意的不是不願照顧女兒,而是
03/06 03:32, 7F

03/06 03:32, , 8F
"明天中午以前帶走" 這件事...
03/06 03:32, 8F

03/06 03:37, , 9F
推這篇,建議原po哭哭啼啼有技巧的退一小步,換得老公的心
03/06 03:37, 9F

03/06 03:41, , 10F
原篇幾乎都是"我的成長" 都少了"我的他"
03/06 03:41, 10F

03/06 03:41, , 11F
為老公感到悲傷
03/06 03:41, 11F

03/06 09:14, , 12F
婆婆是否幫原原po帶小孩是她的權利,並非義務
03/06 09:14, 12F
文章代碼(AID): #1DSZBkl- (marriag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DSZBkl-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