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會做得很過份嗎?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幸福進行曲)時間15年前 (2011/03/05 13:48), 編輯推噓10(10032)
留言42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 引述《pig006 ()》之銘言: : 代po [以上恕刪] : 先生夾在中間難做人,我不認為我做的有任何過份 : 婚前婚後,我已經做了非常多的付出跟改變 : 我也低聲下氣,好言好語很多年了 : 他不喜歡我,我就不需要在別人面前礙眼 : 我媽媽認為,我已經嫁到人家裡,要忍耐 : 我跟我媽說:我不是婆婆生的,有必要忍受他這樣糟蹋嗎? : 難道只有忍耐,我沒有其他路可以選擇嗎? : 先生認為我有一點過份,跟我說:難道你要媽媽跪在你眼前才肯原諒他嗎? : 想問問大家,我真的很過分嗎?? : 我沒有不想孝順公婆,但是一定要委屈自己嗎? 從理上來看,或許你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但是,你先生已經反彈了,就算所有網友都說你對 你先生不認為如此的話,你仍有可能會輸掉婚姻 我認識一對夫妻,當初要結婚時男方的媽媽大力反對 因為女方家庭有點問題 後來倆人還是結婚了 婚後,男方家在附近買了間房子給他們住 結果女方完全不去婆家 她也是跟別人說:我先生要回去我不阻止,但我絕不回去 因為想到婚前受到的屈辱她就受不了 夫妻倆常為了這件事吵架 先生得了憂鬱症,晚上睡不著,常常藉酒澆愁 後來,在工作場合中,他遇到一個可以聽他傾訴的女性 就外遇了 更可怕的是其它人(先生的同事,鄰居)聽說他先生有外遇的反應都是 她這樣子做,也難怪先生有外遇 就像這二天的迷路文,婚姻本來就不是用理論可以說明的 百分之99的人說你做得對,只要當事者不同意 你做得再合理也沒用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3.14.253

03/05 14:07, , 1F
為什麼男生外遇大家總會幫他們合理化,那女生被婆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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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4:08, , 2F
虐待而去外遇有沒有人幫她們說話,或許這社會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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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4:11, , 3F
但看到這種舉例我還是渾身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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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4:17, , 4F
外遇就外遇,哪還分性別? ...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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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4:17, , 5F
人總是同情眼前的弱者的,這個故事中男方就是(得憂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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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都是男方的同事,只看到男方受到的傷害,所以同情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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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4:18, , 7F
不過看到這麼多人詢問【社會觀感】相關議題,感覺很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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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4:19, , 8F
麋鹿文也在問社會觀感,非麋鹿文也很關心社會觀感,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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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做人真難。經營婚姻更難。想無視社會觀感,最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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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來也是有許多男人外遇被罵翻的例子,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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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覺得是想利用社會觀感去說服另一半來經營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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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大不要太激動 太機車的婆家也是有可能讓女方外遇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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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5:42, , 13F
推外遇就外遇, 個人以為外遇人有利用社會觀感解除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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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惡感的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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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中肯 中肯到爆,請容許我稱乎大大為超中肯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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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外遇會一律說是"找到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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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6:01, , 17F
所以家暴爛人的藉口永遠都是〝對方欠揍〞?!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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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這種人太差勁了,只知一味發洩,而失去行為後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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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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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某樓自己承認巴老婆差勁的人嘍?!差勁的人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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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造口業 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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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無知而造口業是相當愚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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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6:53, , 23F
推文請勿離題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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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00, , 24F
請問樓上代理板主,那些部分屬於【離題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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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32, , 25F
回應樓上的板友,沒有"代理板主",板主就是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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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提醒不表示已經有人真的"離題太多",適時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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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35, , 27F
板友盡量回歸"原文"討論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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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38, , 28F
回應樓上的小組長,因您公告說"暫時接管",我才稱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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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39, , 29F
另外謝謝您的善意提醒;我也是擔心突然又被水桶所以才發問~
03/05 18:39, 29F

03/05 18:39, , 30F
回應樓上板友,我在這裡是板主而非小組長,請勿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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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40, , 31F
原本我以為有人推"扁老婆讓她乖一點"算是離題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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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40, , 32F
只要注意自己的發言,不要因為一時的情緒而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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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看起來沒當局沒給處分,所以後續推文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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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此時突然出現"善意提醒",所以才想說先問清楚點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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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有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的言詞,或是任意公佈他人的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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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41, , 36F
而導致被告上法院,那就得不償失,請板友們在參與討論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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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41, , 37F
能夠多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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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42, , 38F
但板主以雷霆手段避免網友一時義憤反而觸法,個人非常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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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43, , 39F
其實當年大家就曾討論過噓文容易產生訴訟事件...想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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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43, , 40F
不過在講下去真的就離題更遠了....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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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3:38, , 41F
抱歉 我覺得某Q口氣比較衝 (誰管你版主 我連總統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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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3:39, , 42F
鳥了 版主又如何 )官僚語氣真是令人難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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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SSwirX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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