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什麼小孩是屬於男方那邊?
好吧...來認真回答問題...
※ 引述《musiccalo (可羅)》之銘言:
: 我想問板上的大家
: 夫妻兩個人生了小孩以後
: 同樣都要賺錢養這個小孩
: 為什麼在傳統上這個小孩就是屬於男方那邊的小孩
: 不是女方的?
請問這裡『屬於』的「定義」是什麼?
跟誰姓嗎?如果是這個,那現在也可以從母姓了。
血緣嗎?從妳肚子裡生出來的,妳的DNA不會沒有佔一半吧?
所以...『為什麼小孩是屬於男方那邊?』
事實上是小孩根本不屬於男方那邊,
是『妳傳統地以為』大家都認為小孩屬於男方那邊,才會問出這個問題...
: 在結婚了以後 為什麼男方的父母就變成女方的父母
: 而女方的父母依然是女方的父母
我的狀況是外子也稱呼我的父母為「爸媽」
雙邊父母的需求是我們一起打點的
沒有遇到『男方的父母就變成女方的父母 而女方的父母依然是女方的父母』的問題
sorry 沒有立場回答
: 又為什麼女方結婚之後 好像照顧公婆做家事住男方家裡都很正常
: 明明婚姻裡有這麼多的不公平 為什麼我們的社會還不改變?
什麼叫做『公平』?妳真的知道嗎?
大家都很滿意的才是公平(經濟學如是說 妳可以去翻書)
一對夫妻生的小孩跟爸爸姓,妻子並沒有不滿意,這就是公平!
一對夫妻生的小孩跟媽媽姓,但是先生不滿意,這就是不公平!
媳婦認為自己家事做太多是不公平
婆婆認為媳婦家事做太少也是不公平
如果妳覺得照顧公婆住男方家不公平
找個可以接受不用照顧公婆的也不用住男方家的對象
這樣就公平了
別人要去住婆家侍奉公婆是她的選擇
: 台灣雖然是一個尊重女性的國家
: 但是台灣的婚姻制度依然是為了男生而制定的
: 看了很多婚姻板上的文章 真心的發現很多婚姻裡面的殘酷
: 是源自於根深蒂固的父權制度
可以說得明確一點嗎?「哪些事情」是殘酷?
每個人對『殘酷』的定義不太一樣,
可能其他人看來不是殘酷的東西,妳覺得很殘酷?
: 跟你挑的這個男人個性如何沒啥關係 很多時候婚姻前睜大眼睛可能也沒什麼用
: 因為婚姻的問題很可能跟妳結婚的這個男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這只是妳的想法,不是像F=MA一樣是定理。
: 我現在真的很嚴重的考慮要不要踏進婚姻裡面
: 一想到"媳婦"兩個字帶來的無條件責任和義務就覺得很討厭
: 有人跟我一樣看了這個版而對婚姻卻步嗎?
可能有,但是不是我。
我在結婚前幾個月看到這個版時,更慶幸還好當年自己有睜大眼睛。
--
以下為腦補劇場...
如果現在的對象讓妳『很嚴重的考慮要不要踏進婚姻裡面』,
嫁了之後只是讓妳將來比現在有更多機會來這裡發洩情緒上的不滿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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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kat 來自: 220.135.248.45 (01/22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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