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孝,不孝,肖不肖?
我也來分享我的經驗好了
我家的家暴 也是讓警察來過非常多次
但最嚴重的那次是在快兩年前
最後施暴者當場被送到醫院 看精神科
結果醫生只是做了簡單診斷
淡淡對我們說了句: "這是個性問題 不是病 就放他走了"
那天我趁施暴者不在 一邊哭一邊去了警察局問警察說我該怎麼辦
我甚至告訴警察說 我很害怕 我真的很害怕
結果 警察只跟我說一堆無關痛癢的話
基本上大意就是說: 妳認命吧妳
警察給我的理由是...
基本上 告上法院搞成刑事案件 只要施暴者裝精神病就不會有罪
但就算被押進精神病院 又因為台灣精神病院太少 病床根本不夠
只要病患裝個沒事 沒多久就會被放出來了 (警察說可能才一兩週)
放出來後回到家繼續施暴 > 刑事無罪 > 精神病院 > 回家
反正就是無限循環
另外警察也說 因為現在台灣重人權
就算遇到家庭糾紛和家暴 警察也無法出手做任何事 怕被告
不像早期 看到施暴者 還可以立刻拿個警棍教訓他
警察最後只告訴我: "現階段妳就先把家裡的剪刀菜刀都藏起來吧~"
我不知道警察說的是不是真的 但這就是他們當時告訴我的
我只好邊哭邊騎車離開 在家門口的7-11前哭到不能再哭後才回到家
不過也從那天以後 我變得開始不大會相信人 也開始變得孤僻
警察的回答讓我更為害怕 更為恐懼 更加無助 也對公理正義失去信心
那天告訴我這些"沒辦法"的話的警察來過我家 也看過我家狀況
但最終他們是不管事的
對別人來說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願意伸出援手的人太少太少了
我很佩服原po
f板友你能在這樣的情況下堅強起來扛起保護老婆的責任
真的很了不起
希望你能順利找到解決方法 順利宴客和擁有美好的家庭! :)
※ 引述《vwtaurus ()》之銘言:
: 多年前,朋友家裡也是有家暴事件出現
: 不過是哥哥打妹妹,哥哥還敲爛家裡所有可看到的玻璃
: 妹妹去警局報案,警察一聽是家務事,也是漫不經心,只跟妹妹說『家裡的事情』
: 警察不方便介入。(反正就是有關家務事,警察都不太愛理,還叫他好好回家談談)
: 父母也無奈,一副家醜不可外揚的樣子。
: 直到妹妹拿出家裡出事現場的照片,警察才覺得嚴重
: 還問,要不要協助幫哥哥送醫,另一名員警看到還提醒她不要回家
: 並告訴她,如果再有一樣的狀況,可以報警把哥哥當現行犯逮捕
: 當時我就覺得,非得要等到出人命了,發生在『家裡』的『家務事』才叫嚴重嘛?
: 後來的結果是,那位哥哥真的是病了,去年燒炭身亡...
: ※ 引述《fishandcody (stupid)》之銘言:
: : 上上個月不顧家裡反對十多年,
: : 瞞著父母,與我可愛的老婆去登記後,
: : 隔天我老母就去戶政事務所查我戶籍,
: : 知道我成婚後就去我岳母家破壞,恐嚇…
: : 本來一開始還隱忍的,在連續幾天的破壞後……
: : 終於下定決定報警提告,
: : 沒想到惡夢才真的開始,
: : 一開始有少部份警察冷言熱諷,漫不經心,處理家暴程續一問三不知
: : 社工對法院文書流程也不是通盤了解,
: : 處理刑事部份的司法警察官把案子在手上壓了一個月
: : 才送到檢察官手中,
: : 派出所員警搜證也不足,
: : 很多都是自己搜証整理文件呈上去的,
: : 歷經兩個多月,在奉公守法的警察保護下;
: : 在熱心(但專業可再加強)的社工協助下,
: : 終於從書記官那得知通常保護令已經准了。
: : 檢察官在"兩個月"過後終於快要開偵察庭了,
: : 我的感想是,講情你不顧,講理你不聽,講法你去找關係來吃案都可以!
: : 天助自助者,我會保護我的太太跟我的「家人」,
: : 法律也只保護懂得使用它的人。
:(原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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