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推噓文的刪除
(1)為什麼上次版務討論時,不提出?
若是對現有政策滿意的話,最好的方式就是不回應,減少刺激,
讓話題自然消失啊。特別推薦Depreciable的簽名檔:
敵將初PO文者,發動鼓舞特技,命小兵起鬨先酸已婚與否?
敵將再PO文者,令智將上陣單挑,斥其板規看無?損血五成。
敵將三PO文者,發動忽視特技,嘻笑轉移話題,令其不悅不了了之。
(2)為什麼現在要寫?
因為上次一直手癢,很想寫;但是因為(1),只好殘念。可惜沒有辦法
去BM版上戰一下,看看各種論點。
寫作,有時候沒有什麼目的,只是心情的發洩與無閒時間的填補。所以
有許多立論基礎我就省略,還有一堆法律規範也省了。
(3)法務站長的文章解釋 #1CbnnldF (L_LifePlan)
大家一直朝著"原則禁止,例外開放,且開放的部分最好由板主來管制"
來討論。可惜這句話的解釋範圍太廣,沒有任何的拘束力。例如用左前版
主的規範來套用。
原則禁止:無特殊情況下,所以任何人都可以推噓文。
例外開放:文章作者覺得有問題時,可以刪除推噓文。
版主管制:文章作者要刪推噓文時,要把該人的文全部刪除。
「不允許刪除推噓文」有許多好處,我大概想到幾點:
(A)言論自由:大帽子先扣下
(B)管版方便:太方便了,反正就是不準,也沒有爭議
(C)留証據告人:雖然無法避免文章作者修刪,但是總是比較容易看出。
(D)其他:鼓勵推噓文,增加討論深度、避免廢文等等
在這麼多好處之下,為什麼站方仍然不直接去禁止刪除推噓文?
在法務站長的整篇文章中,真正有做出「實質」禁止的決策,僅只有一點:
「文章作者不能"修改"推噓文。」。剩下的部分都讓版主決定,也代表了法務
站長允許文章作者去刪除推噓文。為什麼?
(4) bbs的文章
BBS是由文章所構成,而非推噓文。推噓文是依附在文章之下,無文章即無
推噓文。大約在評論一個版面狀況時,往往取決於文章,而非推噓文有多精彩。
BBS的文章還有一個特性:生命短!
以it855407的 #1CbSB9D7 (marriage) 文章算是一個不錯的例子。在被推到爆
的熱門情況下,他的生命只有短短的一天不到。從9/19 15:59 貼出後,到 9/19
結束時,整個文章的生命就沒有了。第二天的幾個推文,也根本沒有人理。
綜觀整個BBS生態,除非特例(像 #1CcWJBBg (marriage)),否則一篇文章的生
命往往只有一天不到,還真的有點可悲。
#1CbSB9D7 (marriage) 還告訴了我們一件事:推文者開始離題後,文章作者
若不採取刪除的手段,是完全沒有辦法控制言論的走向。該篇文章就在閱與韓國
問題之下,讓原作者的心意被犧牷了。即使文章作者再三的大力呼喚,仍然無法
阻止這種惡化的情況。
或許刪除離題的推文可能可以解決,但是刪除推文時,也會影響他人推文的
意願。就像我之前的 #1CcK0RYU (marriage) 文章一樣,刪除會有限制發言的
意願。
發生離題推文後,事後版主的裁決,有助文章討論嗎?答案是一點也沒有。
bbs的文章的效益只有到晚上十二點,有如灰姑娘的魔法。過了時間,沒有人
在意昨天發生什麼事情。所以事後的裁決,對推文脫軌的文章作者而言,效益
幾乎是零。
簡單來說,文章生命周期太短,事後的版主裁決有如雞肋一般無用
(5)ptt的推噓文
推噓文的BBS的重要性非常高。在沒有推噓文時,一行文或是聊天文,往往充斥
著版面。有了推噓文之後,整個版面清爽N倍。以我個人角度來說,推噓文是讓BBS
成功的主因。其他像是用推文可以與人快速的回應,並且讓大家參加。推噓文的N
個優點,小弟我不多說了,實在太棒的發明。
推噓文在文意表達與討論上,倒是有一個大缺點:插話與字數 的限制。所以
若是想要表達自己完整意思,多會選擇用回文的方式。有些版面會有推文間距
十秒的限制,大概也是鼓勵推文用來表示個人的贊同反對,若是有較多意見時
則建議使用回文的方式。
(6)文章作者的權益
以我 #1AC65bjA 文章來說,沒有記錯,單單用打的就快三小時,這還不包含
寫之前的構思。當我非常認真的回應卻被人用離題推文煩擾,像是討論「婚姻
中的嬰兒大便如何處理」,我完全不能接受。
或是用#1CbSB9D7 (marriage)來看,此篇文章直接毀於離題的推文手上。任
何事後的補救均沒有任何意義;作者的心血己經付諸東流。
推噓文的權益在言論自由的大帽子之下,被保障是無庸置疑。
文章作者的權益應該保障到何種程度?這就是問題所在。大概有幾項原因,
是要優先保障文章作者。
(A) BBS是文章所構成,應該要鼓勵發文才是優先之道。
(B) 若是想要認真討論,應該要回文;推文僅是次要討論管道,不應該干擾
文章作者。
(C)推文依附文章之下,在BBS的版面也是文章所構成,文章的作者也標於其
前面。在二者利益相衝突之下,自然以文章作者為優先。(此點非程式限制)
通常會來BBS貼文章的作者,就是希望得到大家的回應;若只是想發洩,FB應
該是更適合的管道。基於此點可以發現,極少數的作者會去刪除推文;就算他
己經被騷擾,還是很少刪除推文。會去刪除推文者,通常是氣到某種極限才會
執行;而且一但執行後,往往回應的人就會急速下降,與文章作者的原意相
違背。(以上是個人經驗,沒有案例)
所以「刪除推文」這項工具,文章作者通常是在不得己的情況下才使用。
(8)發文的本質
回歸原點:「你覺得自己的文章重要嗎?」
每個人玩bbs的目的不同。有人當作言情小說來編故事,把文章砍光了也不
心疼。有人覺得推文才是最重要,因為代表眾人的意見。有人覺得反串比較
重要,用網路來測試人心的極限。
也有一種人,是認真的在寫每一篇文章。無論是自己主動發言,或是回應的
每一篇文章,這種人都很認真對自己的文章負責。
BBS的立站基礎在文章,是否由上述這種人為基石所構成,很難以證明。但
是在討論時,我們均假設每一篇文章都是作者的嘔心瀝血之作。不過推文並沒
有辦法用同等對待,或是說許多的推文真的閒聊或隨意幾字而己。
(9)結論,總是有要結論
放開所有法律原則或是程式設計的問題,說穿了,就是「你怎麼看待
你的文章?」
像我這種每篇文章都很認真的回應,要我去忍受那種隨意離題、滿天亂戰的
推噓文,我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所以我會支持文章作者有權利可以刪除推噓文。
若是被我刪後推文後但又覺得自己是善意討論者,可以用回文的方式來表達。
回文的方式,一來論述完整不受干擾,二來也代表你對此意見的重視(回文比
推文的重視程度要高很多)。
(10)後記
這篇短文,是在照顧小孩之餘,斷斷續續寫成。其實還有很多的想法與補
述,但是己經無力,就不在多言。我隨意估算一下,這篇文章大約花了我二
個小時,構思的時間更是遠遠超過。
若是要寫的非常完整,大約需要2~3天的完整時間才可能;回過頭來,BBS
上,也不用太認真啦;ptt名言:「認真就輸了 xd」
--
我的blog,懷念的山外幫
http://blog.pixnet.net/djboyle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71.214
※ 編輯: djboy 來自: 118.160.171.214 (09/25 19:53)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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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在暫存檔很多次,每次開檔我都要編個標題。
某次標還真的是「刪除推噓文之我見」,感覺頗有喜感!!
※ 編輯: djboy 來自: 118.160.171.214 (09/25 20:03)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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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到最後,我確實直接把文章co到word中,編完在貼來。
要做一些修正就是。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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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jboy 來自: 118.160.171.214 (09/25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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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中有述。
如同ptt上作者的文章一樣,我會優先認為作者是很認真來發文的。
法律上有「無罪推定」為所有立法基礎。(就是先假設犯人是無罪的)
還記得我最愛的律師本色的影集中,有一集曾經探討位無罪推定。當時有
一位法官做了最後結論:「就是因為無罪推定,我才認為這個法律制度有救。」
※ 編輯: djboy 來自: 118.160.171.214 (09/25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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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無法阻止任何人推文,也無法管制任何的文字內容。
如何禁止在推文中聊天? 還是我誤解你的意思?
※ 編輯: djboy 來自: 118.160.171.214 (09/25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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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不知道PTT版主參選人,最高反對人數是多少?
我來參選的話,很有可能會破紀錄啊;我還蠻有把握的 XD
BBS的文章生命短,是指「討論時間」的生命很短;過了十二點,就死文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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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假設推文與文章作者均為善意,所以我們讓任何人均可以發文與推文。
本文就是在討論這個例外:當文章作者認真發文,但出現大量離題或是惡意
的推文時,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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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改成正確id了。
※ 編輯: djboy 來自: 118.160.171.214 (09/26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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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jboy 來自: 118.160.171.214 (09/26 13:57)
※ 編輯: djboy 來自: 118.160.171.214 (09/26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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