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請理性討論就事論事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曉筱)時間15年前 (2010/09/16 20:58), 編輯推噓17(17047)
留言64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7 (看更多)
原文恕刪 對於這次婚姻版爭執的主要事件沒有太多意見 只能說每個人立場不同,無對錯問題 但剛剛看到某篇的推文 某篇板主以無聊人士為標題,發公告警告板友發言小心 下面推文猜測的Docy大 大家也都認為是惡整孕婦,故意找麻煩 很多人不是當事人,但卻很瞭解內幕似的 但現在看來好像還不確定是被誰告(只收到單子) 既然如此,又是哪些人認為這張單子與婚姻板發言有關? 又既定認為是某人提告(當然不無可能) 但兩方當事人都沒出面說 版主就先發公告警告大家 事實都還沒有被確認 就已經造成板面一連串的混亂、對立 造成版面這個樣子,難道都是不理性的人嗎? 我對版主個人立場沒有任何意見 也無意要改變兩位的人格,當版主真的很辛苦 但難道公告發出來,不用確認事實為何嗎? 我只覺得原先事情已經告一大段落 但因為幾篇公告發下來,又造成另一波的混亂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20.22 ※ 編輯: gina75617 來自: 203.67.20.22 (09/16 21:00)

09/16 21:03, , 1F
其實我到現在還是沒搞清楚是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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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1:09, , 2F
推"事實都還沒有被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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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1:10, , 3F
不理信? 有信嗎 ?
09/16 21:10, 3F
拍謝,錯字,已更正

09/16 21:11, , 4F
都討論成這個樣子 卻沒有辦法確認在討論什麼事 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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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ina75617 來自: 203.67.20.22 (09/16 21:15)

09/16 21:24, , 5F
這一串這樣看下來 我只能說: 有沒有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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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1:29, , 6F
有沒有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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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1:31, , 7F
不要問 很恐怖
09/16 21:31, 7F

09/16 21:49, , 8F
在板主發公告前,有兩位當事人出面確認已走司法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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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1:49, , 9F
因而警告我想沒有問題,而推文臆測部分...也只是臆測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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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1:50, , 10F
板友可能牽涉其中
09/16 21:50, 10F
不過版主的公告文 已經有說出故意挑選偏遠地區來整人?? 這部分是否跟兩位確認的當事人有關 亦或是其他臆測?? 我覺得要臆測、不高興沒關係,但不必挑公告文來臆測就是了 ※ 編輯: gina75617 來自: 203.67.20.22 (09/16 21:53)

09/16 21:52, , 11F
我想,造成臆測,應該是因為#1CYuid85這篇中提到不只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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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1:55, , 12F
推那篇公告文造成臆測 而且r板主一天之前已經有請大家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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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1:55, , 13F
發言 也就是說警示性公告前一天就發了 不知為何要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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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1:56, , 14F
我想板主所知的只是有某板友接到傳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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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1:57, , 15F
1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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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1:59, , 16F
我只是發表對板主這兩篇公告的看法而已,無評論任何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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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2:01, , 17F
我之前已經說過了,要追根究底不用在板上問,可去信問事主
09/16 22:01, 17F

09/16 22:26, , 18F
輿論已譁然至此 結果卻可不必追根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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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2:30, , 19F
護駕護到太誇張了吧
09/16 22:30, 19F

09/16 22:33, , 20F
我也超好奇事實到底是多少人被告了...
09/16 22:33, 20F

09/16 22:39, , 21F
我只能說,今天若板主把事情說太明,來鞭板主的說法又不同了
09/16 22:39, 21F

09/16 22:41, , 22F
下面有人補充了 看來板主知道的事情比我們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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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2:41, , 23F
又不好講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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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2:42, , 24F
哈..好奇D大這次會怎麼護駕
09/16 22:42, 24F

09/16 22:47, , 25F
說我護駕這帽子太大,我僅以板上所見所聞就事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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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2:47, , 26F
不過你不認同我也不在意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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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2:52, , 27F
哦........
09/16 22:52, 27F

09/16 22:57, , 28F
我知道你不在意啊,你只在意大家對板主的看法嘛,所以每一篇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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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2:58, , 29F
很盡力的辯勃...對了,感謝你不在意我不認同
09/16 22:58, 29F
我只是單純認為若要公告,希望內容可以明確 畢竟公告內文暗指得很明顯,下面推文也很激情 大家都在替安產的孕婦打抱不平時 後又有文章推文說,根本不知道是被誰告 這不是很好笑嗎? 若最後發現不是大家想的那個人提告,激動說惡意、過份的人,是否又需要道歉呢? 當然如果如大家所臆測,那就算了 ※ 編輯: gina75617 來自: 203.73.243.219 (09/16 23:03)

09/17 01:31, , 30F
重看了那兩篇公告,內文並沒有不明確或臆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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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1:31, , 31F
提到孕婦云云的 都是下面的推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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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1:32, , 32F
下面的人要怎麼推 難道也要怪發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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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1:33, , 33F
另外為何一開始就認定板主不知道事實 假設板主是知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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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1:33, , 34F
在我看來 反而是他們知情了所以上來警告大家發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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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1:35, , 35F
而案子已進入司法程序 他們不方便也不必要把太多資料公佈
09/17 01:35, 35F

09/17 01:47, , 36F
在公開板面上吧
09/17 01:47, 36F

09/17 01:48, , 37F
抱歉 爬完下篇#1CaYctic 我想板主是知道事實的 沒有臆測!
09/17 01:48, 37F
我認為連當事人Docy大都還不知道是被誰告 版主就可以發公告說是有人特意挑選偏遠地區提告,造成被告精神負擔 這不是臆測是什麼? 除非版主知道的實情,比收到單子的當事人還清楚,那我沒話說 且若版主很早就知道實情 那當初應該在爾雅大發文前就可以公告警告大家了 公告要麻就很明確的警示大家說話小心,而且阿紅師也有PO過了 不必要讓版友有臆測的空間 我認為,若真的有有心人士想在此釣魚 公告下很多的推文,應該比其他文章都好釣很多

09/17 01:48, , 38F
推一下這篇。當初我看到該公告,作為一個普通板友真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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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1:51, , 39F
認為板主們知道實情,加上推文中暗示的板友中有一位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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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1:52, , 40F
主身分,推導到那樣的結論很自然。不過我也檢討了自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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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1:53, , 41F
為太驚訝而太早下判斷,加上其中一位板友刪推文,所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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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1:54, , 42F
麻煩板主把我的推文刪了免得誤導其他人。
09/17 01:54, 42F

09/17 01:58, , 43F
至於道歉,就看看後續是什麼狀況吧
09/17 01:58, 43F
※ 編輯: gina75617 來自: 61.222.207.70 (09/17 07:55)

09/17 08:30, , 44F
好多"妳認為"啊 請問這是臆測嗎?
09/17 08:30, 44F

09/17 08:32, , 45F
妳怎麼知道被告沒有向板主透露過她已有精神負擔呢
09/17 08:32, 45F

09/17 08:32, , 46F
我沒反對任何人臆測,但公告臆測無法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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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8:32, , 47F
大家臆測來臆測去 其實子非魚 安知魚之樂
09/17 08:32, 47F

09/17 08:33, , 48F
版主若另外在其他篇開文,我也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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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8:33, , 49F
就好像你現在臆測公告是臆測 但實情如何 我們也不曉得吧
09/17 08:33, 49F

09/17 08:35, , 50F
#1CZvDxnF這篇公告就是很明確的景是大家說話小心罷了
09/17 08:35, 50F

09/17 08:36, , 51F
你認為明確,我認為不明確,個人看法不相衝突囉
09/17 08:36, 51F

09/17 08:36, , 52F
至於臆測部分是後面推文產生的
09/17 08:36, 52F

09/17 08:39, , 53F
好吧 只是覺得當臆測他人在臆測時 用的都是肯定句還有趣的
09/17 08:39, 53F

09/17 08:40, , 54F
然後補充時又說~如果我錯了 "那就算了" "那我沒話說"
09/17 08:40, 54F

09/17 08:40, , 55F
唉就如g大說的 個人觀點不同 我推文到此為止 :)
09/17 08:40, 55F

09/17 08:44, , 56F
就是因為我不知道被告有沒有像版主透露精神負擔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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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8:44, , 57F
所以才讓人有臆測空間阿,版主又沒有明說
09/17 08:44, 57F

09/17 08:45, , 58F
不過就真的是每個人看文的感覺不同囉
09/17 08:45, 58F

09/17 09:36, , 59F
如果該篇公告"不是"臆測  為何不明說消息來源?
09/17 09:36, 59F

09/17 09:36, , 60F
簡略說明消息來源是"站方通知"或"板友來信" 不用五個字
09/17 09:36, 60F

09/17 09:40, , 61F
(另外就是我覺得那篇公告應該鎖文)
09/17 09:40, 61F

09/17 15:52, , 62F
我真的覺得 都不知道是誰告誰 大家就亂猜亂罵
09/17 15:52, 62F

09/17 15:53, , 63F
最後如果證實不是大家的那樣 被影射的人不是很衰?
09/17 15:53, 63F

09/17 17:38, , 64F
實在是要暈死 =.= 超沒力的 什麼急轉直下的劇情@#@$@#
09/17 17:38, 64F
文章代碼(AID): #1CaXICeB (marriage)
文章代碼(AID): #1CaXICeB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