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苦惱] 夫妻買房,貸款與產權問題
講個自己的故事給原PO看看吧!
7月8日登記,前兩天才跟老公渡蜜月回來,看到這種文非常想發洩一下阿!!
去年的八月,我跟男友買了間20坪的小屋。(當時並未訂婚)
460萬的房子,裝璜傢俱約90萬,老公出25萬,我出50萬,其他是我爸媽出。
房子/貸款300萬是我的名字,房貸每月約1.6K,老公每個月給我2萬。
另外,我住台北 ="=
--以下是過程--
我跟老公交往後,就有要求說要有棲身之地才結婚。(我希望先有房子後結婚)
打從我們認識半年起,他爸媽動不動就催他結婚,而且是會發脾氣的催法。
我們就說還在存頭期款,他們就說要給購屋基金70萬。
這段鬼打牆的歲月大概過了5年吧,期間當然有很多不為人知的心酸。哈哈!
老公開始看房子,也看了2年吧,後來看喜歡現在住的地方。
付了簽約金後,他爸媽未提購屋基金,說要出裝璜費。
等老公工班找好了,要進場開工了,他們未提裝璜費,說要出傢俱費。
等工班退場了,傢俱有都訂好了,他們未提傢俱費,說出電器費。
想當然爾,又是我想辦法解決。
以上,我只是感到很無奈,
老公的爸媽整個讓我大爆炸是因為---
房子在裝璜期間,他有嘗試回家拿錢,
結果錢沒回來,他爸媽問老公房子為什麼沒有他的名字。
再加上他們覺得房子都買了,結婚也沒有理由可以拖了,就一直逼我老公。
老公當時一直積壓,而我一直到處籌錢,兩個人情緒都不好,有一天吵架= ="
我才知道這些事,當時兩個人都很絕望,差點分手。
我只要想到我賣掉99%的基金,跟我爸媽開口拿錢,找銀行核信用借錢之類的。
一瞬間所有的積蓄都沒了,還動用到我已經退休的父母的錢,
他的父母還一直想逼我邊弄房子邊結婚,非常受不了他們的自私,非常的恨。囧
今年,看我老公很可憐,
我就想說好吧,那就結婚吧,
但是,我也很任性的登記結婚就出國度蜜月,要宴客就再說吧。囧。
(PS. 跌破眼鏡,蜜月的錢是老公媽媽出的,大概20萬,
本來已經有打算賣掉最後一筆基金)
: 目前談起來的狀況,我媽非常希望能夠將房子登記在我名下
: 但又覺得夫妻應該房貸要一起繳,而非我自己繳
: (依我個人薪水應該繳得起,但是真的較辛苦就是了)
: 女方也明確說如果沒有登記,就不會出錢
他爸媽就是覺得老公也會出到房貸阿~ 所以才叫老公來跟我談登記共有。
合不合理,你自己評估。
十分現實的想法,期初 我出225萬 老公出25萬
貸款就算一人一半好了 我出150萬 老公出150萬
他要50% 合理嗎?
不過,我老公覺得房子登記在我名下無所謂。
印象中,政府有些優惠規定只限"一次",登記共有等於兩個人都用掉機會。
: 所以想來問一下版友們,像這樣頭款我們家出,登記我的名下
: 而且我們是在結婚登記之前購買的,理論上會是我個人財產
: 但如果請老婆一起負擔房貸,那她是否能有保障?
: (因為他說如果我付房貸他付生活費,也是沒保障)
: 是否到時房子登記我的名字,然後產權是由付款的比例分配?
: 煩請了解的版友解惑了,感謝^^"
我認真的說,你跟未婚妻討論一下吧,她的想法比任何一個板友的想法都還重要。
你應該也不希望她記著這件事一輩子。
我身邊有個朋友,也是媽媽出頭款,登記男方名下,
結婚也好幾年了,生了兩個小孩。
她老婆也是有在念,畢竟兩個人的薪水都拿來對家庭付出了,
也不是老婆賺的都自己用。
後來,他就去移轉50%所有權給老婆,這部份不需要贈與稅。
不過在有房貸的情況下,
移轉超出房貸的部份也許需要你們雙方互簽保人或有其他小問題。
(這個要問一下,是我猜測的,
因為朋友夫妻兩個很拼,房貸快還完了,移轉50%的部份並沒有超過未還房貸。)
或許這對你們來說也是一個方法吧~
就把騰本資料那些,都鎖在銀行保險箱,結婚登記完馬上移轉,要轉幾%就轉幾%,
你媽媽應該也不會沒事就找你要來看吧。 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226.208
※ 編輯: MissAqua 來自: 59.124.226.208 (08/10 12:03)
→
08/10 12:06, , 1F
08/10 12:06, 1F
→
08/10 12:06, , 2F
08/10 12:06, 2F
嗯,他應該有幫我擋住,他爸媽只跟他提,沒跟我提。
畢竟,我們認識半年後,他爸媽都敢直接問我什麼時後"可以"結婚了。
→
08/10 12:07, , 3F
08/10 12:07, 3F
推
08/10 12:09, , 4F
08/10 12:09, 4F
對,我就是討厭這點。完全不顧慮別人的困難。
推
08/10 12:10, , 5F
08/10 12:10, 5F
推
08/10 12:11, , 6F
08/10 12:11, 6F
他們家問題比較大的是爸爸。
→
08/10 12:11, , 7F
08/10 12:11, 7F
→
08/10 12:29, , 8F
08/10 12:29, 8F
應該可以吧!?
不然也可以先登記再買房。
※ 編輯: MissAqua 來自: 59.124.226.208 (08/10 12:36)
推
08/10 12:37, , 9F
08/10 12:37, 9F
推
08/10 14:17, , 10F
08/10 14:17, 10F
※ 編輯: MissAqua 來自: 59.124.226.208 (08/10 14:22)
→
08/10 14:18, , 11F
08/10 14:18, 11F
→
08/10 14:18, , 12F
08/10 14:18, 12F
→
08/10 14:19, , 13F
08/10 14:19, 13F
奇怪的推文--開始--
→
08/10 16:54, , 14F
08/10 16:54, 14F
→
08/10 16:55, , 15F
08/10 16:55, 15F
→
08/10 16:57, , 16F
08/10 16:57, 16F
→
08/10 16:58, , 17F
08/10 16:58, 17F
奇怪的推文--結束--
這位板友,我實在不曉得你在爽啥...
或許不應該舉我自己當例子。但是我都已經打"就算一人一半"了,
這只是請他評估的舉例好嘛!
事實上,房貸都是由我薪資帳戶轉出,
幾乎天天同進同出,除非他公差,不然中午也一起吃。
平均他每月花12000,我花10000在共同支出上。
而這些細節不是我發這篇文章的用意。
推
08/10 17:10, , 18F
08/10 17:10, 18F
推
08/10 17:11, , 19F
08/10 17:11, 19F
不會移轉,上面就說了,有些優惠一個人一輩子只能用一次,登記共有就浪費了!
而且,是老公主動說要買我的名字的,那時候還不知道他爸爸又拉桿。
→
08/10 17:11, , 20F
08/10 17:11, 20F
→
08/10 17:13, , 21F
08/10 17:13, 21F
平分也不見得每一個家庭都拿的出錢,拿不出錢的家庭該怎麼辦?
→
08/10 17:15, , 22F
08/10 17:15, 22F
※ 編輯: MissAqua 來自: 111.240.236.82 (08/10 23:43)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marriage 近期熱門文章
3
4
69
236
43
193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
9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