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同性婚姻法會改變各位的政治立場?

看板lesbian (女同性戀)作者 (誠實正直小娘踢)時間18年前 (2007/02/14 12:31),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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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sperdrs (白)》之銘言: : 來個題外話 : 同志婚姻法通過 當然是大家所樂於見到的 : 不過~其實大家也可以思考看看 : 當同志婚姻法通過的同時 或是在推動的同時 : 是不是也把 兩人之間情慾的關係 推向一元化 : 也就是說 有了婚姻法之後 是不是就開始無法做所謂的"情慾的流動" : 多元的性伴侶~~之類的現象 是不是會變成檯面下活動 : 另外 婚姻法通過 那麼 需要權利(領養孩子 保險受益人 遺產)的人們 : 是不是會被迫~~也走入一個制式的婚姻關係裡 : 是不是每個非異性戀者都需要婚姻呢? : 不是戀人關係 卻有實質照顧情感依存關係的人們 試用婚姻法嗎?? 題外話 一些國家有civil union或是類似的制度 國外的婚姻其實是很宗教層面的 認為婚姻就是一男一女 所以就有了civil union的變通方法 不叫他marriage 可是卻有幾乎相等於marriage的權益 雖然權益方面各國不同 但基本的財產繼承 保險受益人 醫院的家屬探望權都有 和marriage不同的就是名稱不同 以及對象不限於一男一女 也少了宗教上的意義 有些國家的civil union只限制於同性 但有些國家不限制 就算不是couple 也可以透過這種civil union來建立在法律上的關係和權益 等於是marriage以外的另一種選擇 所以也可以思考看看我們要爭取的是否是"婚姻" 或是只是法律上的認可和權益 不管是不是掛上"婚姻"的名字 而這種權益是否可以擴大到不只是相愛的人的身上 除了同性戀者要享有異性戀者結婚後的權益以外 是不是其他不結婚的人也可以透過類似制度來得到相當的權益 所以我覺得civil union也是不錯的方向 不一定要侷限在婚姻 不是說退而求其次只要求civil union 只是覺得婚姻的權益應該要可以擴大到給不同身分的人使用 -- 個人想法 另外祝大家情人節快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3.14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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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麵大,其實妳說的civil union當天也有被提出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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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0:17, , 2F
其實這也是我們可以討論的方向之一。
02/15 00:17, 2F

02/15 01:52, , 3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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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03:21,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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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那天我也有去 情人愛不分 我贊成家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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