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同性戀者是否有權合法結婚

看板gay (男同性戀)作者 (飛螳螂/小鬆餅)時間22年前 (2002/11/11 10: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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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rescent33 (小魚)》之銘言: : 這是我們班上老師所要求而定出的辯論題目 : 我覺得很困惑吧 : 因為我相當支持應有權力結婚阿 : 可是我卻是反方的角色 : 請問大家可以提供一些資訊或是看法嗎??? : 謝謝 你是反方呀....這真的很令人困擾 我記得上回某某盃辯論賽 題目也是同性戀婚姻是否應合法化 擔任反方的其中一個辯士也是男同 結果講評的時候 他被陳俊志導演狠狠削了一頓 (陳導忘記這是辯論比賽了....要忠於題目跟陣營,不能有個人好惡) 話扯遠了 知道你是贊成的朋友,我很高興 不過在這邊還是提供你一點反方的見解: 首先要確定你方的立場,到底反對什麼訴求? 是根本反對兩個同性戀者結合在一起? 還是贊同同性戀人結合,但不認為婚姻是適合他/她們的? 前者的話,容易扯到泛道德議題,而且不合現代人權思想 說理易顯薄弱,就比賽技術面來說,不好發揮 而且不容易跟對方陣營對話 後者的話,是我比較建議的方法 你們須先表明立場,贊成同性戀建立法律上的關係 但是「婚姻」,乃至於整個民法親屬繼承編 都是建立在異性戀國民的先驗假設上 所以這套制度不適合同性戀者適用 這種辯論法比較困難 但是不違背你贊成同性戀者結合的初衷 你可以參考美國佛蒙特州的作法(我如果沒記錯,該州稱partnership,非marriage) 不過小心對方抹黑你方的措施是一種歧視 畢竟荷蘭德國北歐各國都准許結婚 說了這麼多,提供一些網址你參考參考吧,其他的你要多去找書了 反方(基督教觀點→閱讀時務必小心,以免嘔吐) http://www.pct.org.tw/rnd/105_8_010810.htm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http://members.tripod.com/kataya/abs/jhk.html (也是基督教...哀...) http://www.lawtw.com/index1.html (台灣法律網討論區) 正方 http://taiwan.yam.org.tw/nwc/nwc3/papers/forum413.htm (第三屆全國婦女會議) http://www.angelfire.com/ut/medomicile/3.html (同性戀辯論中幾種常見的反科學論證) -- 國父說: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Kukulza 來自: 140.112.151.181 (11/11 10:39)
文章代碼(AID): #zpnX9dG (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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