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同性戀者是否有權合法結婚

看板gay (男同性戀)作者 (小史丹愛甜凱弟)時間22年前 (2002/10/10 00: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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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同性婚姻不是沒有理由 但主張因為同志與異性戀不同所以應有不同制度絕對會讓自己走入一個死胡同 因為你無法證明同志與異性戀到底有多大的不同以致於不能適用同樣的制度 比較好的論點是要導向以人類學的觀點分析婚姻的剝削本質 並說明愛情作為婚姻的包裝是十九世紀英國中產階級為了資本主義的發展所提出的論述 所以婚姻的本質不是愛情而是權力 同志不只不應該被收編到婚姻的結構內 還應該號召所有的公民一起推翻婚姻制度 完成全面的社會與性別解放 詳細的細節你可以寫信給我 我再跟你說囉 ※ 引述《sacola (要好好練琴嚕~~)》之銘言: : ※ 引述《Kukulza (飛螳螂/小鬆餅)》之銘言: : : 後者的話,是我比較建議的方法 : : 你們須先表明立場,贊成同性戀建立法律上的關係 : : 但是「婚姻」,乃至於整個民法親屬繼承編 : : 都是建立在異性戀國民的先驗假設上 : : 所以這套制度不適合同性戀者適用 : : 這種辯論法比較困難 : 我覺得阿... : 同性戀ㄉ婚姻 : 也沒必要使用異性戀目前通行ㄉ制度吧 : 如果真ㄉ有實行ㄉ問題 : 只要設計一個適合同志ㄉ制度就行啦 : 況且 要解釋同性戀為何完全不適用目前ㄉ制度 : 不是很容易 : 兩者除ㄌ性取向不同以外 真ㄉ沒啥差別.. : 問題可能只出在夫妻和性別ㄉ界定上吧 : 當然 這是正方ㄉ理想狀況 : (糟糕 好像一直在幫正方講話) : : 但是不違背你贊成同性戀者結合的初衷 : : 你可以參考美國佛蒙特州的作法(我如果沒記錯,該州稱partnership,非marriage) : : 不過小心對方抹黑你方的措施是一種歧視 : : 畢竟荷蘭德國北歐各國都准許結婚 : : 說了這麼多,提供一些網址你參考參考吧,其他的你要多去找書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200
文章代碼(AID): #zf5Vqfh (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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