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愛滋藥費全免 衛署:應改部分負擔

看板gay (男同性戀)作者 (寂寞東京鐵塔)時間13年前 (2012/11/30 23:24), 編輯推噓16(1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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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不能理解 不能接受部份負擔的甲的想法 第一 某種程度上 愛滋就像酒駕一樣 喝酒的人害人也受害 無辜被撞的人也受害 然後照這些人的說法就歸因於政府沒宣導好反酒駕 所以不應該提高刑責嚇止 是社會全體公民的責任 這合理嗎 有些病患因為部份負擔就擺爛造成疫情擴大 所以只好繼續全額負擔 講得好像全民欠這些人的 可以讓他們以傳染為恐嚇手段要全民幫他們買單 不要偏激的解讀成得愛滋就是該死 但是罹患愛滋不肯治病還傳染給其他人 這監禁起來與社會隔離來防治不為過吧 惡意傳染愛滋刑法上是視同重傷害罪 怎麼講得好像不吃藥造成疫情擴大很理所當然 第二點 健保的黑洞當然問題很多 你可以繼續怪政府無能 怪買地下電台的藥洗腎的 怪... 然後愛開藥啪玩無套性交玩到得愛滋的人就很無辜不忍苛責 我不知道這什麼標準 我不認為政府的預算運用沒問題 也不認為那些亂買藥吃人就不是問題 但是愛滋人數急遽上升 愛滋藥物很貴這是事實吧 同志圈有些人似乎因為過去歷史因素 所以對於這種問題變得有點幫親護短的狀況 事實上我提愛滋應回到部份負擔的看板 不是因為發在甲板所以指的就是甲 那些愛開查某三不五時就去護膚店或是出國開砲的朋友 我也常拿愛滋跟他們講 他們也是我眼中高危險群啊 我就想如果他們能更怕得愛滋一點 是不是就可以好好管住自己的小頭 好好從事安全性行為 第三點 我也很疑惑 安全性行為 還要等待別人手把手跑到你面前來教你? 開車好玩 但也危險 我們在開車上路前不也是先去駕訓班學 背學教材 測驗通過才去 打砲這件事又不是吃飯逛街 你想打砲還要到法定年齡才合法 要打砲之前 去做充足的功課作不到嗎 然後去怪學校老師沒交也很奇怪 是你自己要去打砲 要去面對這個風險 政府 師長 家人 並沒有人逼你去做啊 更沒人逼你從事高危險性行為 你既然去做了 那就要自己去瞭解 怎麼全都怪到政府和全體國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15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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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以傳染為恐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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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脅部分負擔後 就不吃藥病毒量無法控制,造成傳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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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去逼啊 就是"社會歧視"逼他們從事危險性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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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歧視跟從事危險性行為關係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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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人說 被歧視很累,所以要BB來舒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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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傳染HIV的舉證困難度要怎麼跟酒駕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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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到的話,我也希望惡意傳染的都抓去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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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們真的這麼關切愛滋這個議題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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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可以看我上面那篇論點啊 支持部份負擔不是沒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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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惡意散布被判刑的還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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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支持加強青少年的性別教育和安全性行為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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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的有,並不代表已經成為有效的防疫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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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說部份負擔可以提昇健康行為學的預防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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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是要做過研究才知道,到底有沒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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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麼時候有了是重傷害罪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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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知道可以去看聯合國報告,而不是顯露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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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把愛滋病跟愛開藥啪玩無套性交做連結 就是歧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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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只要從事沒有保險套的性行為就有可能得到愛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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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開藥啪玩無套性交不等於危險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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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特定族群 不管你做的過程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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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們希望這些得了愛滋的(非專指圈內)人 部分負擔,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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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的看法是 防疫跟治療在很多層面是分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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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負擔對於防疫幫助其實不大,但對於最底層的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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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們放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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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底層的是哪些人?部份負擔會貴到讓它們放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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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是威脅嗎? 部分負擔就放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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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邏輯是使用者付費,這樣或許會贊成部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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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量升高更有傳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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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既是愛滋病患又是社會底層 為數不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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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專案去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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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你的觀點對於疾病是同情而不是恐懼 或許會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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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付費也是我贊成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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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給予較多的支持(包含醫療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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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覺得每個感染者以前都是健康的 是有人感染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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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是受害者 而在防疫上,為了保護自己 應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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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憐噢~~ 就可以不用付費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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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保險套 我們接受這樣的觀念,但不代表BB在道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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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瑕疵或是不道德 如果我們的父母沒有BB過 應該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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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有我存在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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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有研究過HIV+的經濟狀況嘛,講的好像是富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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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知道我講的bb不是單指純粹的無套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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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得白一點應該叫無套濫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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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根本就是在偷渡抽換意涵好嘛,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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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藥物的性愛party可以抓嚴一點倒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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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防堵年輕人開毒趴 6人以上住摩鐵將臨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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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疾病而言 BB就是無套性交 沒有單純/不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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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啊 我用的bb這個字就是從這個圈子發明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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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說警察不能以此臨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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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跟道德產生連結 都是人所賦予的 這也是愛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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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性伴侶無套性交 和無套濫交 感染率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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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汙名 以及患者受到歧視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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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風險不只看伴侶數目,這不是很簡單的基本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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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歧視 汙名 與 部分負擔 有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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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裡要求部分負擔的理由是來自於歧視跟污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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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就是不希望讓人自暴自棄,產生更多惡意傳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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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部份負擔和歧視污名扯在一起的人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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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負擔是很務實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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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付不起就去惡意傳染 那窮人就都該去殺人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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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篇內文跟推文就一直重複不是?還偷偷抽換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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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實是你說的,聯合國報告不是這樣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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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ka正解 我只是試著把原po陳述時沒有注意到的歧視點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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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認為基於生命權的考量,犧牲部分財產權是正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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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人活不下去,又沒有社會福利,就會造成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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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反對部份負擔的人是針對"推動此政策的心態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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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不下去,會造成社會問題? 不就是不吃藥自暴自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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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傳染 才造成問題 這不是威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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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真的要說,甲板上支持部份負擔的幾乎都不是那樣的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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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認為是不是,已經有很多例子可以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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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 太感謝你的說明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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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只是不知道自己的歧視,才會說自己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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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需要"將疾管局的心態硬套在版上人的觀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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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到的確是如此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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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只是讓大家覺得無法理解為何不能"部份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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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你應該知道,底層的人活不下去,犯罪率會上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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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uka,我看到的幾乎都不是如此,沒幾個人在乎疾管局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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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都棄他於不顧了,他又何須用道德對社會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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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也沒什麼在管疾管局的看法不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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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串漸漸就不是討論疾管局的說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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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u你這樣回文 只是會增加其他人的害怕跟不滿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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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確是認為就倫理學來說很難說這些人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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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上是有人使用Rhizome去解釋 但是不管如何 我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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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疾管局的說法是比版上好太多了,至少他們會假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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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淪 這樣對於防疫工作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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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說沒錢,不用扯是誰的錯無關倫理,反方就無法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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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版上一直要說這是個人的錯還啥的就有得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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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kC-kwW (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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