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第三者的定義

看板first-wife (大老婆板)作者 (小兔)時間20年前 (2004/06/25 16:5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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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eartacid (流光˙朔雪)》之銘言: : ※ 引述《handsomecat3 (原生)》之銘言: : : 我想請教第三者的定義? : : 若是在婚前 有人介入兩人關係 算是第三者嗎? : : 還是說婚後才算第三者 而婚前算公平競爭? : : 有了定義之後 再考慮如下之問題: : : 假設先存在有一對情侶 這對情侶交往一段時間之後 : : 男方跟另外一個女生發生感情 而後男方拋棄原來的女友而去 : : 跟這個後來認識的女生結婚了 但是被拋棄的女生放不下感情 : : 還是繼續跟此男人藕斷絲連 那麼到底誰是第三者? : 我覺得這真是好問題! : 每個人定義不同 : 我個人覺得第三者是指介入婚姻,破壞家庭的人 : 但是在男未婚,女未嫁之前 : 每個人都有選擇交友的機會。 : 感情這種東西不是先搶先贏, : 大家在找尋未來陪你共度下輩子的伴侶前,不是該慎選的嗎? : 假如哪天你找到比現任女友或男友更好,更談的來的人 : 還是有權利選擇的。 : 只是若感情問題處理不好,就會有一堆問題產生了。 我覺得就算對方沒結婚也不應該介入其他人感情吧 這根本不是能只從法律定義的問題,而是良知上的問題 基本上我認為只要介入其他人感情的人,無論對方有沒有結婚,都算是第三者 誠如你所說的,沒有結婚的人有更多的選擇權 但是就算要腳踏兩條船豈不是會傷害到另一人的感受 難道沒結婚前就可以同時跟很多人交往(選擇??)嗎... 一個一個來篩選不是很好... 而且若硬要說的話 已經結婚的人也可以口口聲聲說他們是因為真愛才外遇的阿 第三者也可以說他們才是對方的真愛阿... 總之這種藉口實在太多了 所以我認為無論有沒有結婚..對感情都應該有個負責任的交代 就算是對自己原本的男女朋友或是伴侶沒感覺了 也應該先分手再和別人交往... 而不是讓第三者出現形成三角關係,傷害原來另一半的心 -- /(*w*)\ *歡迎光臨* 小兔新聞台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yachu1979/ 小兔相本http://photo.taipeilink.net/yachu1979 http://tw.f2.pg.photos.yahoo.com/ph/yachu1979/my_photo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69.179 ※ 編輯: yachu1979 來自: 218.162.169.179 (06/25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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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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