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第三者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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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ndsomecat3 (原生)時間20年前 (2004/06/25 07: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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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教第三者的定義?. 若是在婚前 有人介入兩人關係 算是第三者嗎?. 還是說婚後才算第三者 而婚前算公平競爭?. 有了定義之後 再考慮如下之問題:. 假設先存在有一對情侶 這對情侶交往一段時間之後. 男方跟另外一個女生發生感情 而後男方拋棄原來的女友而去. 跟這個後來認識的女生結婚了 但是被拋棄

推噓7(7推 0噓 4→)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eartacid (流光˙朔雪)時間20年前 (2004/06/25 09: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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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真是好問題!. 每個人定義不同. 我個人覺得第三者是指介入婚姻,破壞家庭的人. 但是在男未婚,女未嫁之前. 每個人都有選擇交友的機會。. 感情這種東西不是先搶先贏,. 大家在找尋未來陪你共度下輩子的伴侶前,不是該慎選的嗎?. 假如哪天你找到比現任女友或男友更好,更談的來的人. 還是有權利選擇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syyff (希望在飛)時間20年前 (2004/06/25 10: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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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有個看法,當然只是我自己的看法。. 很多道理呢,是很容易說的冠冕堂皇的。. 例如:對事不對人。. 可是說真的,人都不是客觀的,當我們針對某人的事情提出建言或批評的時候,. 其實是很難讓對方感覺到你是完全不針對他個人的。. 再說所謂婚前的選擇。. 不管是公平競爭,還是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 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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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achu1979 (小兔)時間20年前 (2004/06/25 16: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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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就算對方沒結婚也不應該介入其他人感情吧. 這根本不是能只從法律定義的問題,而是良知上的問題. 基本上我認為只要介入其他人感情的人,無論對方有沒有結婚,都算是第三者. 誠如你所說的,沒有結婚的人有更多的選擇權. 但是就算要腳踏兩條船豈不是會傷害到另一人的感受. 難道沒結婚前就可以同時跟很多人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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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rylin (漾起水中的蝶￾ )時間20年前 (2004/06/25 18: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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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說一點我的看法. 在愛情領域裡 沒有對錯之分 卻有責任. 不論結婚與否 對我來說都是一樣的. 你背棄了你的愛情 同時背棄你的責任. 當你承諾去愛一個人的時候 你希望對方快樂. 不希望他受傷 更不會想去傷害對方. 日子久了 熟悉了 沒有新鮮感了. 可是你們依舊在一起 是為了什麼. 因為像家人了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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