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B對T的看法
※ 引述《bisecret (bi板專用匿名帳號)》之銘言:
: 之前跟人討論一篇文章
: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50141584.A.811.html
: 裡面有提到LGB與T的矛盾,其中討論有提到一個點,是文章中很明顯是L與G的回應,而沒
: 有問過任何B的意見就把B歸類在一起,這其實是不公平的。
: 不提及前面女性主義與T的矛盾,主要想知道B是否與L、G其實有相同看法
一開始閱讀原PO擷取的片段的確是覺得矛盾。但完整看完整篇文章後反而覺得與其
說是矛盾,比較像是掙扎。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B,但我個人還滿認同完整文章的內容(除了標題有點殺人以外)。
這篇文章讓我想到以前一個蛋糕店老闆拒絕賣蛋糕給同性戀者,被法院以歧視之罪
判決,上訴後又以自由為名翻盤的爭議事件。
※
文章中的論壇的主要目的是討論要把性別平權的概念丟到現有的「法」裡面時會遇
到的矛盾與立法上的困難。當現有法的立法基礎是由性別為出發點,去定義需要特
別保護的婦女與女孩時,就開始討論到「跨女是不是女」的問題。因為女男在現有
法中的權力不同(所以有女權團體),如果一個人的性別可以隨意轉換,或者因為把
很多種認同性別的方式丟到現有的法中,所引發判定上的搖擺不確定,是有可能面
臨混亂的結果。
當然,以B的眼光來看,平等對待就好了阿,給予跨女朋友們相同於婦女與女孩的權
力與資源就好了。但是就是因為跨的特殊性,加上很多定義性別標準不一,「性別
」的定義就開始複雜與困難。當基本的定義開始模糊,法的存在就等於虛設。
或者,又以B的眼光來看,乾脆把性別這東西拿掉,不論什麼種類的性別為何,都享
有同樣的權力、資源與保護。那會不會遇到更不可預期的狀況?我不知道。
法的存在,是為了分配資源與限制權力。因為人生而不平等,因為資源有限,所以
要「法」這個分配機制來讓這個不平等可以趨近平等(理想中)。所以優先工作就
是要分門別類定義出優先順序,才能分配到公平。(法也是管理的工具,有效率的
管理免不了要分類貼標籤)
不管是丟進各種新的性別定義,或者是把性別定義拿掉,都會遭遇矛盾與困難。況
且要在完全不同,而且還有可能是還不完整的基礎上重新立法,這絕對是一大挑戰
。所以文章中這個活動在討論這樣的狀況。
而法需要嚴謹的定義,也就不能怪他們鑽牛角尖了。
以上是「法」裡面的問題。
※
第二個問題是「政治正確」的恐懼。當世界浪潮都在往性別平權的方向推送的時候
,稍微不一樣的聲音馬上就會被貼上了歧視的標籤而被淹沒,才認為跨性別運動是
一種霸道的男權運動。
這也是我以前看到在討論性別友善公廁時想到的問題:雖然我們對於自己的性別認
同有絕對的自由,但當這個自由侵害到他人的自由的時候要怎麼辦?
也就是,雖然你認為你自己是女性,進入女廁,但是我不認為你是女性阿,我本能
的感到害怕。接下來就是我沒得選擇,離開這個女廁,或是忍受不安的感覺跟你一
同使用這個空間,否則會被貼上反對性別平權的標籤。我想這個不安應該不是來自
歧視。我不歧視男性,但也會害怕男性跑入女廁。因此文章才說『被迫接受男性進
入我們的約會對象群(dating pools)和日漸縮小的空間。』
也就是說有種「我認為我是女性,你就要認同跟接受」而否定了「你可以自由決定
要不要接受我的認同」的觀點。這就開始背離了「包容」的精神。
「跨女的朋友們就是跨女,不是女性」的聲音被貼上了拒絕性別平權的標籤。但也
許他們意思只是「我們就是不一樣,不是等級上的不一樣。」
不一樣就是不一樣(請BGM陶喆的不一樣),硬要混成一樣,說不定才是另一個混亂的
起源(比如說原文中的女同先被貼上反對平權的標籤,然後出來反擊)。
對他們來說,性別很重要;對我們來說,性別不重要。那又有什麼關係?
只要你不要用你的性別不重要的想法,來逼我做某些我不想做的事情。或是只要你
不要用你的性別很重要的想法來指責我應該要為臺灣的少子化負責。那就好了阿,
不是嗎?
講都很簡單,但實際做起來就會有人性上的矛盾與掙扎。在我來看原文指是點出了
這些問題。
「面對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大概是這樣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72.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sexual/M.1554134758.A.DE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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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比喻是用已對應原本文章中的那段話
『被迫接受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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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脫對應文章的比喻
以你舉的例子來說,「神情恍惚的比較特別的女性」與前面所比喻的「跨女」,應該
是不一樣的喔。「在自我認知不同」的狀況下也可能同樣會有不安的感覺
但是差別在當我顯示出對前者的不安時,會受到支持與幫助;反之,當我顯露出對後
者的不安,卻會被前面所說的浪潮淹沒。
這就是為什麼原本文章把「政治正確」的這個問題點出來
因為會產生你所舉例的這個矛盾的例子
※ 編輯: landyfox (36.230.72.83), 04/02/2019 0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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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耶
所以才有關於這種問題的各式各樣的討論阿不是嗎?
※ 編輯: landyfox (36.230.72.83), 04/02/2019 0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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