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Bi覺得需要有自己的舞台嗎?

看板bi-sexual (雙性戀)作者時間11年前 (2013/09/22 04:04),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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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的比喻有點怪。 台灣和日本之間的關係本來就不是單純的仇恨, 日本為台灣帶來破壞與殖民,也有建設與安治。 那是很複雜的,跟性別歧視與被歧視/壓迫與被壓迫群體的狀況不同。 並且一個是過去式, 縱然現在的日本對於很多狀況都還不太直接認帳, 當初那些因時勢為惡的人也大多老死了, 而歷史的罪衍其實太過複雜, 拿這兩個議題來類比有點...嗯? 還有關於對「孩子不鼓勵只責備」的比喻…… 完全不對盤吧?父母對孩子有教育的責任, 且「責備」也得看孩子究竟做了什麼。 社會/個人的歧視行為有各式各樣的原因背景,程度也不近相同 沒有具體描述行為就討論「過度譴責」這件事情恐怕只是空談。 或許兩位都把「同志運動」想像成: 不管他人處境, 也不管他人究竟有沒有刻意歧視或無意傷害 都一味責備不予以肯定。 可以參考「見樹又見林」這本書裡面的社會學觀點, 「社會之惡」不等同「個人之惡」, 「社會之歧視」,不代表「個人想要歧視」。 社會忽視各式各樣的同志族群,予以歧視 因此存在社會中的人們(異性戀以及各式各樣的性少數) 都習慣於這樣的體制,大多數人不會想要「歧視」他人, 但我們的教育、體制、法律把我們養成一種態度, 對於那些少數,不符合社會規範的人予以責難 這不是我們的錯,但傷害卻仍然在造成。 這樣的想法套用在現今台灣社會的性別氣氛中, 固然我們和同性戀/跨性別死刑的國家比好很多, 比二十年前的台灣社會風氣更多元開放, 但和許多北歐國家、同性婚姻、伴侶法通過, 人民對「性別多元」視為家常便飯的國家比仍有所不及。 大聲疾呼與希望大家看見弱勢不代表譴責與全面否定, 對於認為同志有罪該死是變態的人, 與不特別有感覺但因忽視或誤解傷害他人的人, 也需要用不同的方式對待。 對於要同志朋友矯正回來過正常生活的牧師,我們可以不理會。 對於在課堂上開性別氣質陰柔男同學玩笑的老師,我們可以溝通。 對於公司裡劈頭就要介紹同性戀認識異性的同事,可以理解和提醒。 但無論己身遭遇如何, 我認為記得那些受苦的人,想像最困難的處境 (比如一個性別氣質極其陰柔的男孩如何承受壓力/霸凌長大?) 都有助於我們去創造一個更適宜每個人居住的世界。 看見同志的苦難,不代表否定、責難各個族群的努力, 或者將整個族群概括、弱化為一群需要保護的弱勢團體, 只是要把一個「隱形的世界」讓更多人看見而已。 而這個隱形世界的主角們,常常都無聲又無力。 我們都需要更努力,如此而已。 如果一味地宣揚同志的處境和一般異性戀沒什麼不同, 那不但偏離事實,也掩蓋了仍然受不同程度苦的個體(絕對不在少數) 也可能會轉頭怪那些因環境、遭遇艱困 而心生抗拒、社會適應不良、渾身帶刺的同志朋友。 一個人因為被不友善的對待而將所有人都視為敵人, 生活得相當緊繃低調,認為異性戀世界極度不友善, 是他個人的問題嗎?我們應該譴責他「過度負面」? 即使我們不譴責他,理解她的處境與遭遇, 也不代表我們就要譴責全世界友善的人、沒感覺的人、不友善的人, 或認為這些人心中的黑暗、武裝、負面想法都是完全正確的。 我們可以不譴責任何人,而去理解每一個人的處境, 試著溝通,試著理解,然後讓每個人都過得舒服自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89.219

09/22 23:00, , 1F
同意:)
09/22 23:00, 1F

09/22 23:35, , 2F
:)
09/22 23:35, 2F
文章代碼(AID): #1IFVlH51 (bi-sex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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