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Bi覺得需要有自己的舞台嗎?
日本人的比喻有點怪。
台灣和日本之間的關係本來就不是單純的仇恨,
日本為台灣帶來破壞與殖民,也有建設與安治。
那是很複雜的,跟性別歧視與被歧視/壓迫與被壓迫群體的狀況不同。
並且一個是過去式,
縱然現在的日本對於很多狀況都還不太直接認帳,
當初那些因時勢為惡的人也大多老死了,
而歷史的罪衍其實太過複雜,
拿這兩個議題來類比有點...嗯?
還有關於對「孩子不鼓勵只責備」的比喻……
完全不對盤吧?父母對孩子有教育的責任,
且「責備」也得看孩子究竟做了什麼。
社會/個人的歧視行為有各式各樣的原因背景,程度也不近相同
沒有具體描述行為就討論「過度譴責」這件事情恐怕只是空談。
或許兩位都把「同志運動」想像成:
不管他人處境,
也不管他人究竟有沒有刻意歧視或無意傷害
都一味責備不予以肯定。
可以參考「見樹又見林」這本書裡面的社會學觀點,
「社會之惡」不等同「個人之惡」,
「社會之歧視」,不代表「個人想要歧視」。
社會忽視各式各樣的同志族群,予以歧視
因此存在社會中的人們(異性戀以及各式各樣的性少數)
都習慣於這樣的體制,大多數人不會想要「歧視」他人,
但我們的教育、體制、法律把我們養成一種態度,
對於那些少數,不符合社會規範的人予以責難
這不是我們的錯,但傷害卻仍然在造成。
這樣的想法套用在現今台灣社會的性別氣氛中,
固然我們和同性戀/跨性別死刑的國家比好很多,
比二十年前的台灣社會風氣更多元開放,
但和許多北歐國家、同性婚姻、伴侶法通過,
人民對「性別多元」視為家常便飯的國家比仍有所不及。
大聲疾呼與希望大家看見弱勢不代表譴責與全面否定,
對於認為同志有罪該死是變態的人,
與不特別有感覺但因忽視或誤解傷害他人的人,
也需要用不同的方式對待。
對於要同志朋友矯正回來過正常生活的牧師,我們可以不理會。
對於在課堂上開性別氣質陰柔男同學玩笑的老師,我們可以溝通。
對於公司裡劈頭就要介紹同性戀認識異性的同事,可以理解和提醒。
但無論己身遭遇如何,
我認為記得那些受苦的人,想像最困難的處境
(比如一個性別氣質極其陰柔的男孩如何承受壓力/霸凌長大?)
都有助於我們去創造一個更適宜每個人居住的世界。
看見同志的苦難,不代表否定、責難各個族群的努力,
或者將整個族群概括、弱化為一群需要保護的弱勢團體,
只是要把一個「隱形的世界」讓更多人看見而已。
而這個隱形世界的主角們,常常都無聲又無力。
我們都需要更努力,如此而已。
如果一味地宣揚同志的處境和一般異性戀沒什麼不同,
那不但偏離事實,也掩蓋了仍然受不同程度苦的個體(絕對不在少數)
也可能會轉頭怪那些因環境、遭遇艱困
而心生抗拒、社會適應不良、渾身帶刺的同志朋友。
一個人因為被不友善的對待而將所有人都視為敵人,
生活得相當緊繃低調,認為異性戀世界極度不友善,
是他個人的問題嗎?我們應該譴責他「過度負面」?
即使我們不譴責他,理解她的處境與遭遇,
也不代表我們就要譴責全世界友善的人、沒感覺的人、不友善的人,
或認為這些人心中的黑暗、武裝、負面想法都是完全正確的。
我們可以不譴責任何人,而去理解每一個人的處境,
試著溝通,試著理解,然後讓每個人都過得舒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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