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發生車禍完全不知道怎麼辦就走了已回收
※ 引述《embarrassing (尷尬會關 剩十秒左右開是)》之銘言:
: 剛剛回家發生了車禍,感謝上帝因為今天很冷下雨所以穿的不少又有雨衣保護,只是失
策
: 穿夾角拖所以傷全部集中在腳上
: 我是第一次出車禍。我當時的位置如圖
: http://i.imgur.com/vc0DDbX.jpg

: 我是剛右轉過去時速大概10吧,回頭看了看車子應該還有一段距離然後要往左撇一點點
的
: 時候就被後方撞了......
: 我覺得這樣好像應該算是我的錯嗎?可是對方好像覺得是他的錯所以一直釋出善意(或
者
: 是因為他覺得沒什麼因為他好像感覺是有錢人)也問我要不要叫救護車、幫我扶車等等
(43
有感,分享一下上週的經驗。
不要怕麻煩,出事就是報警以及打電話求助。
在這裡要先提醒下幾個重點。
第一、要對自己負責、要對自己負責、要對自己負責,不要為出事的自己或者對方找理由
。
第二、對與錯不是當下做結論,請在身心無礙以及充分理解狀況後再評斷。
第三、人身安全遠比錢財重要,報警後請第一時間報平安並充分告知家人自身的狀況。事
發後瞞著家人,並不會對妳有所幫助。
--------
上週因為有親戚從加拿大回台探親,因此應邀家庭聚餐。
結果在騎車的路上發生了車禍。
在車禍的當下,我第一個動作就是,先讓自己遠離馬路,然後不移動也不破壞肇事現場,
並且報警。
接著我立即打給正在聚餐中的親戚,告知我在路上發生了車禍,可能需要幫忙接送。
在這過程中,對方有來關心並釋出善意,但由於她也相當緊張,因此我是直接請她先冷靜
,並等待警察到現場。
報警,真的很重要。
只要妳維持好現場,報警能夠協助妳很多事情,採證、酒測、緊急檢傷、公正第三方等。
通常現場處理到最後,都會有兩種方式給妳選,或者說,警察其實也怕麻煩,但公務上會
給予建議。
一、未有嚴重財產或人員損傷的情況。
這時多半都會建議妳或者對方現場溝通賠償,通常都是大賠小,無傷賠有傷。
二、有財產或人員損傷的情況。
受理報案、筆錄、肇事鑑定,最後才是決定是否進行訴訟或者調解。
而我這次是輕傷,因為我是路口起步直行機車,對方是同方向汽車道右轉撞我側面。但因
為車速不快,對方的汽車跟我的機車都沒有明顯損傷,最後是現場索要了醫藥費以及機車
檢修費就解決。就沒有進一步回警局做筆錄,當然也就沒有報案證明可以領。
肇事的對跟錯,老實說都不是當下定奪的,所以大可以不要想太多,先報警保護自己以及
保護對方。說不定其實雙方都是受害者也不一定。
如果有報警,請務必要維持現場完整,對方如果想移動,請立即拍照存證。
最後再提醒一次,請對自己負責。
有錯就擔,沒錯就去爭取,就這麼簡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37.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57592040.A.1B5.html
推
03/10 14:43, , 1F
03/10 14:43, 1F
→
03/10 14:43, , 2F
03/10 14:43, 2F
有報警當然就有留資料跟承辦員警的資訊,現場解決也是在警方面前討論的,雙方都有簽名
同意現場和解後不做後續追究。
所以這樣的狀況已經避免了呢。
推
03/10 14:47, , 3F
03/10 14:47, 3F
→
03/10 14:47, , 4F
03/10 14:47, 4F
→
03/10 14:47, , 5F
03/10 14:47, 5F
→
03/10 14:47, , 6F
03/10 14:47, 6F
嗯,要拒絕,或者妳可以說:我拍完照片再移動。
留資料是正確的處置,下次要聽爸爸的話。
推
03/10 14:49, , 7F
03/10 14:49, 7F
→
03/10 14:49, , 8F
03/10 14:49, 8F
※ 編輯: ibukitsuki (42.70.37.252), 03/10/2016 14:58:36
推
03/10 14:57, , 9F
03/10 14:57, 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WomenTalk 近期熱門文章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
15
20
12
12
15
23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