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多元成家方案不知道在吵什麼?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這麼繫著,你也同樣安心)時間12年前 (2013/12/03 16:30), 編輯推噓6(2519414)
留言458則, 2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23 (看更多)
大家好我是個基督徒,有問題我可以幫大家解答 ※ 引述《gabom (嘎崩)》之銘言: : 說起來我倒是有一個疑問 : 為什麼反對同性婚姻的理由一直都是"上帝不允許"? : 或許對基督徒來說上帝是絕對 : 但對非教徒來說又有什麼干係啊!? : 基督教又不是臺灣的國教 : 信仰基督教的人也不是絕大多數 : 一直拿聖經來說嘴不是很奇怪嗎= = 基督徒拿聖經當權威跟是不是國教和人數多寡無關 純粹因為基督徒相信耶穌所敎的是真理是事實 (我不是要說服你,只是要解釋) 這跟民間信仰所強調的寧可信其有或者有需要才去找神明是最大的不同 很多人都會說聖經理該死的人很多,那些都應該去反一反 這樣的想法是很典型對基督徒的誤解 [2] 事實上基督徒跟所有人都一樣,都是罪人 而上帝對罪人不是教他們去死一死,是教他們要悔改,得到原諒 所以基督徒其實是很希望跟同性戀建立良好關係,去理解對方的 你也會看到許多牧師到監獄裡感化受刑人的故事 很多人會說聖經裡不準吃豬肉,要行割禮 但那些限制都在新約裡明確地被消除了 至於同性性行為,依然是被認為罪的 看A片,偷竊等等也都是罪,同性性行為並無特別重或輕 有些人會舉耶穌禁止眾人向妓女丟石頭的故事,說不要再為同性戀定罪 其實同上講的,基督徒是希望眾人都可以悔改的,並不是說同性戀就該死 再者,那個故事裡,耶穌最後對妓女說:不要在這樣做了 我想這已經很清楚了,耶穌沒有定妓女的罪,同時也給他悔改的機會,不要再犯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53.5 ※ 編輯: mymaydayya 來自: 220.130.53.5 (12/03 16:31)

12/03 16:31, , 1F
如果得不到對方的理解呢 基督教徒還不是講下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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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6:32, , 2F
況且耶穌不是法官 怎麼可以判人有罪無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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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6:36, , 3F
可是我不相信法官...尤其是台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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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喔我沒有解釋清楚 基督徒說的罪不是法律上的罪 而是一切違背神旨意的行為,為上帝所贈惡的

12/03 16:36, , 4F
那如果是這樣幹嘛不廢舊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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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6:37, , 5F
你拿新約出來反而沒解套,更增加你們說法的局限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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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6:38, , 6F
還是說只有明天的你才能打你自己昨天的臉 別人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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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新約都是歷史阿,上帝對世界的指引有順序性的 另外,大家還是理性點吧 ※ 編輯: mymaydayya 來自: 220.130.53.5 (12/03 16:44)

12/03 16:47, , 7F
那為什麼沒有新約2.0呢? 都過那麼久了 上帝也有新指示了吧
12/03 16:47, 7F
[3] 可能會有 2000多年前耶穌來的時候,猶太人不相信他就是舊約理那個神的兒子 直到他行了許多神蹟,甚至因為自稱是上帝兒子而被折磨至死,耶穌也沒在怕 三天後復活昇天,一堆人看到,甚至要這些人去死,他們也不改口 如果最近有這種事情,那可能就是上帝的新旨意了

12/03 16:49, , 8F
經書是死的,人是活的,教義能延伸也能任人闡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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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6:49, , 9F
那任人釋義的東西你可以拿來說服信眾以外的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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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6:50, , 10F
究竟是誰不理性呢?
12/03 16:50, 10F
我說理性點是因為你那句打臉的推文啦 你這理如果是想要討論聖經的權威性,應該到教會問問 你願意花時間理解的話會更好 基督徒裡有許多醫生工程師律師,也有奧林匹亞得獎的聰明人 你要說他們不理性嗎XD 你說任人釋義,可以舉例嗎? ※ 編輯: mymaydayya 來自: 220.130.53.5 (12/03 16:59)

12/03 17:02, , 11F
我曾在不同教會問過兩位神職人員聖經裡的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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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7:02, , 12F
他們兩人給我不一樣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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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7:02, , 13F
教派與詮釋的方式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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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也仍有用禱告去治病的派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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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7:02, , 15F
那他們的說法我覺得都有道理,不就是任人釋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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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得沒錯,解釋會不同,但是那也是枝微末節的東西 我猜你問的問題也是枝微末節的 主要的道裡是不會變的 比如說不會有基督徒告訴你耶穌不是上帝的兒子 ※ 編輯: mymaydayya 來自: 220.130.53.5 (12/03 17:05)

12/03 17:03, , 16F
因為經文沒有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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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7:04, , 17F
我的意思是 雖然他們認為那是真理 但對我們(多數)來說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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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7:04, , 18F
那聖經這種不會變動的文,經過這麼久這麼多人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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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7:04, , 19F
每句教義都可以被統一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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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7:04, , 20F
用這個當反對修法的理由 我覺得不適當 不過還是感謝你的解答
12/03 17:04, 20F
[1] 對,正是因為未信者不能接受聖經是真理 所以覺得基督徒用這個當反對修法的理由非常奇怪 但是想想看,道德難道真的是敎出來的,而不是與生俱來的恩典嗎? 人們看到有人受苦流血心裡不會痛苦嗎? 自己的親人被玷汙不會難過嗎? 暴力難道是令人喜悅的嗎? ※ 編輯: mymaydayya 來自: 220.130.53.5 (12/03 17:09)

12/03 17:05, , 21F
我是認為 如果要阻止修法 應該是提出對社會的影響 而不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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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7:06, , 22F
宗教觀點一直說上帝不允許而已 這很難說服人啊
12/03 17:06, 22F

12/03 17:07, , 23F
我只是問某句話是什麼意思 兩個人都分別給我不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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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7:07, , 24F
其實還蠻討厭這種定義什麼是罪什麼是對的東西 畢竟是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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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見[1] 道德並不是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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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覺得他們的說法都可以說通,應該不是枝微末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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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7:08, , 26F
因為我不是去找碴的,是他們邀請當地居民去聽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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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7:09, , 27F
主要道理不會變的我想只有三位一體這個概念
12/03 17:09, 27F
※ 編輯: mymaydayya 來自: 220.130.53.5 (12/03 17:11)

12/03 17:13, , 28F

12/03 17:13, , 29F
那 希望你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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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7:14, , 30F
雖然我跟很多虔誠的基督徒討論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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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7:14, , 31F
不過我覺得你的回應應該也會跟他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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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87 則推文
還有 2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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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們推文溝通這行為,就具備了科學與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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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0:50, , 420F
只要是有條理的思考 哪怕只是一種經驗談 都是理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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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0:51, , 421F
我們相信且能驗證網路是有效的、我們使用的文字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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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0:51, , 422F
但不能說不具備這種科學或邏輯精神的 就是不理性 我這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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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0:53, , 423F
看得出來我們對於理性一詞 有根本差異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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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0:53, , 424F
且我們有針對對方的問題回答而非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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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會說不具備科學或邏輯精神的行為就是不理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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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0:54, , 426F
但我也說過,純粹理性行為是幾乎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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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0:54, , 427F
重點還是要看「行為」的案例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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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0:55, , 428F
不可能純粹理性,但比例和重點拿捏就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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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0:55, , 429F
要以純粹來下定理性與否 我是覺得 那幾乎沒有事情可以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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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0:55, , 430F
如果可以量化的話 我們在推文討論的時候 感性10%理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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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看這個行為的目標 效果 手段等等因素去做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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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會. 因為行為中理性與感性的部份是可以區分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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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就像你說的比例和重點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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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可以說 這是偏向理性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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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0:57, , 435F
但是去量化原PO論述的成分 可能這個比例就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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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0:58, , 436F
是的.用過份感性的方式去反對公眾議題,就讓人覺得很不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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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0:59, , 437F
而且沒有看見任何理性論述在其中. 讓人如何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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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1:00, , 438F
對於這點 我並沒看那麼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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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1:00, , 439F
我只覺得他們反對的中心思想關我屁事 而且還曾惹火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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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1:03, , 440F
最上面的E大火力凶猛=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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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1:03, , 441F
以往神學和哲學有過許多精彩辯論.且砲火最兇猛往往是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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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1:04, , 442F
當初大家可都是用理性而非感性來辯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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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1:06, , 443F
信仰哪個宗教是個人自由.但公眾議題不需要宗教的感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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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1:06, , 444F
這就像金庸的人物,時代越早武功越深厚一樣呀=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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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1:11, , 445F
話說回來 受教了=) 感謝EK跟NGNG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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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1:22, , 446F
抱歉 我也是基督徒 但是對於第2點我認為很不妥當 你說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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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1:22, , 447F
督徒是希望同性戀者悔改 請問他們需要悔改什麼?妓女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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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1:22, , 448F
選擇要不要做 同性戀者可以選擇要不要當嗎?這樣其實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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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1:22, , 449F
是認為同性戀是可以選擇的 但是他們是無法選擇自身性向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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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1:22, , 450F
為這是與生俱來的 希望你多思考一下 所謂關心同性戀者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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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1:22, , 451F
實還是建築在你們認為同性戀是可以選擇的立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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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1:26, , 452F
因為大多數基督徒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罪 要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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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1:26, , 453F
問題是他們與生俱來就是了 是要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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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1:26, , 454F
那難道那些有先天性遺傳病的人也都有罪嗎?
12/03 21:26, 454F

12/03 21:42, , 455F
就說是教派的差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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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1:43, , 456F
台灣跟國外一樣教派超多的~~
12/03 21:43, 456F

12/04 03:39, , 457F
理性不代表正確
12/04 03:39, 457F

12/04 13:17, , 458F
基督徒最大的問題就在於"相信耶穌所敎的是真理"
12/04 13:17, 45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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