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近期熱門公民議題 : 多元成家草案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糟糕,打臉會上癮)時間12年前 (2013/11/09 12:18), 編輯推噓-2(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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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小妹看了這麼多, 想提一下白馬非馬的理論 白馬非馬的推論是這樣的: 白馬 不是 黑馬 黑馬 是 馬 所以 白馬 不是 馬 當然大家都知道白馬也是馬, 不過當這種手法拿來操控議題時會變成怎樣呢? 法案會幫助同志 → 你們這些不讚成的都是反同志、都是歧視 外遇和通姦合法化 → 你們這些讚成的都是想合法外遇、合法通姦的傢伙 只要聊到政治一率先幫對方塗, 這種族群二分法大家看過的還少嗎? 這種二分法乍看之下每句似乎都有一點道理, 但單獨只看結論就會覺得好像哪裡怪怪的, 說實話被這種手法牽著鼻子走的人還不少 ※ 引述《Sheepforpart (Sheep)》之銘言: : 我個人覺得,這法案的提出要不是在炒新聞 : 要不是政治人物想博得特定族群的支持(例如同性戀族群的選票?) : 並沒有真的想讓它過的意思 我讚成你的說法, 就像八卦版某篇說的, 有不想讓大家討論的文章時就出現大量新聞或回文來洗版面, 風頭一過你看洪案那幾個被告都交保了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20.136.189.226 : 推 fantasy361:推倒數第二段,真的給人有種來亂的感覺。 11/06 20:25 : 推 oceanman1:有時覺得,是不是黑心油愈爆愈大,想放煙幕彈了~~ 11/06 20:30 (刪) : 推 toulio81:其實一大部分支持多元成家的人,只是為了讓通姦跟外遇合 11/06 20:55 : → toulio81:法化罷了~~這法案真正能正面幫助到的人一直都是社會上的 11/06 20:56 : → toulio81:少數,今天聲音能大到能提修法,大多是靠想合外遇劈腿的 11/06 20:58 : → toulio81:人,這種人才是多數~~說真的,想合法外遇、劈腿的方法一 11/06 20:59 : → toulio81:堆,有必要硬要立個法案嗎?當婊子就算了,還想修法立貞潔 11/06 21:00 : → toulio81:牌坊有點太過了吧? 11/06 21:00 對了忘了說, 雖然上面拿外遇通姦合法化來當範例, 但跟據這草案的內容來看: 1. 首先 婚姻 和 伴侶只能選一個 婚姻 和 伴侶只能選一個 婚姻 和 伴侶只能選一個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外遇、通姦是立足在『婚姻』之上, 『伴侶』本來就不是結婚, 沒有法定強制性忠貞義務, 和婚姻關係所提的外遇、通姦是無關的 什麼?你說因為這樣, 所以A和B訂了伴侶關係後又去找別人上床這個叫光明正大外遇? 醒醒啊大哥, 伴侶就沒有結婚,何來外遇、通姦之說? 伴侶的重點在於陪伴而不是性關係, 就像有的鄰里之間會幫忙照顧獨居老人這樣, 有人規定幫忙照顧鄰家獨居老人就只能和他上床嗎? =_= 伴侶制不是結婚 沒有結婚的男女朋友被劈腳一樣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好嗎? =_= 簡單的說 A 和 B:結婚 → 其中一方和C上床 → 外遇、通姦伴侶 → 其中一方和C上床 → 合法男女朋友 → 其中一方和C上床 → 合法 通稱劈腿,另一方很憤怒但還是沒犯法 這樣懂了? 2. 『法案能幫助的人是社會少數,現在修法是想合法外遇』 因為是社會少數就不用立法幫助了嗎? 那原住民人數那麼少,原住民基本法也廢一廢好了? 殘障人士人數那麼少,殘障福利法也一起廢掉好了? 外籍新娘人數也很少,相關的法令也都不需要了統統廢掉? 大哥醒醒吧! 不管今天有沒有這個法案, 會玩多P、會外遇、會劈腳的人就是會這麼做, 不會這樣的人就是不會, 並不會因為通過了這個法案, 本性忠貞的老婆第二天立馬變想多P的騷貨好嗎? : → toulio81:是你吧?科科!多元成家跟同志婚姻有關係喔?智商啊.... 11/06 21:01 : → toulio81:我跟今天別人成為伴侶~~生了孩子但不認撫養權!然後遇到其 11/06 21:02 : → toulio81:他喜歡的就單方面解除伴侶跟新的在一起就好囉..zZZ 11/06 21:03 : → toulio81:又或者當伴侶時,想辦法讓另一半把名下財產過戶,然後單 11/06 21:05 : → toulio81:方面解除伴侶~因為沒婚姻關係,連贍養費都不用給~~ 11/06 21:05 伴侶制是『可以』和對方約定好要一起養小孩的哦, 不論是已經出生的或尚未出生的都包含在內, 所以大家如果害怕遇到T大這種想生不想養的人, 要嘛就事先約定好要養小孩, 要嘛你們就直接結婚, 萬一真的遇到不肯結緍又不想養的, 我想你應該好好考慮要不要和他上床, 伴侶沒有法定強制性忠貞義務, 當伴侶不一定要和對方上床。 : 推 mmmmmfff:你想要有保障的話 依然可以選擇婚姻關係阿 11/06 21:07 : → mmmmmfff:婚姻跟伴侶不得並行 11/06 21:08 : 推 GreatTaiwan:同性婚姻不反對,有疑問是伴侶制和家屬制,激進的將三 11/06 21:10 : → GreatTaiwan:項綁在一起,彷彿不全同意就要扣上反同的大帽子 11/06 21:11 沒錯,雖然分開送審, 但是大家還是會綁在一起討論, 反對 → 反同 同意 → 外遇(?)、多P : 推 InMontauk:之前的連署是一起的阿 才會有很多人搞混 11/06 21:27 : 推 InMontauk:問題是情侶關係不會讓彼此有法律上的關係權利 11/06 21:30 : → InMontauk:而伴侶制有 關乎雙方的法律契約卻可以片面解約 11/06 21:31 : → InMontauk:這樣實務上真的是合理可行的嗎? 11/06 21:31 讚成和反對的連署似乎都是綁在一起的, 我想可能是兩方都怕分開連署人數會不夠多吧? /_>\ : 推 tuiry:覺得台灣很多榮民都可以適用"家人"但這法律的確還可以修正 11/06 21:47 : 推 muskox:這只是一群討厭婚姻的無聊人士在脫褲子放屁 11/07 00:11 : → muskox:不想結婚你就不要結,搞一堆有的沒的不上不下的關係衝三小 11/07 00:12 : → morse:我是覺得伴侶跟多人家庭沒有必要阿 11/07 02:25 這幾樓一起回, 沒錯!!! 不止榮民,許多獨居老人都很需要這個法案! 人老了行動不方便了兒女又長期不在身邊(可能出國、可能忙於事業) 有良心一點的出錢把老人家丟去養老院、一年不知道能來看父母幾次?? 沒良心一點的連錢都不出, 直接移民去國外彷彿人間蒸發當初不知道生這兒子女兒做什麼用, 被子女抛棄的獨居老人沒有辦法上網和大家打筆戰, 正因為他們如此弱勢才需要這個法案啊 以上個人看法謝謝。 -- Weekend , I still love you . 悲傷的一週結束 , 我卻依然愛你 . Weekend , but I cannot carry on ...... 悲傷的一週結束 , 我該如何繼續承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1.220.123

11/09 12:48, , 1F
看到這種會玩多P,會外遇的人不會就是不會,就覺得想的實在
11/09 12:48, 1F

11/09 12:49, , 2F
太天真 人的價值觀並不是完全自由的 ,會隨外在環境和制
11/09 12:49, 2F

11/09 12:49, , 3F
需要保障的話,如我發文,用〝互相代理人〞的制度,一樣
11/09 12:49, 3F

11/09 12:49, , 4F
有保障
11/09 12:49, 4F

11/09 12:50, , 5F
度而影響 有更多的選擇,代表互換伴侶,3、4以上共組家庭
11/09 12:50, 5F

11/09 12:51, , 6F
不清不楚就在三讀,未經社會討論與認同的議題,跳躍太大
11/09 12:51, 6F

11/09 12:51, , 7F
的成本變少
11/09 12:51, 7F

11/09 12:53, , 8F
互換伴侶和1男3~4女以上共組家庭的情形變多 造成社會更亂
11/09 12:53, 8F

11/09 12:53, , 9F
保障弱勢 財產和醫療可以透過其他法案的編修 不需這種不明
11/09 12:53, 9F

11/09 12:54, , 10F
不白的伴侶和家庭制度
11/09 12:54, 10F

11/09 12:55, , 11F
伴侶的重點說是陪伴但不在於性關係 但能保證有所伴侶間絕
11/09 12:55, 11F

11/09 12:56, , 12F
無性關係嗎? 請支持方好好想想反方所考量可能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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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3:06, , 13F
這和獨居老人意點關係都沒有 伴侶制可以單方解約
11/09 13:06, 13F

11/09 13:16, , 14F
外遇和通姦合法化 → 伴侶制本和性交無關
11/09 13:16, 14F

11/09 13:16, , 15F
所以你們以此反對的都是想合法外遇、合法通姦的傢伙
11/09 13:16, 15F

11/09 13:17, , 16F
你們女版很多的文章不就是這樣的口吻嗎?
11/09 13:17, 16F

11/09 13:17, , 17F
到底白馬非馬的推論誰中的比較多呀(笑)
11/09 13:17, 17F

11/09 13:32, , 18F
第一 不管正反方 利用二分法把對方妖魔化就是不對
11/09 13:32, 18F

11/09 13:32, , 19F
第二 我是小妹但我沒在逛女版 不清楚你提女版要做什麼
11/09 13:32, 19F

11/09 13:33, , 20F
不信的話去女版查我ID就知道了
11/09 13:33, 20F

11/09 13:33, , 21F
本篇在說明 多元成家法案 和 外遇、多P沒有關係
11/09 13:33, 21F

11/09 13:36, , 22F
你認為我說的不對歡迎討論 不需要把不相干的事扯進來
11/09 13:36, 22F

11/09 13:42, , 23F
伴侶住根本沒辦法強迫子女照顧獨居老人和榮民
11/09 13:42, 23F
等等,這句太有趣了,不得不回一下 就是沒辦法強迫子女照顧獨居老人, 才需要有法案 讓這些人可以找他信任的人一起互相照顧好嗎? 一輩子都沒結婚沒子女的榮民伯伯們, 本著同袍情誼互相照顧老年生活根本不是個案, 有法案保障這些人不好嗎? /_>\

11/09 13:43, , 24F
這篇邏輯清楚 認真分析 如果要反駁 回一篇文比較尊重吧
11/09 13:43, 24F

11/09 13:44, , 25F
這篇文至少p幣是值最多的
11/09 13:44, 25F

11/09 13:45, , 26F
P幣多但是是錯誤訊息 那就一點意義也沒有
11/09 13:45, 26F
科科,有請M大說清楚我這篇的錯誤訊息在哪裡? ※ 編輯: arieshide 來自: 123.241.220.123 (11/09 14:41)

11/09 14:43, , 27F
老實講我看到很多人把自己的焦慮投射在這個法案上面
11/09 14:43, 27F

11/09 15:03, , 28F
信任的簽了伴侶制之後呢? 忽然不想照顧單方解約就好了
11/09 15:03, 28F

11/09 15:03, , 29F
哪來的保障?
11/09 15:03, 29F

11/09 15:04, , 30F
照你們的邏輯 既然伴侶制會有信任的人照顧
11/09 15:04, 30F

11/09 15:05, , 31F
那沒伴侶制 信任的人就不會照顧了嗎? 根本沒改變阿
11/09 15:05, 31F

11/09 15:06, , 32F
況且還是一個可以單方解約的東西 這不叫做保障
11/09 15:06, 32F

11/09 15:07, , 33F
而且照顧獨居老人的人 簽了伴侶制 就不能和別人結婚
11/09 15:07, 33F

11/09 15:08, , 34F
要和別人結婚和照顧獨居老人 為何只能2選1呢?
11/09 15:08, 34F

11/09 15:18, , 35F
老人的身分證是不是要把原先一起過大半輩子配偶刪掉
11/09 15:18, 35F

11/09 15:18, , 36F
才能和別人申請伴侶制?
11/09 15:18, 36F

11/09 15:22, , 37F
唬爛板:我為外勞仲介,伴侶制通過後以伴侶制和年輕
11/09 15:22, 37F

11/09 15:23, , 38F
外勞清涼照片,遊說獨居老人和中意外勞締結伴侶並稱
11/09 15:23, 38F

11/09 15:23, , 39F
你可以認為他寫的沒意義 我的意思是指 對立論的尊重
11/09 15:23, 39F

11/09 15:23, , 40F
"期間你想幹麻或怎樣都可以在要約中書面載明"
11/09 15:23, 40F

11/09 15:24, , 41F
而不是躲在推文裡 因為"全盤"反駁已經不是就本文討論了
11/09 15:24, 41F

11/09 15:25, , 42F
後外勞散居於各地的老人家,要外勞幫老人帶領津貼分紅
11/09 15:25, 42F

11/09 15:26, , 43F
像midas大這樣在下面發一篇 大家比較清楚m大的脈絡
11/09 15:26, 43F

11/09 15:26, , 44F
也可規避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和老人福利法規範
11/09 15:26, 44F

11/09 15:26, , 45F
外勞書面解約跑路後也不干業者責任,若有老人拿
11/09 15:26, 45F

11/09 15:27, , 46F
"阿她和我簽一個月要嘿咻幾次都沒履約"也可說該約違反
11/09 15:27, 46F

11/09 15:27, , 47F
原來現在有推文=不尊重 回文才是尊重的規則阿
11/09 15:27, 47F

11/09 15:28, , 48F
風序良俗本就無效,最後再找其他寂寞的獨居老人
11/09 15:28, 48F

11/09 15:29, , 49F
這很有搞頭呀(笑)而且完全合法
11/09 15:29, 4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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