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近期熱門公民議題 : 多元成家草案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arieshide (糟糕,打臉會上癮)時間12年前 (2013/11/09 12:18)推噓-2(5推 7噓 37→)留言49則, 7人參與討論串13/21 (看更多)
各位好,小妹看了這麼多,
想提一下白馬非馬的理論
白馬非馬的推論是這樣的:
白馬 不是 黑馬
黑馬 是 馬
所以 白馬 不是 馬
當然大家都知道白馬也是馬,
不過當這種手法拿來操控議題時會變成怎樣呢?
法案會幫助同志 → 你們這些不讚成的都是反同志、都是歧視
外遇和通姦合法化 → 你們這些讚成的都是想合法外遇、合法通姦的傢伙
只要聊到政治一率先幫對方塗藍綠,
這種族群二分法大家看過的還少嗎?
這種二分法乍看之下每句似乎都有一點道理,
但單獨只看結論就會覺得好像哪裡怪怪的,
說實話被這種手法牽著鼻子走的人還不少
※ 引述《Sheepforpart (Sheep)》之銘言:
: 我個人覺得,這法案的提出要不是在炒新聞
: 要不是政治人物想博得特定族群的支持(例如同性戀族群的選票?)
: 並沒有真的想讓它過的意思
我讚成你的說法,
就像八卦版某篇說的,
有不想讓大家討論的文章時就出現大量新聞或回文來洗版面,
風頭一過你看洪案那幾個被告都交保了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20.136.189.226
: 推 fantasy361:推倒數第二段,真的給人有種來亂的感覺。 11/06 20:25
: 推 oceanman1:有時覺得,是不是黑心油愈爆愈大,想放煙幕彈了~~ 11/06 20:30
(刪)
: 推 toulio81:其實一大部分支持多元成家的人,只是為了讓通姦跟外遇合 11/06 20:55
: → toulio81:法化罷了~~這法案真正能正面幫助到的人一直都是社會上的 11/06 20:56
: → toulio81:少數,今天聲音能大到能提修法,大多是靠想合外遇劈腿的 11/06 20:58
: → toulio81:人,這種人才是多數~~說真的,想合法外遇、劈腿的方法一 11/06 20:59
: → toulio81:堆,有必要硬要立個法案嗎?當婊子就算了,還想修法立貞潔 11/06 21:00
: → toulio81:牌坊有點太過了吧? 11/06 21:00
對了忘了說,
雖然上面拿外遇通姦合法化來當範例,
但跟據這草案的內容來看:
1. 首先 婚姻 和 伴侶只能選一個
婚姻 和 伴侶只能選一個
婚姻 和 伴侶只能選一個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外遇、通姦是立足在『婚姻』之上,
『伴侶』本來就不是結婚,
沒有法定強制性忠貞義務,
和婚姻關係所提的外遇、通姦是無關的
什麼?你說因為這樣,
所以A和B訂了伴侶關係後又去找別人上床這個叫光明正大外遇?
醒醒啊大哥,
伴侶就沒有結婚,何來外遇、通姦之說?
伴侶的重點在於陪伴而不是性關係,
就像有的鄰里之間會幫忙照顧獨居老人這樣,
有人規定幫忙照顧鄰家獨居老人就只能和他上床嗎? =_=
伴侶制不是結婚
沒有結婚的男女朋友被劈腳一樣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好嗎? =_=
簡單的說
A 和 B:結婚 → 其中一方和C上床 → 外遇、通姦
:伴侶 → 其中一方和C上床 → 合法
:男女朋友 → 其中一方和C上床 → 合法
通稱劈腿,另一方很憤怒但還是沒犯法
這樣懂了?
2. 『法案能幫助的人是社會少數,現在修法是想合法外遇』
因為是社會少數就不用立法幫助了嗎?
那原住民人數那麼少,原住民基本法也廢一廢好了?
殘障人士人數那麼少,殘障福利法也一起廢掉好了?
外籍新娘人數也很少,相關的法令也都不需要了統統廢掉?
大哥醒醒吧!
不管今天有沒有這個法案,
會玩多P、會外遇、會劈腳的人就是會這麼做,
不會這樣的人就是不會,
並不會因為通過了這個法案,
本性忠貞的老婆第二天立馬變想多P的騷貨好嗎?
: → toulio81:是你吧?科科!多元成家跟同志婚姻有關係喔?智商啊.... 11/06 21:01
: → toulio81:我跟今天別人成為伴侶~~生了孩子但不認撫養權!然後遇到其 11/06 21:02
: → toulio81:他喜歡的就單方面解除伴侶跟新的在一起就好囉..zZZ 11/06 21:03
: → toulio81:又或者當伴侶時,想辦法讓另一半把名下財產過戶,然後單 11/06 21:05
: → toulio81:方面解除伴侶~因為沒婚姻關係,連贍養費都不用給~~ 11/06 21:05
伴侶制是『可以』和對方約定好要一起養小孩的哦,
不論是已經出生的或尚未出生的都包含在內,
所以大家如果害怕遇到T大這種想生不想養的人,
要嘛就事先約定好要養小孩,
要嘛你們就直接結婚,
萬一真的遇到不肯結緍又不想養的,
我想你應該好好考慮要不要和他上床,
伴侶沒有法定強制性忠貞義務,
當伴侶不一定要和對方上床。
: 推 mmmmmfff:你想要有保障的話 依然可以選擇婚姻關係阿 11/06 21:07
: → mmmmmfff:婚姻跟伴侶不得並行 11/06 21:08
: 推 GreatTaiwan:同性婚姻不反對,有疑問是伴侶制和家屬制,激進的將三 11/06 21:10
: → GreatTaiwan:項綁在一起,彷彿不全同意就要扣上反同的大帽子 11/06 21:11
沒錯,雖然分開送審,
但是大家還是會綁在一起討論,
反對 → 反同
同意 → 外遇(?)、多P
: 推 InMontauk:之前的連署是一起的阿 才會有很多人搞混 11/06 21:27
: 推 InMontauk:問題是情侶關係不會讓彼此有法律上的關係權利 11/06 21:30
: → InMontauk:而伴侶制有 關乎雙方的法律契約卻可以片面解約 11/06 21:31
: → InMontauk:這樣實務上真的是合理可行的嗎? 11/06 21:31
讚成和反對的連署似乎都是綁在一起的,
我想可能是兩方都怕分開連署人數會不夠多吧? /_>\
: 推 tuiry:覺得台灣很多榮民都可以適用"家人"但這法律的確還可以修正 11/06 21:47
: 推 muskox:這只是一群討厭婚姻的無聊人士在脫褲子放屁 11/07 00:11
: → muskox:不想結婚你就不要結,搞一堆有的沒的不上不下的關係衝三小 11/07 00:12
: → morse:我是覺得伴侶跟多人家庭沒有必要阿 11/07 02:25
這幾樓一起回,
沒錯!!!
不止榮民,許多獨居老人都很需要這個法案!
人老了行動不方便了兒女又長期不在身邊(可能出國、可能忙於事業)
有良心一點的出錢把老人家丟去養老院、一年不知道能來看父母幾次??
沒良心一點的連錢都不出,
直接移民去國外彷彿人間蒸發當初不知道生這兒子女兒做什麼用,
被子女抛棄的獨居老人沒有辦法上網和大家打筆戰,
正因為他們如此弱勢才需要這個法案啊
以上個人看法謝謝。
--
Weekend , I still love you .
悲傷的一週結束 , 我卻依然愛你 .
Weekend , but I cannot carry on ......
悲傷的一週結束 , 我該如何繼續承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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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41.220.123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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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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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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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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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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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這句太有趣了,不得不回一下
就是沒辦法強迫子女照顧獨居老人,
才需要有法案 讓這些人可以找他信任的人一起互相照顧好嗎?
一輩子都沒結婚沒子女的榮民伯伯們,
本著同袍情誼互相照顧老年生活根本不是個案,
有法案保障這些人不好嗎? /_>\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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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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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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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科,有請M大說清楚我這篇的錯誤訊息在哪裡?
※ 編輯: arieshide 來自: 123.241.220.123 (11/09 14:4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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