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自由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 (刺蝟)時間22年前 (2002/05/23 17: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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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riss (舞蝶不空飛)》之銘言: : 所謂自由,是有所選擇而得以選擇。 自由不只是選擇與否的問題 西方的自由主義還有倫理學的深刻內涵 比方就康德的自由而言 分為內在的自由以及外在的自由 內在自由中的消極自由在於能避開非理性因素來定自我的行為標準 積極自由在願受實踐理性判斷定行為標準並且願意去實現 外在自由消極方面是不受外在的干涉 積極方面是不影響別人的自由下去實現自己的自由 : --- : 曾經,人們不知道自己有所選擇 : 比方說,君主政體下,人們曾經沒有投票權,不知道自己可以選擇政府 : 曾經,人們不知道自己得以選擇 : 比方說,一個小男孩被教導"男兒有淚不輕彈", : 又因為他從沒看過能大方哭泣的男孩,所以他以為自己不可以選擇大方的哭泣 其實人類很早就開始在政治上有一定的自主 只是程度多寡 比方堯舜時代天子是由各地諸侯所推舉的 所以才會稱之為天下的共主 西方原始的民主在希臘城邦中已經開始發展 可以投票決定公共事務 雖然中西方歷史上的自由與民主都是有限的 但還是不能否認各自都有其一定程度的發展 : --- : 新自由的建立必然會對舊社會下的舊自由造成傷害 根據盧梭的社會契約論 原始人類處在一個自然的狀態 並沒有國家 且各自享有各自的自由 只是人類在一起難免有衝突 為了保障大家的自由 每個人都放棄自己的一部分自由 來簽訂一個社會契約 組成國家 來保障大家的自由 康德接受了盧梭的社會契約論 而康德的哲學裡 法律與國家是不可分的概念 建立國家就是要建立一個法治的狀態 而這法治的狀態 主要是保障所有人的自由 並且基於每個公民都平等的理念 每個人的人格在任何時候都應該被視為目的來尊重 而非當手段可以犧牲 是故並不能說法律剝奪了傷害別人的自由 而是自由的前提是基於人是一個道德主體 有自主決定的空間 然而這樣的自由決定應該與別人的自由決定 可以和平共處 不相妨礙 這邊的小結就是沒有傷害別人這種自由的存在 : 法律就是一個例子 : 比方說,法律保障人身安全,於是法律剝奪 "傷害與被傷害" 的自由 : 很可笑嗎? 容我舉個例子吧~ : 當我們遭受暴力,我們必須拿捏掙扎的力道,不能 "防衛過當" : 總之,即使是生死存亡的緊急關頭,法律允許我們做的只是"等警察來" : 可是我們應該因此廢掉法律嗎? : --- : 回到女性主義 : 女性主義有沒有剝奪某些自由? 當然有! : 如某位版友所抗議的,女性主義強調解放,但是同時也剝奪了 "不被解放" 的自由。 : 曾經是受標榜為"賢妻良母"的女人,如今卻可能遭人訕笑為 "舊女性" : 那,然後呢? 何必那麼在意別人的評價呢? 要做賢妻良母 只要自己家庭能幸福快樂就好 同樣地 要做女性主義的先鋒 能夠自主而快樂的生活就好 這社會永遠少不了批評的人 沒犯到別人的前提下 自己生活能好好過就夠了 想要得到所有人的正面評價是不太可能的 -- 有太多 週期限期預期 太多偉大主義 有太多的挑剔 固有邏輯 有太多 規例事例不成比例 卻忘了 愛有即興的權利 用我的放肆 愛特別的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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